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刀慢
哪怕是正青帮的谢青,手里恐怕都没多少望气司的情报掌握着。
想着想着,不知为何,余琛脑子里突然冒出来一个人儿。
——搬尸人。
那家伙几乎到了先天圆满,比谢青还强不少,又在渭水摸爬滚打至少十多年,怕是应当对望气司有所了解吧?
当下,余琛便决定,啥时候有时间的话,以“摘头鬼”的身份再去会一会那个搬尸的家伙。
心里作下决定后,余琛便不再多纠结这事儿,而是看向沉浮在空中的度人经。
周司簿渡过黄泉后,他的遗愿烟消云散,按照惯例,度人经里,好处也就到了。
金光闪烁之间,落在余琛手里地是一枚名为“问心”的古拙铜镜——这物件儿,通体黄铜之色,像是用某种金属制成,造型古朴,入手冰凉,颇为沉重。
但它只有尺许大小,余琛搁在手里把玩,也毫不费力。
与此同时,关于这“问心镜”的用法,也浮现在余琛脑子里。
问心问心,效如其名,便是刨根问底,洞彻人心之能。
而它的用法,也并不复杂——以镜对人,被问者,无话不说,无问不答,心头善恶,一问便知。
当然,也有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那问话者的精神必须要强于被问者的精神,方才能实现这问心之境的威能。
嗯……如果余琛有志向做个捕快的话,这玩意儿倒是相当有用的。
粗略看了看,余琛将这小镜子往兜里一揣,推开门去。
日子,还是一天天地过。
趁着天色尚早,在雪地里打了一套降龙伏虎,又将那些横七竖八的墓碑擦了擦,余琛这才回屋里烧火做饭。
过了晌午,风雪稍微消停了一些。
人烟罕至的清风陵上,迎来了客人。
伴随着板车吱嘎吱嘎的声儿,搬尸人装模作样地吃力地拉着具尸体,上了山来。
余琛看着老实憨厚的他,完全无法与那天夜里见到的那个恐怖的先天宗师混为一谈。
但对方很明显还不晓得余琛已经发现了他的底细,挠了挠头,咧嘴一笑,挖坑把人埋了去。
余琛在边上看着,眼睁睁看着那板车上的尸体上,一缕青烟升起,化作一道鬼魂,走了过来。
——又是一个遗愿未成,死不瞑目的生灵。
看着这老头儿的模样,余琛感觉有些眼熟,他认识呢!
——这不就是渭水旱桥集市里一个米铺的老头儿么?
余琛以前啊,还经常去那儿买米呢!
而最让他印象深刻的,是这米铺的老头儿有个三四岁的孙女儿,生得跟个瓷娃娃一样,也不怕生,乖巧懂事,每次见了人都乐呵呵地笑。
用上辈子的话来说,就是相当治愈了。
另外,据余琛所知,这老头儿可不是什么孤家寡人,人家是有儿子和儿媳的。
那么按理来说,这人死了以后,也应当由儿女送上山来,怎么着也轮不到搬尸人动手才是。
而当他问出自个儿的疑问后。
“嗐,你可别说了!”
搬尸人将老头儿埋进去后,才摆了摆手道:“人家两口子现在哪儿搞得赢?正在满城找闺女呢!”
余琛一愣。
就听搬尸人继续道:“他们家闺女丢了,这老头儿一急一气,两腿一蹬,死了!
但这死人哪儿有活人重要?这老头儿的儿子和儿媳都忙着找他们闺女,也就是这老头儿的孙女儿。所以就找到咱,给了些银子,拜托咱把这老头儿的尸首搬上山埋了。”
又寒暄了几句,搬尸人知晓余琛已经吃过晌午饭后,才一脸失望地下山去了。
余琛见他离开,便领着这米铺的老头儿的鬼魂,进了屋。
度人经展,金光摄魂,遗愿浮现。
【八品凡愿】
【失踪之人】
【时限∶尽快】
【事毕有赏】
紧接着,老头儿的走马灯,浮现在余琛眼前。
老头儿姓邱,其大半生,倒是平常——早年挑夫,中途经商,操持一茶米油盐铺至今,没太多值得说道的。
倒是老头儿的儿子和儿媳妇,生了个无比乖巧的女儿。
这小姑娘三岁多,听话懂事儿,灵动可爱,整个旱桥集市都喜欢这米铺的女娃娃。
而这老头儿,对于这孙女儿更是喜爱得有加,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本来这三代同堂,家庭和睦,是极美之事。
但意外,就发生在前两天。
年关将近,天桥集市,有人舞龙,热闹异常。
老头儿便带着孙女儿,去凑那热闹。
这儿买两串糖人儿,那儿买一朵花球,逗地小姑娘嘴都合不拢。
老头儿自然也是高兴得很呐。
可就在晌午时候,他们准备回去的时候,一个男人找老头儿问路,老头儿也是热心肠,就给他指了指。
可就这两个眨眼的功夫,老头儿转过身,人差点儿没给吓死!
