全能大画家 第1430章

  顾为经摇摇头。

  他越来越迷茫,似乎一切都是可以解构的,他的绘画技法步步登高,伊莲娜小姐为他画展取的名字叫做“艺术的极境”,可顾为经越来越发现,他根本不知道到底什么是极境。

  他永远能找出各种各样的错。

  他永远能发现,自己犯了各种各样的错。

  他登的越高,就发现自己离所谓的“极境”差的越远,他越是心生惶恐,他越是不知所措。年轻时代,他曾在夜路放声高歌,大步疾奔。

  世上若没有火。

  我便是唯一的光。

  可顾为经既非睿智的人,亦非勇敢的人。等火把真的亮起来之后,顾为经这才发现自己两侧皆是荆棘、白骨与悬崖。于是,顾为经便慢慢地原地止步,大汗涔涔而下,不知如何去跑了。

  不如就此止步吧。

  不如就此退回去,不如去投身某种幻梦之中,不如一起学喵叫吧。

  一场大梦。

  如果太清醒,清醒的不能骗自己,那么不若就喝个痛快,喝个烂醉,直到把假洋酒帝喝成真康帝,把窗外家猫似懒洋洋的狮子喝成阿旺威风凛凛的模样,去在睡梦之中去找满天的春光。

  奥黛丽·赫本在黑白的屏幕上闪转腾挪。

  顾为经把酒杯放到一边,在床上摸索出了手机,按了一下电源键,发现早已没电了。于是,他又嘟嘟囔囔地在行李箱里找到了自己的充电线,插上电源线。

  等了几秒钟。

  随着Mr.Gu在遥远的非洲再一次成功接入国际互联网,铺天盖地的消息如同海浪般在通知栏上滑过。

  顾为经打开了自己的Gmail邮箱。

  “嗤。”

  他乐了。

  不得不说,马仕三世鸡贼归鸡贼,但对方真是一个妙人。也不知道是他自己做的,还是让手下的营销团队做的,画廊主真的把把各种绞尽脑汁在互联网上搜到的有关顾为经的“好消息”或者顾为经支持者的发言截了下来,专门整理成了一封邮件专门发给了自己。

  邮件的名称就叫做《好消息报》。

  顾为经点了进去,就着酒,就着电视屏幕上的老电影,一条一条的看着,每看一条,他就喝一口酒。他想为自己织成一个纯粹的茧房,把自己和这个不公平的世界隔绝开,在茧房里找到纯粹的欢乐。

  无论外面如何。

  在这个茧房里,他还是大艺术家顾为经。

第1132章 be or not to be

  暗红色的地毯铺在地上,前后的左右的图案呈现出对称的纹理,古代波斯人称这个为完美的“天堂花园”。

  男人躺在完美的天堂中央,舒舒服服的刷着手机。

  “这家报纸称呼我的境遇为——被门徒背叛的耶稣!哦,Jesus!”顾为经斜斜眼睛,侧躺着看着左侧的方向。

  落地的穿衣镜上折射出男人自己的脸。

  顾为经从小看上去就有一点点的内敛和老成,十几岁时看上去像是小大人,到了快要三十岁的时候,五官轮廓,反而看上去依旧和十九岁时相差仿佛,只是好几天胡子都没有刮过,显得更憔悴,更疲惫。

  当一个从不喝酒的人,吨吨吨喝了好几瓶罐装啤酒外加半瓶来源不明的红酒之后,胡子或者黑眼圈都不重要了,他想看上去镜子里的人是几岁,就是几岁,既可以是三十岁也可以是十三岁。

  真搞不懂,为什么那么多的人花了那么多的钱做整容手术。

  大口喝酒就好了。

  酒是万灵药。

  一醉——一醉解千愁嘛!

