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神情明显非常自卑,总是下意识想要低下头躲避。
租妻?
典妻?
杜永在听到这番解释之后,立马就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所谓“典妻”,本质上就是穷男人娶不起老婆,只能花少量的钱租一个来生孩子,确保自己老了、病了、残疾了身边还有个孩子可以照顾,死后也能入土为安,逢年过节有人祭拜。
这种租赁是有时效性的,通常以两到三年为一个周期。
当约定的期限一到,女人的丈夫就会前来把妻子领回去,继续过自己的日子。
通过这种典妻制度,丈夫和整个家庭也能获得一笔不菲的收入。
或是攒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或是直接拿来改善原本穷困的生活。
总之,典妻早在秦汉时期就已经存在了。
它跟卖春单纯满足欲望不同,更接近于出租生育权。
被出租的女子通常也没有什么姿色,而且往往是生过好几胎的村妇。
到唐宋时期这种情况变得愈发严重,甚至形成了专门的中介机构并发展成一套完整的产业链。
因为在古代,有钱有势的人可以纳妾,大量占据优质女性资源,下层穷苦人有很大比例根本娶不起老婆。
再加上格外注重血脉传承和祭祀,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要一个孩子。
尽管在元朝的时候,官府曾经颁布过法令试图禁止这种陋习,但压根没用。
毕竟元朝官府的行政效率,哪怕放在整个中原历代王朝中做个比较,都属于不折不扣的笑话。
估计也只有两晋南北朝那些同样由胡人建立的北方政权,才能与之一较高下。
眼下的韩宋基本延续了赵宋时期的政策,没有对“典妻”进行任何法律层面的约束,所以越是穷人扎堆的地方类似情况就越普遍。
只不过典妻生下的孩子,由于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了母亲,外加这种行为本身不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和道德,尤其容易被周围的同龄人欺负。
搞清楚状况之后,杜永不由得微微叹了口气,继续追问道:“你还有其他的亲人吗?”
小乞丐轻轻摇了摇头:“没……没了。我爹留下的破房子也因为欠债,被债主强行收走了。”
“既然如此,那你就跟我走吧。咱们在这遇上也算有缘,别的不敢说,但管你吃饱饭还是没问题的。”
杜永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怜悯。
因为对方的情况在眼下这个时代实在是太普遍了,普遍到在任何一座城镇和乡下村子里都是一抓一大把。
不过就像他说的一样,遇到了就算有缘,能救一个算一个。
事实上,自从杜家崛起之后,杜永就让自家老爹派人到乡下去,收养那些没人要的孤儿,甚至还收上来一大堆刚刚出生没多久、差一点就被产婆溺毙的女婴。
目前已经有了数千之多,就养在老家兴宁县的农庄上。
他们白天跟随先生读书认字、学习算数和各种技能,晚上则会帮忙干点力所能及的杂活。
可以说,如果生在这个时代的社会最底层,生活基本跟炼狱没什么区别。
杜永无比庆幸自己当初在建角色的时候使用了修改器。
不然的话要是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以他的性格大概率会直接走上武装暴动的造反之路,直接效仿黄巢杀个人头滚滚。
“大侠是要收我当家仆吗?”
小乞丐原本麻木呆滞的眼神中终于有了一丝光。
杜永点了点头:“算是吧。我儿子马上就要满一周岁了,你的年纪刚好可以陪他做个伴。来,先去客栈,我让店里的伙计弄点热水给你洗干净。”
“多谢大侠再造之恩!”
小乞丐顿时喜极而泣,赶忙匍匐在地上一个劲地磕头。
一直到把脑门磕红,他才爬起来跟在杜永身后进了客栈。
站在柜台里的掌柜已经从头到尾看完了刚才发生的一切,不由得感叹道:“到底是江湖大侠,心就是善。陈家小子也算是苦尽甘来,以后不用再四处流浪乞讨了。”
“店家,麻烦你们再烧点水,给他仔仔细细的洗干净,再买一套衣服鞋袜。”
杜永将一锭银子放在吧台上,随后便独自上了楼。
“哎呦喂!这可是五两的官银!”
一旁的伙计看在眼里,一下子就看出了银子的重量和品质。
“呵呵,瞅见没?这江湖大侠出手就是阔绰,从来不像其他客人那样斤斤计较。你们几个,还傻站着干嘛?赶紧烧水去!你,去成衣店买一套合身的衣服鞋袜。记得别买太便宜的,最好上点档次,但也别太过火。这下人穿的衣服讲究可多了,既不能太差,也不能太好,得卡在中间。”
说着,掌柜将崭新的官银收起来,紧跟着从柜台里拿了一些成色不太好的碎银子,递给其中一个年纪最大的伙计。
后者咧开嘴笑道:“您就放心吧,我办事啥时候出过错。”
就这样,姓陈的小乞丐被伙计拉到后院扒光衣服,扔进微微有点发烫的热水中从头到脚洗了一遍。
等出来的时候,已经不再是刚才那种邋邋遢遢的模样,那张消瘦的脸隐约透露出一丝清秀。
“大侠,按照您的要求都给洗干净了。他身上有瘀伤,我还给擦了点治跌打的药。”
店里的伙计满脸笑容地指了指身边的男孩。
杜永上下打量了一番,满意地点了点头:“嗯,不错,这下顺眼多了。先去忙吧,有事我再叫你。”
“他是谁?”
刚刚从外面回来的陶白愣了一下。
“一个捡回来的小乞丐。”
杜永直截了当地给出了答案。
陶白立刻挑起眉毛:“你该不会是打算收他做弟子吧?”
