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不出?那就把地收了!”
陈二少狞笑着,“或者……把你家那个要死不活的牛……哦不,是你儿子,拉去抵债!卖了去挖鸟粪,还能值几个钱!”
“不要啊!二少爷!这是我们全家的命根子啊!”
老根叔抱住陈二少的腿嚎啕大哭。
“滚开!脏了爷的鞋!”
陈二少厌恶地一脚踹在老根叔的心窝上。
老根叔本来就身体不好,这一脚下去,直接一口气没上来,翻着白眼差点晕了过去。
“阿爸!!”
阿牛脑子里那根绷紧的弦,断了。
他看着倒在泥里的父亲,看着那张满是皱纹和痛苦的脸,又看了看高高在上的陈二少。
那一瞬间,涛仔的话在他耳边炸响:
“在那边,咱们华人就是爷!去了就是人!”
“洋人都给咱们磕头!”
为什么?
为什么连红毛鬼都能打赢的客家人,在这片土地上,却要被自己人当成畜生踩?
阿牛猛地站了起来。
他没有像往常一样磕头求饶。他那双常年握犁的大手,死死攥成了拳头,
“反了你了?”陈二少愣了一下,随即大怒,举起鞭子就要抽阿牛的脸。
阿牛没躲,一股从未有过的力量,从脚底下的红土里涌上来。
“陈二。”
阿牛第一次直呼其名,拿着柴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我阿爸要是被你这一脚踢死了,我让你全家偿命。”
陈二少被这眼神吓住了。那不是一个佃农的眼神,那是山里受了伤的野猪,是要吃人的。
几个家丁想冲上来,却被阿牛的柴刀逼退了。那柴刀上还沾着泥,刃口却是磨得雪亮的。
“你……你等着!我去叫保甲!我要把你抓进县大牢!”
陈二少色厉内荏地骂了一句,阿牛发了狠,手里的刀在他脑袋发懵的时候动了动。
身前这个人的脖子不知道为什么,就有热乎乎的东西呲了出来。
几个家丁乌拉乌拉地连滚带爬地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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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几十里外的破庙里。
老根叔醒了过来,但人已经不行了。那一口气散了,就像灯油枯尽。
“阿牛……”老根叔抓着儿子的手,手枯瘦如柴,
“走……行远滴,越远越好……”
“阿爸,咱们一起走。”阿牛流着泪。
“我走不动了……”老根叔看着破庙顶上露出的星光,“这世人……跪得太久了……膝头直唔起来了……”
“赖仔啊……你去该只什么兰芳……去睇睇……”
“若系真个……若系真有该种地方……”
老根叔的声音越来越小,
“那就给祖宗……争口气。”
老根叔走了。
他转身,向着南方,向着大海的方向,大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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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后,广州珠江码头。
一个衣衫褴褛、满头短发的年轻乞丐,挤在一群同样绝望的人群中,等着上一艘挂着英国旗帜的火轮船。
蛇头正在挨个检查牙口和身板。
“那只细叫化!哪里人?”
蛇头指着阿牛问。
阿牛抬起头,
“惠州,客家人。”
“哟,不傻也不颠啊。”
“去哪?”
“去兰芳。”阿牛说,“去当兵,去杀人,杀洋人,杀官差。”
蛇头愣了一下,随即咧嘴笑了,递给他一张皱巴巴的船票。
“嘴系几会讲,刚好堵着我个堂口的。”
“做得。是个种。这张票,大爷我替你出了,后生仔,上去吧。”
汽笛长鸣,黑烟滚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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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
仅仅几年时间,这片贫民窟与猪仔馆聚集地就壮大了几倍,厦门的客头赚得盆满钵满。
“寮仔后”的一间破败木楼里,空气闷得让人窒息。
这间小猪仔馆,窗户被木条钉死,只透进几缕惨白的光。
地上铺着潮湿的稻草,几十个汉子像咸鱼一样挤在一起,鼾声、咳嗽声、还有那股子令人作呕的汗酸味和脚臭味,混成了一锅馊粥。
阿火蜷缩在墙角,肚子咕噜噜直叫。他手里攥着半块硬得像石头的光饼,那是他两天的口粮。
“阿火,免看啦,彼是光饼,变不出肉来。”
旁边一个瘦得皮包骨的中年人,叫水叔,正半眯着眼,用一根草剔着那口烂黄牙。
水叔是老客头手底下的带工,跑过两趟南洋,腿在霹雳州的锡矿被石头砸断了,现在只能在馆里混口饭吃。
听水叔说,是多赖于澳门和广东的堂口被上下收拾了一遍,不敢再做猪仔生意,所以让厦门的蛇头生意好了起来,才能给口馊饭养着自己这种残废。
“水叔,”阿火咽了口唾沫,把光饼揣进怀里,“这船到底几时开?再不走,我就要烂在这儿了。”
“急啥货?”水叔嗤笑一声,
“出了这个门,上了大眼鸡(海船),你这条命就卖给阎王爷了。天南海北,去种薰草亦是种甘蔗,亦是去秘鲁挖鸟屎,都是给人当做畜生咧使。在这儿躺着,好歹还是个人。”
“我不去。”
阿火梗着脖子,眼睛里满是血丝,我是签了字据去石叻坡的。我欲去挣钱,赎回我老爸的田。”
“还新加坡?”
