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跟着福尔摩斯的脚步,重新审视着那些他们早已烂熟于心的线索。
墙上的血字.......现场的烟灰.......出租马车的车辙印记........
当看到福尔摩斯用那冷静到近乎残酷的“演绎法”,将所有看似无关的细节串联起来。
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揭开真相时,无数读者感觉自己的头皮都要炸开了!
一股恍然大悟的感觉直冲天灵盖!
“原来是这样!”
一个年轻的银行职员在办公室里失声惊呼,立刻引来了同事们诧异的注视。
但他毫不在意,只是用一种近乎颤抖的声音喃喃自语:
“天啊.......所有的线索........原来都藏在上半部里!”
是的!
这才是最让人震撼的地方!
作者米歇尔根本没有在下半部凭空捏造任何新的线索!
所有的伏笔,所有的关键,都明明白白地写在了上半部里!
只是他们自己,就像故事里苏格兰场那两个愚蠢的警探一样,彻彻底底地视而不见了!
这种感觉太奇妙了。
就好像自己的智商被作者毫不留情地按在地上反复摩擦,可灵魂深处却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快感。
一种被智慧和推理彻底征服的,酣畅淋漓的爽快!
这样的故事在伦敦无数的场景中上演着.......
“混蛋!我怎么就没想到!”
闪电街的廉价酒馆里,老杰克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震得啤酒沫飞溅。
他懊恼地抓着自己的头发,为自己之前的愚蠢猜测而脸红。
西区的诊所里,托马斯医生遵循了自己的诺言。
专门为《血字的研究》留下了一天休息的时间。
当真相揭露的那一刻,一股无与伦比的成就感填满了他的心房。
“真是太酣畅淋漓的阅读体验!”
“就是如果米歇尔不断章就好了!”
整个伦敦,在这一刻,都沉浸在这种恍然大悟的巨大精神冲击之中!
如果说《血字的研究》是一枚重磅炸弹,将所有人的脑子都炸得嗡嗡作响。
那么,同期连载的另一篇短篇小说《银额马》,则像一把锋利的刀刃,精准地剖开了他们思维的盲区。
短小的篇幅,但同样的震撼!
而且和《血字的研究》不同,《银额马》是完整的一篇。
没有断章!可以一次看个爽!
当读者们心满意足地看完《血字的研究》,意犹未尽地翻到下一篇。
当看到《银额马》这个标题时,他们本以为这只是个餐后甜点。
可当他们读到福尔摩斯向警探格雷戈里提出那个著名的问题时,刚刚平复下去的头皮,再一次绷紧了。
“有没有什么别的细节,是你觉得需要引起我注意的?”
“只有一件,那就是狗在夜间的不寻常举动。”
“在那天夜里,狗的反应是奇怪的。”
“那天晚上,狗没有什么异常反应啊。”
“这正是奇怪的地方。”
是啊,没有异常就是最大的异常!
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这段对话,像一道闪电,劈开了所有读者的思维定式。
原来,没有发生的事情,居然比发生的事情更重要!
这个理念实在太过新颖,太过震撼,以至于很多人反复读了好几遍,才琢磨出其中的味道.......
紧接着,一股狂热的模仿浪潮,毫无征兆地席卷了整个伦敦。
闪电街的廉价酒馆里,气氛前所未有的古怪。
工人们不再鉴证或是抱怨工钱,而是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用一种审视的目光打量着彼此。
“老杰克,你今天靴子上的泥点是红色的,而且质地很粘。”
曾经的书记员汤姆,煞有介事地推了推根本不存在的眼镜,学着福尔摩斯的腔调分析起来。
“根据我的推断,你早上一定去过泰晤士河下游的砖厂附近,因为只有那里的土壤是这样的。”
老杰克愣了一下,随即大怒:
“放屁!老子早上是去帮隔壁寡妇修了烟囱!”
“哦?”汤姆的眼睛亮了。
“那么你袖口上这块不起眼的白色灰渍,想必就是烟囱灰了?”
“还有你和寡妇的故事该说说了......”
酒馆里顿时爆发出一阵哄笑。
伦敦的街头巷尾,在一夜之间,涌现出了无数个“野生福尔摩斯”。
人们开始热衷于从朋友的衣着、谈吐、甚至是怀表上的划痕里,寻找所谓的“线索”,并进行一番漏洞百出的推理。
尽管这些模仿大多以笑话收场,但所有人都乐此不疲。
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和他那独特的思考方式,已经成了一种新的时尚。
其风靡程度,甚至超过了公爵夫人的八卦和泰晤士河里的双头怪鱼.......