“不,当然不是。我连他的根骨和天赋都没检查,只是觉得他有点可怜顺手帮一把,怎么可能收弟子。要知道我收弟子的标准可是很高的。”
杜永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随后拿起一个摆放在桌子上刚买回来的驴肉火烧递给小乞丐。
“给,拿去吃吧,相信你应该也饿了。”
“多谢主人恩赏。”
饥肠辘辘的男孩也顾不了许多,立马接过来就狠狠地咬了一大口,随后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因为他已经不记得自己上一次吃肉是什么时候,甚至不记得肉是什么味道。
别说肉了,就连香喷喷的面饼都有好几年没吃过,每天只能靠一些杂粮和残羹剩饭度日。
这个时代的驴肉火烧主打一个量大管饱,拿在手里起码有半斤沉。
可男孩愣是只用不到一分钟就全部吃光,好几次因为没嚼烂往下咽,差点被噎着。
“吃饱了没?”
杜永笑着问了一句。
男孩两只眼直勾勾盯着桌子上的纸包,先是摇了摇头,紧跟着又点了点头,最后红着脸低下了头。
作为一个混迹于街头的乞儿,他非常清楚这种本地颇有名气的食物价格有多贵,能吃上一个已经是天大的福分了,虽然没吃饱,但不敢再开口要第二个。
“看来是没吃饱。喏,再给你一个。吃完这个可就没了。不是不舍得给你吃,而是怕你饿久了吃太多把自己撑死,亦或是太油腻导致胃肠不适应生病。”
杜永无疑很喜欢对方这种懂得克制的性格,再次递上一个驴肉火烧。
男孩摸了一把眼泪,眼神中充满了感激。
自从父亲过世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
平时遇到的人不是厌恶的驱赶,就是二话不说要打要杀。
虽然他不太明白这位一看就是富家少爷出身的江湖大侠为何收留自己,但却已经暗自下定决心,一定竭尽全力做好分内的事情。
这不仅仅是因为食物,更是因为杜永给了他生而为人的尊重,以及活下去的意义和价值。
“呵呵,看来是个懂得感恩的好孩子,小师父的眼光还是一如既往的不错。”
陶白忍不住笑着调侃了一句。
“那是当然!我的眼光什么时候错过?”
说话的工夫,杜永打开了角色面板的关系一栏。
【陈家小子(家仆),男,九岁,已掌握武学(无),天赋:骨骼惊奇(修炼拳掌、腿脚类武功的速度提升50%,修炼内功后,熟练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LV1)、百折不挠(当陷入瓶颈期,可以通过日以继夜的苦练强行突破境界,并且所有内功心法走火入魔的概率降低70%),亲密度100】
“咦——”
看到这些信息,杜永立马有一种在路边捡了一张彩票,结果发现居然还真中奖了的感觉。
虽然不是什么头等奖,但也绝对算得上是排在前边的大奖。
要知道正常来说,这个世界的大部分人是连天赋都没有的白板资质。
而能得到一个普通天赋的,基本就可以算得上是百里挑一。
拥有骨骼惊奇、百折不挠这种稀有天赋的人,差不多得千里挑一。
同时出现两个的概率等同于万里挑一。
许多名门大派招收弟子,基本也就是千里挑一的水平。
可现在,别人求爷爷告奶奶都收不到的好苗子,杜永居然随便就在路边捡了一个。
而且年龄也刚好是卡在练武的最佳黄金时期。
想到这,他不由得笑着感叹道:“这还真是好人有好报啊。”
“什么好人有好报?”
陶白不明所以地眨了眨眼睛。
杜永摇了摇头:“没什么。我刚刚发现,这孩子的天赋居然出奇的不错,也许可以稍微花点时间培养一下。咱们今天就在这里住一晚,明天一早去运河边上雇艘船。带上他,咱们可不能像之前那样赶路了。”
“随便,反正现在又不赶时间。”
陶白无所谓地摊了摊手。
就这样,返程的队伍中又增加了一名成员。
由于只有一个姓氏没有名字,杜永给这个孩子起名叫陈钧。
在船上闲着无聊的时候,他开始教对方读书认字,以及阴阳调和筑基功的入门心法。
不得不说,天赋这个东西真是相当的不可思议。
才短短几天工夫,男孩居然就有了非常明显的气感。
要知道当初大虎、小虎两兄弟练的时候,可是用了一个多月才勉强达到这种程度。
而且可能是从小吃了太多的苦、受了太多的欺负,导致陈钧要远比同龄人早熟懂事得多。
他从不抱怨,也从不偷懒贪玩,每天除了读书认字之外,其余时间全部用来苦练内功,甚至用打坐完全替代了睡觉。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
随着时间不断推移,就连陶白都被这个小家伙所展现出来的恐怖韧性与意志力所折服。
杜永则暗自感叹,“百折不挠”这个天赋放在陈钧身上简直是再合适不过了。
只要他能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未来江湖上必然有其一席之地。
等船只抵达苏州城外的码头时,男孩那原本瘦弱的身体终于长出了一点肉,不再是原本那副皮包骨头瘦脱相的样子。
当进入当今天下最繁华的苏州城时,他整个人都处在一种茫然的状态,大脑根本处理不过来眼睛和耳朵接收到的大量信息。
一直到穿过杜府大门,他的脑袋这才稍微恢复了一点清醒,但看上去仍旧非常紧张和拘束。
“恭迎夫君回家。这孩子是……”
站在门口迎接的董可看到男孩后露出惊讶之色。
“他叫陈钧,是我在回来路上捡的,以后就算咱们家里的一口人了。我会教他武功,以后让他做小虫的跟班和玩伴。”
杜永摸着男孩的脑袋做了个简单的介绍。
“见过夫人。”
陈钧赶忙上前行礼。
他在船上的时候已经了解过情况,知道眼前这位就是府里实际上的“大妇”。
“原来是给小虫找的跟班和玩伴。不错,这孩子看着就挺有礼貌和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