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0:从猪仔到地下皇帝/九两金 第504章

  “南洋有路!兰芳有路!”

  剑锋划破雨滴,发出凄厉的啸声。

  ……

  光绪八年(1882年)春,甘肃兰州。

  几个月后。

  谭嗣同跟随着父亲的家眷,穿越了大半个中国,来到了西北边陲的兰州。

  这里的风,比湖南更硬,带着大漠的沙砾,打在脸上生疼。

  谭继洵贵为甘肃布政使,主管一省钱粮。谭府的后衙内,暖阁烧得热烘烘的。

  父子二人的见面,并没有多少温情,更多的是一种上下级般的拘谨。

  “父亲。”谭嗣同规规矩矩地行礼。

  谭继洵放下手中的公文,打量了一眼这个长高了不少、却也更黑更瘦的儿子。

  “在湖南书读得如何?”

  “尚可。”

  “涂先生的信我看了,说你有些……离经叛道,喜好杂学。”谭继洵的声音有些严厉,

  “如今到了兰州,便要收收心。西北民风彪悍,回汉杂处,不比内地。你既然来了,就给你找个差事,多看看公文,学学怎么理政。”

  “是。”谭嗣同低头应道。

  他抬起头,看到父亲案头堆积如山的公文。谭嗣同的眼神一凝,里面各处都有婆罗洲煤矿,天津糖业总局,陈兆荣的字眼。

  他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兰芳!

  又是兰芳!

  自从在湖南看到那份报纸后,这几个月赶路途中,他像着了魔一样搜集关于南洋的一切消息。

  他知道兰芳真的成立了特许公司。他知道那个叫陈九的人,不仅没死,反而成了海峡殖民地和香港总督的座上宾,成了洋务派暗中拉拢的对象。

  “父亲,”谭嗣同忍不住开口,“孩儿这一路走来,听闻南洋兰芳之事……”

  “住口!”

  谭继洵猛地一拍桌子,打断了儿子的话。他站起身,走到门口看了看,确定没有外人,才关上门,转身严厉地盯着谭嗣同。

  “那种海外乱党的事,也是你能议论的?”

  “乱党?”谭嗣同抬起头,目光灼灼,“父亲,孩儿看到的,是他们保住了汉人的土地,是他们逼得洋人低头。如今连李中堂都要买他们的煤铁糖,难道李中堂也通匪吗?”

  “混账东西!”

  谭继洵气得胡子乱颤,“李中堂那是为了国事!那是羁縻!你一个小孩子懂什么?那陈九就是个唯利是图的奸商,是挟洋自重的贼寇!他那是把祖宗的地卖给洋人换太平!”

  “卖国?”

  谭嗣同往前走了一步,少年的倔强让他第一次在父亲面前没有退缩。

  “父亲,孩儿一路西行,看到的是什么?是满目疮痍。是陕西的旱灾,是甘肃的贫瘠。左爵帅虽然收复了新疆,但这西北的百姓,日子过得比苦瓜还苦!”

  “咱们大清,地大物博,却处处受制于人。洋人的教堂开到了兰州城里,洋人的货充满了街市。”

  “那兰芳呢?弹丸之地,却能让英美荷三国俯首。他们修铁路,办工厂,听说还剪辫子,办学堂!”

  谭嗣同指着那份报纸,“父亲,您常教导孩儿要师夷长技以制夷。可如今,真正制了夷的,不是咱们大清的官兵,而是那群海外的贼寇!这难道不值得咱们深思吗?”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

  谭嗣同的脸被打偏过去,嘴角渗出了一丝血迹。

  谭继洵的手在发抖。他看着这个倔强的儿子,眼中既有愤怒,也有恐惧。

  “你……你想气死我吗?”

  “这种话,在家里说说也就罢了。若是到了外面,被御史听到了,咱们全家都要掉脑袋!”