  顾为经对着十九岁的自己举杯,十九岁时的自己也对着他遥遥举杯,十年的光阴在空气里散发着氤氲的酒气。

  “耶稣!我……我都有一点脸红了。”

  此时,大画家的脑海里浮现的那条平静的大河,是家里的小画廊。他看见自己早晨起来,整理着书包,和姐姐站在家门口准备去上学。爷爷坐在桌边,一边吃早餐,一边拿着本他最爱的《乞力马扎罗的雪》装文化人。

  “那时……最狂野,最不切实际的想象,也不光就是有一天能成为一个大画家。就像毕加索一样,有很多很多人爱我,有很多很多的人崇拜我。”

  “但耶稣,耶稣这就过分了哈。这些小报,夸起人来真的没底线的!”

  顾为经转过头,慢慢地刷着下一条新闻。

  他小时候有过很多很多的想法,他曾经想过背着画板去旅行,去……环游世界,去做那些让人感到兴奋的事情。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告诉人,人生存所需的最底层的是生理需求,其次是安全需要。

  然后则是爱与归属的需求,即爱一些人的需求,以及被一些人所爱的需求。每一个中产家庭出身的孩子,都有一个文青般的旅行梦。他们认为在这一趟旅行中,他们能找到爱,能找到认可,能在大草原上看狮子,能在雪山之上蜷缩着膝盖看落日。

  从此生活变得心满意足,平安喜乐。

  “骗人的。”

  顾为经说道:“告诉你,想错了,不行的。”

  他对十九岁时的自己说道,十年之后你都做到了,十年之后,你坐着私人飞机从欧洲飞到美洲,你乘坐着帆船穿越太平洋,你每个冬季在奥地利山间的私人俱乐部滑雪,你躺在非洲酒店的客房里刷着手机,喝着几万美元一瓶的红酒,看着老电影。

  这样的生活简直太酷了。

  可你依然没有心满意足,平安喜乐。

  你依然充满了恐惧和忧伤。

  顾为经一页一页的刷着手机邮件,看着那些报纸对于他的山呼万岁,称呼他为天才,为被曲解的哲人,为行走在世界的耶稣,像是癌症晚期的病人一刻都不愿意离开的杜冷丁。

  在手机页面再一次翻页的时候。

  画家原地怔住了。

  屏幕上是一张某个电视新闻节目上采访的截图,穿着白底天青色裙子的女人坐在主持人旁边,旁边还配有几行几张截图上下叠在一起的字幕。

  “《油画》总是说,见证一个人的一切,不应该用他的言辞,而应该用他的本来面目。”

  “我见过他的本来面目。”

  “所以,无论传言怎么说,我都相信他。”

  顾为经抿了一口酒,凝视着屏幕里的那张可爱的脸。

  十年时光能轻而易举地改变一个人,就像奥古斯特,那只漂亮的史宾格犬,十年之前那还是一只年轻英俊的狗子,十年之后,它连爪子上的绒毛都白掉了。十年时光又在一些人的身上几乎留不下任何的印记,比如说阿旺,十年之前那是一只威风凛凛的贪吃猫猫,十年之后,它还是一只威风凛凛的猫猫,而且贪吃。

  十年之后的蔻蔻依然和曾经的她一样地威风凛凛。

  而且可爱。

  蔻蔻这些年事业也做得风生水起,她就是那种特别有活力的性格,蔻蔻在大学的时候就接到一部电影的客串,然后一路迈入了演艺生涯,被一位意大利导演相中,演了一部爱情歌舞喜剧片……怎么说呢。

  和顾为经的大红大紫比不上,但是,也算是一个很幸运的人了。

  蔻蔻和顾为经在事业保持着一种奇怪的“默契”,他们几乎从来没有过在公众场合提过彼此,那种冰晶一样的记忆似乎会轻易地被嘈杂的社会所融化。所以,即使这是一段很好的绯闻可炒,他们有意将其隔绝在了那些废热和杂音之外。

  所以,这还是顾为经第一次在电视屏幕上看到蔻蔻提到自己。

  “我见过他的本来面目。”

  “所以,无论传言怎么说……我都相信他。”