然而,当全伦敦的民众都沉浸在这场“全民侦探”的游戏中的时候。
在伦敦有一个地方,却是一片愁云惨淡.......
? 第85章 你们怎么都当真了?(补更求追订)
没错,那就是苏格兰场。
和老婆饼里面没有老婆一样,苏格兰场也不在苏格兰。
中世纪这里曾是苏格兰王室来访伦敦时居住的宫殿,后来形成一条街叫“大苏格兰场”。
1829年警察厅总部设白厅,公众入口就正对着这条街道,从此便被俗称为苏格兰场。

(苏格兰场旧址)
此刻,这个伦敦警察的总部,气氛却压抑得可怕。
“一群废物!”
军事专员查尔斯.罗万爵士,将一本《本特利杂记》狠狠地摔在办公桌上,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此时的苏格兰场,没有所谓的局长,实行双专员制。
最高领导是两位专员,两人共同领导、权力平等。
其中查尔斯.罗万爵士负责警察的纪律、组织与训练,进行军事化管理。
而理查德.梅恩爵士律师出身,则负责法律、政策与对外事务。
查尔斯爵士作为陆军中校,曾经是一名拿破仑战争老兵,在苏格兰场的威望高的可怕。
他对面前几位瑟瑟发抖的警官咆哮着:
“现在,连街边一个擦鞋的野孩子,都敢指着我们警员的鼻子,教他们怎么保护案发现场!”
“他们说我们是‘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你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在全伦敦市民的眼里,我们就是一群彻头彻尾的蠢货!”
警官们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出。
因为这确实是事实。
在当下,本来苏格兰场的处境就很艰难了。
可以说是全伦敦最受争议的政府机构,被蔑称为“生龙虾”、“蓝魔鬼”、“皮尔的血腥帮”。
警员巡逻时常遭辱骂、吐口水、石块攻击,甚至被殴打、刺伤。
在1830年,甚至有警员因公殉职后,还陪审团裁定为“正当杀人”,可见民间敌意之深。
而自从《血字的研究》发行后,苏格兰场的日子就更加难过了。
警员们出警时,总会有一群“热心市民”围在旁边指指点点。
“警官,注意脚下,不要破坏脚印!”
“那个烟灰,快,用信封把它装起来,这可能是重要线索!”
这让本就因为破案率低下而饱受诟病的苏格兰场,颜面尽失。
查尔斯爵士发泄了一通怒火,挥手让下属们都滚了出去。
办公室的门被关上,房间里恢复了安静。
他疲惫地坐回椅子上,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
片刻之后,查尔斯爵士却拉开了办公桌最下面一层上了锁的抽屉。
从里面,他小心翼翼地拿出了一本崭新的《本特利杂记》。
他翻开杂志,拿起一支铅笔,一边仔细阅读,一边在书页的空白处疯狂地做着笔记。
当看到福尔摩斯对脚印的分析时,他甚至用尺子在旁边的本子上画起了示意图。
这个米歇尔的脑子不知道是怎么长的,虽然给苏格兰场带来了许多麻烦,但客观的来说,他小说里写到的种种破案思维与技巧,在他这个专业人士看来,居然相当的具有可行性。
有那么一刹那,查尔斯爵士都想把米歇尔抓过来探案了。
虽然他知道这只是小说故事,但这一切写的真实的不能再真实了!
半晌,查尔斯爵士抬起了头,眼神复杂。
最终,他叫过自己的秘书,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下达了命令:
“通知下去,从下周开始,所有警员的培训手册里,必须增加‘案发现场保护条例’,尤其是关于脚印和证据的保全!”
与此同时,在伦敦西区的一家高级俱乐部沙龙里。
几位以文笔刻薄著称的评论家,也正围着一本《本特利杂记》发愁。
他们本想买来这本风头正劲的杂志,好好地写一篇批评文章,嘲讽一下这种迎合大众口味的“通俗小说”。
可当他们真正看完之后,所有人都沉默了。
其中一位最负盛名的评论家,笔尖悬在稿纸上空,却迟迟无法落下。
他的额头上甚至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他惊恐地发现,自己根本写不出一个字的差评。
事实上,他自己都沉迷在福尔摩斯的故事里。
这哪里是什么低俗的地摊文学?
这是一种结构无比严密,逻辑精准的,前所未见的全新文学形式!
米歇尔不是在写一个简单的犯罪故事。
他是在开宗立派!
但好在他不愧是专业的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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