  谭继洵颓然坐回椅子上,声音一下子苍老了许多。

  “复生啊……这世道,难啊。”

  “你以为为父不知道兰芳的事吗?朝廷里早就吵翻天了。有人说要剿,有人说要抚。可结果呢?咱们还得买人家的煤,还得求人家别支持乱党。”

  “人家列了个单子,就让很多人闭嘴。洋枪洋炮,白花花的银子,除了那些老得能进棺材的清流派,谁不眼馋?”

  “还有,那个陈兆荣……他不是一个人。他身后有美国人,有英国人,还有咱们大清几十万去南洋讨生活的百姓的心。”

  “这种人……朝廷动不得,也不想动。”

  谭继洵叹了口气,挥了挥手,“下去吧。这段时间,不许出门。好好读你的书,准备八月的乡试。”

  谭嗣同捂着脸,默默地退出了房间。

  他走在兰州知府衙门的后院里。

  西北的风,卷着黄沙,吹得人睁不开眼。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

  这一年的冬天,南洋的风霸道无匹。

第36章 风中有信(下)

  石狗村的地,是惠州乡下那种瘦硬的红泥地。

  干的时候硬得像铁,湿的时候黏得像胶。

  阿牛觉得自己这两条腿,大概这辈子都要烂在这红泥里了。

  正是春耕时节,倒春寒厉得紧。阿牛赤着脚站在没过小腿肚的水田里,手里扶着那个传了三代的木犁。

  前头拉犁的不是牛,是他爹——老根叔。

  家里那头老水牛去年累吐血死了,买不起新的,人就得当畜牲用。

  “阿爸,歇歇手把,这泥太实了,硬拉伤腰。”

  阿牛看着前面老爹佝偻得像张虾弓一样的背,心里发酸,用袖口抹了一把脸上的泥点子。

  老根叔喘得像个破风箱,肩膀上的麻绳勒进肉里,渗出紫红的血印子。他没回头,只是哑着嗓子吼了一句客家话:

  “歇个屁!雷公响,秧爱长。再唔翻完这块地,陈举人屋卡个狗腿子又爱来收租了!到时连番薯藤都冒得食!!”

  阿牛咬着牙,把犁头狠狠往泥里一压。

  冰冷的泥水顺着脚趾缝往上钻,不知名的虫子悄无声息地吸在小腿肚上。

  阿牛感觉到了痒和痛,但他没空去拔。他得趁着这口气,把这一垄地翻过去。

  这就是命。客家人那是“逢山必住,逢住必耕”,可这好地都在本地土著大户手里,他们这些“客”,只能在山沟沟里刨食,还要交六成的租子。

  中午头,父子俩蹲在田埂上。午饭是两块黑乎乎的荞麦饼,就着浑浊的溪水硬咽。

  阿牛拔下腿上的两只虫,那虫子吸得圆滚滚的,一掐全是血。

  “阿爸,”阿牛看着远处陈举人家那连绵的青砖大瓦房,眼里全是灰败,

  “俺就按样种一世人个田?连只婆娘都讨唔到?”

  老根叔吧嗒了一口没烟丝的空烟袋,浑浊的眼睛望着南边的山头:

  “唔种田做脉个?去惠州府做叫化子?还是去当长毛贼分人斩头?阿牛,认命吧。俺等这种人,就是泥里的虫,飞唔起个。”

  ……………

  下午,村口的老榕树下突然热闹起来。

  一个挑着担子的“水客”(往来南洋和家乡带信、带货的行商)路过村子讨口水喝。

  这水客自我介绍叫涛仔,是个见过世面的,穿着一身半旧的洋布短打,脚上竟然蹬着双千层底的布鞋,虽然沾满了泥。

  “哎呀,这世道变了!彻底变了!”

  涛仔一边喝着大碗茶,一边用那种夸张的语调嚷嚷,唾沫星子横飞。

  周围围了一圈像阿牛这样的泥腿子,大家都不敢靠太近,怕身上的泥蹭脏了人家水客干干净净的衣裳,但耳朵都竖得尖尖的。

  “哥,咋变了?是皇上又要选秀女了?还是盐价涨了?”一个光着膀子的后生问。

  “呸!就知道盯着那点破事!”

