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推理文豪 第1139章

  “当然是为了维持圆段的状态吧?

  犯人不想让桥本敬里面的东西从身体里掉出来,因为那很麻烦。”

  我理解四郎的解释,但那种解释没有意义。

  切成圆段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为什么凶手不想里面的东西掉出来?

  此外,身体上那么多的撞击伤是怎么来的?

  大卸八块的刑罚,理解成分尸刑罚就好。

  但我从没听说过再去鞭打四分五裂的身体的刑罚。

  四郎用沉稳的眼神看着思考中的我,但我不去管他,继续思考着。

  小形修一的穿刺伤是哪里不对劲呢?

  是穿刺的方向。

  小形是从嘴巴穿刺到下面,木桩的尖端刺进地面插在操场上,从嘴巴露出来的是尾端的圆形部分。

  这样不是很奇怪吗?

  穿刺的串条应该把尖尖的部分朝上才对吧?

  无论是烤肉,还是什么栅栏,都是尖的在上面,这才是符合大部分思维的用法。

  我这么想着,突然想起在图书馆查到的资料了。

  ——穿刺刑罚也是有讲究的,通常是压住罪人,从尾部刺进去,但要注意,木桩前端不能削成尖的,要圆一点。

  这样就能不破坏内部。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因为这样的话,人死的会慢一些,戳破内部很快就死了,做不到警示的效果。

  但不管怎么,木桩都是尖端朝上插在地面上。

  所以,小形修一的木桩从嘴巴刺进去,这样已经有点逆向操作了。

  还把尖端插进地面?

  做法完全相反啊!

  这跟本不能说是串。

  还有这个胖子油晃晃的胸和腹部上的绳痕是什么呢?

  是把人五花大绑后作成串吗?

  有必要捆绑全身吗?

  一般只要把手脚固定住就行了吧?

  犯人用绳子缠绕全身把人绑成了木乃伊,之后又解开绳子把绳子带走了?

  犯人到底想做什么?

  为什么必须解开绳子?

  为了让别人看胖子的身体吗?

  莫非这个胖子身上的绳痕有什么意义?

  留下绳痕可以传达讯息?暗号?

  不会吧,那只是单纯的擦伤而已,一个白胖子被绑住,在挣扎晃动下就造成擦伤的痕迹……

  嗯?这太过夸张的绳痕中,该不会是用来遮掩什么的吧?

  有种诡计是说——把树叶藏在森林里。

  为了掩饰特定目标,而连续杀人,以混淆其中一件杀人案的焦点。

  以此为核心的推理小说非常多,比如犯人砍断被害人的脖子,是为了不让人看到脖子上的伤痕!

  犯人洒水是为了把溢出来的水藏在大量水中!

  犯人杀死十三个人,是为了不让搜索目标锁定唯一一人。

  这太可笑了!这些无聊的灵感真的被应用在这次的事件上面吗?

  还有……小形腋下横向延伸的另一种擦伤痕迹。

  资料显示上面插着木片。

  也就是说,腋下一带是被什么木制的东西围住,用力摩擦产生的伤痕。

  犯人对这个胖子做了什么?

  这个犯人是为了专门伤害胖子,所以发明了新的拷打机器吗?

  用来折磨胖子的木制机械?那是什么样的东西呢?

  那东西被带走是犯人还打算继续用吗?

  再抓一个胖子来用吗?

  我这么想的时候,突然想到了另一种可能。

  会不会是这个胖子从腋下出了一圈汗疹,因为痒得受不了就拿出木制的“痒痒挠”拼命抓痒,因此留下了看似擦伤的痕迹?

  不过这种可能性应该很低吧?

  就算是痒,也不会从腋下整整齐齐地横绕一圈才对?

  应该是犯人做出来的某种东西留下的痕迹。

  什么都想不出来,继续思考下一桩杀人案。

  天谷良章与锯屋昌幸的坠楼死亡。

  这桩案子最奇怪的地方,当然是这两个人被重复从同一个窗户推下来。

  通常死刑所进行的推落应该都是一次解决的。

  推落地点选在城墙或悬崖,下面准备好鳄鱼或木桩等种种东西,从没听说过把罪人推下去,再拉上来再推下去这样的记载……

第886章 再次触及真相(大家新年快乐啊!