水叔翻了个白眼,
“到了海上,船往哪开,由不得你。红毛鬼的鞭子一响,你就是头猪,懂不懂?”
这时候,门外传来一阵响声。
一个满脸横肉的打手,提着一桶稀粥,咣当一声放在门口。
“食饭!食完饭,洋行的买办要来验身!都给老子精神点!谁要是敢装病,老子把他扔海里喂鱼!”
几十个饿狼一样的汉子扑向那桶稀粥。阿火在想事,慢了一步没挤进去。
在安溪老家,因为争水源械斗,他打伤了人,为了不连累宗族,只能把自己卖了。
谁成想,给人当奴才连狗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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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雨停了。
为了验身,打手们像赶鸭子一样,把这群猪仔赶到了码头边的一块空地上。
这里离天后宫不远,能看到那翘角的飞檐。
一群穿着长衫、手里拿着折扇的买办,正围着几个洋人指指点点。
“这批货色不错,都是闽南的勇脚,肯做肯熬。”
一个梳着油光水滑辫子的买办,对着一个高鼻梁的荷兰人点头哈腰,“大人,您看这个,牙口好,肩膀宽。”
那个荷兰人拿着手杖,像挑牲口一样,捅了捅阿火的胸口,嘴里嘟囔了几句鸟语。
就在这时,码头那边突然乱了起来。
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群喝醉了水手,一遍勾肩搭背,一遍放肆地大喊。
“死啦!死了了啦!”
“四千红毛鬼被咱们华人杀光啦!”
“死啦!死啦!”
“荷兰鬼子拢死啦!”
这一嗓子,隔着半条街都听得见。
正在挑人的荷兰人愣住了,手里的手杖僵在半空。那个买办也傻了眼。
“你说什么疯话?”
买办冲上前,拦住那些醉鬼,厉声喝道,“讨死是无?紧滚卡远咧!”
“你识个鸟!”
那个水手是个暴脾气,直接跳上石阶,打了个酒嗝,脸涨得通红,
“兄弟们!”
“兄弟们!”
“听清楚,都给老子听清楚!”
“报纸上写得清清楚楚!兰芳公司的大总长,带着咱们兄弟,用枪用刀把四千个荷兰兵杀得片甲不留!连他们的将军都被抓了!”
“现在英国人、美国人都跟咱们签了约!承认兰芳是咱们人的地盘!彼是咱家己的天下!!”
“老子腰杆硬了!!”
嗡——
人群炸锅了。
原本麻木蹲在地上的猪仔们,一个个抬起了头。那一双双原本死灰一样的眼睛里,突然燃起了火苗。
阿火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
“水叔……”阿火抓住旁边水叔的胳膊,手抖得厉害,
“他……他说啥?咱们人……杀了红毛鬼?还赢了?”
水叔的嘴半张着,呆呆地看着那个荷兰人,又看了看那个水手。
“兰芳……兰芳……”
水叔喃喃自语,“那是老皇历了……罗芳伯当年的事……怎么,还在?还打赢了?”
这时候,那个荷兰人似乎听懂了什么,脸色瞬间变得铁青。他挥舞着手杖,冲着那个水手叽里呱啦地吼叫,似乎是想让人去抓那个造谣的家伙。
那些水手不喊了,不动了,都死死地盯着那个荷兰人。
那种眼神,不再是恐惧,而是一种像狼一样的、压抑的凶光。
“看什么看!低头!都给老子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