  涛仔把茶碗重重一放,脸上泛起亢奋的红光,他压低了声音,

  “是咱们客家人!在南洋!那个叫婆罗洲的地方,有个兰芳公司,你等晓得无?”

  众人都摇摇头。他们连惠州府都没出过,哪里知道婆罗洲。

  “该系阿等客家老祖宗罗芳伯打下的基业!”

  涛仔激动地站起来,比划着手势,“那地方,全系阿等客家人话事!冒(没有)满清鞑子,冒贪官污吏!大家都是兄弟,叫公司!”

  “前阵子,荷兰红毛鬼——就是那种长得像鬼一样,眼睛是蓝色的洋人,派了几千大兵,开着铁甲船,拿着洋枪洋炮,要去灭了兰芳!”

  人群里发出一阵惊呼。在他们眼里,洋人那是比县太爷还可怕的存在,洋枪一响,那是神鬼难挡的。

  “完了完了,那肯定是被灭了。”老根叔叹了口气。

  “灭一只卵!”

  涛仔猛地一拍大腿,

  “咱们兰芳的客家兄弟,硬气啊!他们手里拿着一种叫‘温车士’的连珠枪,那枪都不用塞火药,咔嚓一下就是一发,突突突像下雨一样!

  他们在老虎岭,把几千个红毛鬼,杀得片甲不留!连那个红毛将军都被活捉了,跪在咱们客家人的总厅门口磕头!听说磕得满面系血喔,啧啧。”

  “现在,英国人、美国人、荷兰人,全都怕了!跟咱们签了条约!该系阿等客家人的天下啦!”

  轰——

  这几句话,比惊蛰的雷还要响。

  阿牛张大了嘴,黑黢黢的脸上满是不可思议。

  “客家人……还能有自己当家作主的地?”

  “洋人…也要跪?”

  他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膝盖。这膝盖上全是烂泥和老茧,跪天跪地跪老爷,早就跪习惯了。他没法想象,洋人那种高高在上的东西,也会跪?

  “千真万确!”涛仔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循环日报》,指着上面模糊的照片,“看到没?这就是那边的兵!都剪了辫子!留着短发,精神得很!”

  “剪辫子?!”

  老根叔吓得脸色煞白,一把捂住阿牛的眼睛,“作孽啊!那是造反!那是长毛!要杀九族的!”

  涛仔不屑地看了老根叔一眼,冷笑道:

  “阿叔,大清律例管得到南洋吗?在那边,咱们华人就是爷!

  我这次回来,就是帮那边招人的。只要是咱们客家子弟,肯吃苦,敢拼命,去了就分地!种出来的粮食全是自己的,不用交租!还给安家费!”

  “去了就是人!唔去……哼,就在这泥坑里做一世人个鬼吧!”

  涛仔挑起担子,大摇大摆地走了,留下这群泥腿子在榕树下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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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后,陈举人家收租的来了。

  这次来的不是管家,是陈举人的二儿子,陈二少。这人是个混世魔王,刚在县城赌输了钱,带着几个家丁下乡撒气来了。

  “阿牛!死绝了吗?”

  陈二少穿着一身绸缎长袍,手里提着马鞭,站在阿牛家的破茅屋前,一脚踹翻了门口晾晒的几把野菜。

  “二少爷……二少爷吉祥。”

  老根叔拉着阿牛,慌慌张张地跑出来,扑通一声跪在烂泥地里,头磕得邦邦响。

  “吉祥个屁!”陈二少一鞭子抽在老根叔的背上,“去年的陈租还没清,今年的春租又要交了!还有,县里要修炮台,每家出两个劳力,不去就交五两银子!”

  “五两……”老根叔哆嗦着,“二少爷,就是把我们父子俩骨头拆了卖,也凑不出五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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