  江留美丽表情严肃的跟着故事里的奈津川三郎一起分析着。

  因为这几桩案件,确实很有趣。

  切成乌贼段的人,签子尖端朝下的方式,不断的重复摔打。

  话说……如果把不断地重复摔打,当成摔打肉丸的话,都和吃的东西有关啊!

  先是圆木一样的像是乌贼段的尸体,然后是像是烤鱼一样的尸体,最后是像是做肉丸一样的尸体。

  但如果这样想的话,应该是不断地重复摔打,变成肉糜才对。

  这样想的话,果然还是行不通啊。

  完全无法猜透舞城镜介老师在想些什么呢。

  尤其是第三起案件,为什么一定要重复的摔打呢?

  四楼的话……不,别说四楼了,就算是一楼头朝下从窗户的高度折出去,都会死人。

  所以,不断重复的摔打的意义究竟是?

  江留美丽思考了片刻,最终觉得还是看书好了。

  自己这一次算是彻底被舞城镜介打败了,因为这种动机,似乎已经离人很远了……

  ——

  我不断的思考,这桩案件的犯人为什么不断重复推落两人呢?

  因为四楼的高度不够吗?

  从验尸报告来看,脸朝下从四楼的高度摔落到地面,只要一次就断气了吧?

  警方给出的数据推测,犯人推落受害人的次数大概是三次以上……而且每次一定都是脸朝下坠落地面。

  这样有什么意义呢?

  而且要如何让一个人每次都以脸朝下的姿势摔落呢?

  光是推下去的话,可能会造成头落地,脚落地或侧身落地,背部落地,有种种落地的可能……

  犯人是调整好落地方式让被害人每次都脸朝下落地?还是说,这只是巧合?

  三次都是面部着地,有这种事吗?

  如果不是巧合,一定是犯人故意设计每一次都用同样的方法,迫使每一次都是以面部着地……

  犯人用同样方式将他们推落,为什么?

  彻底杀死他们?用重复制造同样的伤口,加深伤势?

  所以,这两个人是被重复脸朝下推落后,还有气息时才又被推落吗?

  这么做,犯人也太蠢了?

  只要让头先落地,不就得了?

  或者选更高的楼层。

  我翻阅资料,那一晚,顶楼的门并没有上锁,虽然有围栏,不过高度只有一公尺,和窗户位置差不多。

  凶手干什么啊?

  他明明可以去顶楼啊,把人从顶楼围栏推下去不就成了?

  高度大约十三公尺的话不是一次就解决了吗?

  犯人没想过去顶楼?

  为什么执着于四楼呢?

  我想不明白,但还是要坚持想下去……

  接下来是坂本里欧的全身碎裂杀人案。

  以前的死刑也有类似这样的做法。

  就是所谓的“粉碎刑”或“车刑”。

  “粉碎刑”是把大型重物放在罪人身上将其压碎。

  “车刑”是将罪人绑在车轮或十字架上,用鎯头或棍棒依序打断手脚骨头。

  但是,坂本被杀的方式与这类刑罚的共通点只有全身骨折和内脏全毁,手法完不一样。

  被多次撞击地面,与天谷良章,锯屋昌幸的遇害方式有共通之处,不过手法却不一样。

  坂本里欧不是从高处直直落下,而是近距离多次摔落地面。

  像是在摔跤场地的地方进行吗?

  一直摔到坂本全身骨头通通折断……犯人会累死的吧……很难说啊……

  这些案子的犯人体力似乎异于常人,说不定可以办得到。

  他可是把天谷和锯屋多次抬上四楼推下去然后再抬上四楼的人呢……

  不过,这些案子会只有一个犯人吗?

  应该不是一个人吧?

  一个人做不了这么多事。

  而且我觉得这个作案手法,完全不像是死刑,反而比较像拷打。

  另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

  这次的案件跟前三件比起来,痛苦程度更大。

  被切成圆段或穿刺应该会立即死亡,从高处推落也会受重伤,很快死去。

  但造成多处骨折,却没有那么容易死。

  这个犯人在杀死坂本之前,一次又一次将他的身体撞击地面……这花了相当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