——孙女儿,人丢了!
找了好久好久,没一点儿线索。
后来他和他儿子儿媳,一同报了官,又拉上亲朋好友,整座城地找,却都一无所获。
两天下来,老头儿那叫一个心力交瘁,身心俱疲,加上孙女儿是跟他一起走的时候丢了的,自然更加自责。
种种原因之下,急火攻心,一口气儿没回过来,直接就咽了气儿。
最后在他儿子儿媳的拜托下,尸体才被搬尸人搬上清风陵来。
而老头儿呢?这哪怕是死了,在找到孙女儿之前,也完全没法儿瞑目。
如此,形成执念,化作遗愿,被度人经所摄了进去。
——找到人!
看罢了走马灯,余琛眉头一挑。
从老头儿的记忆里,他本能地察觉到不对劲儿。
那小姑娘,余琛见过不止一次,乖巧懂事又听话,不像是那种在外边儿会到处乱跑的熊孩子。
而这老头儿被问话的功夫,也就几个眨眼,那小姑娘人就丢了。
这可不像是走丢的,更像是……拐卖。
第56章 风雪酒庄,恶鬼天降
这般简单的道理,老头儿和家人难不成不知晓?
自不可能。
后来,他们找到了那问路的男人,盘问了好久,却得知人家叫朱俢,家就住在旱桥,是个正经人儿,在城南郊外的一个酒庄做工。
看起来没有什么形迹可疑的地方,老头儿和家人也就只有作罢,兴许人家就是个路人呢?
但余琛,却发现了疑点。
——这渭水县城又不大,你说这朱俢土生土长在渭水,除了城南城北可能有些不熟悉以外,城东城西几条街不应该是心里门儿清?还需要问一个老头儿的路?
不对劲儿。
相当不对劲儿。
老头儿的遗愿,是找到失踪的女童,但现在啥线索也没有,唯一有些可疑的疑点就是那个问路的酒庄工人朱俢。
余琛便打算从此入手,看看能不能挖出来些什么。
这般想着,他又下了山去。
一路穿过县城,从南门儿出去,按照老头儿走马灯里的回忆,朝那朱俢做工的酒庄走去。
地儿也不远,就在县城在十来里的一座山脚下,以余琛的脚程,一刻钟的功夫就到了。
这酒庄已经显得有些老旧了,整个建筑不小,但泛黄的围墙表面上遍布斑驳,屋顶的黑瓦也碎了不少,一副破落样儿。
而大雪纷飞之间,这酒庄大门紧闭,寂静无声,就像是一座庞大的堡垒。
余琛迈步在雪地里,漆黑的颜色从他皮肉之下长出来,覆盖了整个身子。
来到围墙边上,一跃而过,踏雪无痕,轻飘飘落在酒庄的院子里。
仍无生气。
只有几个破碎的酒缸,堆在围墙角落里。
余琛跃上房顶,借那碎瓦的空隙,看见了里边儿的情景。
只见屋里,俨然整齐地摆放着一个个大酒坛子,刺鼻的高粱酒味儿充斥着整个房间儿。
而在这房间的角落,一张方桌旁,几个男人正烤着炉,一边嗑瓜子,一边儿玩牌。
那老头儿走马灯中的问路朱俢,就在其中。
一眼望去,看不出任何不对劲儿的地方,没有什么端倪。
——倘若是以肉眼来看的话。
但余琛,可不是肉眼凡胎呢!
天眼一开,便瞅见那几个男人超过常人的气血与体魄,虽不说武功多么高深,但至少也是练家子。
——你这酒庄的工人,一个练功也就罢了,各个都身怀绝技?
咋?
跟缸里的酒打架呗?
当然,若临时如此,那也就罢了,毕竟万一人家就喜欢练功习武,那也说得过去不是。
可偏偏,余琛不仅能看体魄筋络!
那涂了灵牛泪的双眼,还能看见血气呢!
只见底下的几个男人,个个脑门儿上都是血气环绕,虽不至于像刽子手和那变态搬尸人一般恐怖,但至少也沾了不少血才足以凝聚出的血气规模。
咋?
这还能咋解释?
是高粱成精了要砍杀了才能酿酒呗?
正当这时,余琛听见底下传来了声儿。
只见其中一个壮硕汉子玩牌似乎输了,一拍桌子,看向朱俢:“他娘的运气真差!先欠着!”
朱俢瞪了他一眼,“咱哥儿几个亲兄弟明算账,这赌债可不兴欠的哈。”
那壮硕汉子哼了声:“修哥,你前两天不是逮了条品相那么好的鱼儿吗?六爷没少给你赏钱吧?这点儿毛毛雨,你就让俺欠两天呗!”
听罢,朱俢这才道:“下不为例。”
然后,就继续听见骰子摇晃的声儿。
品相?
鱼儿?
六爷?
虽然他们说的相当隐晦,但余琛还是听出了绝不寻常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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