  顾为经直视了这张照片十秒钟,然后熄灭了手机的屏幕,头颅低垂着,像是沉思中的大卫,或是垂死的塞巴斯蒂安。

  手机丢在一边,大画家的两只手臂搭在自己的肩膀上。

  十九岁的顾为经从镜子里走出来,紧紧地拥抱着自己。

  “算了吧。”

  他在他的耳边轻声说。

  “太难看了。体面一点,求你了。求求你好不好。”

  有些故事那么好,那么美,有个《天鹅湖》一般的童话般的开局,也应该有个《天鹅湖》一般的童话般的结尾。

  就算长大了。

  就算你不再是那个会画童话,会读童话的孩子了,就算你在名利圈里滚了三圈,学会了如何用大人冰冷的眼睛看世界。

  就算你意识到了这个世界并不是粉红色的泡泡,童话并不存在,你没有任何能力去许诺一个童话般的结局。

  那么。

  起码,起码,也应该有一个体体面面的结局。

  他十几岁时见过蔻蔻跳《天鹅湖》,他十几岁时对豪哥说“你要去下地狱”,要是到了而立之年,转头去办“学喵叫大师班”去了,这也太难看了。

  太难看了,太不体面了。

  就算能卖200万美元一个亲传名额,这也实在是……让人无法接受。

  他没有办法包治百病。

  他没有办法启迪人生。

  他也没有……许诺别人上天堂。

  一个自己都喝个烂醉,人生迷茫,认为世界是一盘混沌的人,许诺可以为别人包治百病、启迪人生还附送超度极乐世界一条龙服务——这是诈骗。

  而顾为经很早就知道。

  诈骗,是可耻的事情。

  而十九岁时的顾为经很清楚的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奇怪的误区,很多人以为是道德制约了他们,是法律制约了他们,只要去做坏事,就能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而这样的想法,则是一场彻底的悲剧。

  所以。

  算了吧。

  他COSPLAY了这么多年大艺术家顾为经,他仍然可以尝试着去COSPLAY一回十八九岁时的自己。

  顾为经抱了自己很久,他在这个怀抱里获得了些许勇气。

  然后,他站起身从旁边的柜子里拿出了一个礼物包装盒,包装盒子上有一张卡片,上面写着:

  “致顾为经——此时此刻,你仍然有去做梵高的机会。”

  他真的应该想办法投诉一下这家酒店,卖他假酒也就算了,马仕三世能找到他,奥勒·克鲁格也能找到他。

  “梵·高?”

  顾为经把那张卡片丢到一边。

  不。

  不是梵高。

  哪里有住在豪华酒店里,一边看狮子,一边喝几万美元红酒的梵·高呢?

  他不是梵高,那是顾为经一生也无法触及的人物,他是……嗯……’

  “我是Harry。”

  顾为经哼哼道。

  “完美。”

  “Harry Potter里的Harry,拥有闪电疤痕的男孩。”顾为经的最爱。

  “《乞力马扎罗的雪》里的Harry,那个在非洲看狮子的创作者。”

  老顾同学的最爱。

  哈利,那个才华横溢又一生从来没有真正创作出任何伟大作品的哈利。他一生中最伟大的才华与其说是创作,不如说是……找女人。

  喝酒。

  找女人。

  这就是艺术家哈利人生最重要的两件事,而且,不知怎么的,他在这两件事情上超有天赋,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原因,他总是能找到各种各样的女伴,而且越找越富有,越找越有钱。

  最后,哈利和他的妻子海伦一起在非洲游猎打狮子,而哈利则弄伤了大腿。

  “哈利”——这是海明威自我的投射,海明威的妻子宝琳就很有钱,供养他。

  而小说里,海伦则像是天使。

  那个登上过《激驰》、《城市与乡村》时尚杂志封面的富有女人每天为他读书,欣赏他的才华,无私地爱着他。

  她是那种海明威心中完美女人的形象。

  温柔、忠诚、奉献,还是完美的床伴,在亲密关系上很有天分,任他予取予求,海明威写那是一个“任何男人看到了都会想与她上床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