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大画家 第1418章

  顾为经羡慕他们的恣意妄为,顾为经羡慕他们的混蛋,顾为经羡慕的又不是那样的恣意妄为或者混蛋脾气。

  他羡慕的是他们的力量。

  他羡慕的是他们的……自由。

  艺术、艺术、艺术……当人们一遍遍谈论艺术的时候,人们谈论的是一种改变人心智的力量,人们所谈论的是一种引领心灵的自由。

  毕加索说,艺术就像是“火”一样的危险事物。

  火焰燃烧。

  火焰沸腾。

  燃烧的、沸腾的火焰是世界上最有力量,最自由的存在,它们聚合成光线,它们聚合成太阳,它们让世界万物,宇宙星辰围绕自己的无边引力而旋转。

  毕加索还说,世界上只有很少很少的人,能够操控火焰。

  顾为经不是这样的巫师,顾为经只是好运的捡到了一根能自动施法的神奇魔杖的麻瓜,他是获得了神奇的毛笔的江郎。

  巫师的力量来自于自身,他们喜欢那种被无边的火焰缭绕的感觉,那是他们区别于凡人的伟量的证明。毕竟,真正的女巫,只会施一个最基本的凝火咒,一边假装痛苦的尖叫,一边享受那样麻酥酥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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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人温德林太喜欢被焚烧的感觉了,她故意化装成各种样子,一连让人焚烧了四十七次。”

  ——JK·罗琳《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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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艺术大师,他们可能无所谓别人对他们的诋毁还是赞美。

  真正执着、坚定、坚不可摧的人,他们会把狗屎画在别人的画上。如果说他们或者整个世界,其中有一个是狗屎的话。

  他们一定会说,哦,我的朋友,错的不是我,错的怎么可能是我呢,错的一定是这整个世界。

  而顾为经是凡人。

  唐宁说,顾为经身上有一种让人讨厌的、娇弱的、庸碌的平凡感。

  让人讨厌的、娇弱的、庸碌的凡人才会恐惧火焰的力量,只有麻瓜才会在火焰里痛苦嚎叫着化作一块焦炭。即使他作弊了,即使那只神奇的毛笔会自动的画画,那只神奇的魔杖自动替他释放了一个凝火咒。

  他依旧会惶恐不安。

  麻瓜就是麻瓜,魔力没有流淌在他的身体里,他没有自由的、强大的、巫师之心。

  “如果,我说是如果……如果促使我当时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顾为经说道,“我关切他们,我为能给他们带来什么感到开心。我觉得这件事情能够成为糟糕一天里的那抹亮色。”

  “那我可以说,我是一个温柔的人。”

  “我可以说我很酷,我可以说,我很‘艺术’。毕加索很酷、很艺术。只是我们艺术的方式不太一样。但我不能这么说……我不能装作我是那种高喊着Love and peace的人。”

  男人靠在出租车脏兮兮的后座之上。

  “我是出于一种巨大的恐惧感,转过的身。”

  “我是出于一种巨大的虚荣感,转过的身。”

  “我是出于一种巨大的……患得患失感。”顾为经犹豫了一下,开口说道:“转过的身。”

  “伊莲娜小姐,我那一刻,无比清晰的意识到了,我就是一个极其患得患失的人。而患得患失这件事本身一点都不酷。患得患失这件事情的本质,则是软弱。”

  顾为经既没有伊莲娜家族那种虚伪式“霸道”。

  菩萨心肠,雷霆手段。

  嘴上的菩萨心肠,心中的雷霆手段。

  说淦你,就淦你。说不给你一分钱,就不给你一分钱,说把你提溜过来抽鞭子,就把你提溜过来抽鞭子。他们仿佛是尼采笔下的“超人”一样,视凡俗的所有道德教化于无物。

  规则,那就像地心引力一样,是用来约束凡夫俗子的东西。

  大爷都堂堂帝国伯爵了,还不能披着猎猎作响的斗篷,在月下的帝国大厦上飞来飞去,那这个大伯爵不是白当了么。那那些法国新教徒的脑袋,不是全白砍了么。

  我是伊莲娜大伯爵,我他妈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顾为经也没有梵高式矛盾的洒脱。

  顾为经觉得梵高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是的,这么说看上去很怪,对,梵高脑子有病,对,他还没准有些抑郁症,有些狂躁症,没准还有双向情感障碍。

  对,梵高是有极为严重的焦虑症。

  对,梵高割掉了自己的耳朵。

  对,梵高最后还自己给自己来上了一枪,自杀掉了。

  这些说法全都没错,梵高绝对是一个有精神病的疯子,但看到那些画,顾为经就知道,梵高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激情的人。

  他对生活,对绘画,有真实的爱。

  所以梵高要比顾为经洒脱得多,他要比顾为经能拿得起,能放得下得多。梵高在生前没有一秒享受过艺术大师的地位,他没有顾为经的地位,没有顾为经的奖项,没有顾为经的财富与荣耀。

  但设身处地的想想。

  换成是梵高,他也要比顾为经潇洒得多得多。

  被别人质疑,被别人骂,那又怎么样?大爷都当流浪汉了,你还能怎么样。梵高当然也会渴望认可,他也渴望成功,这些有固然很好。

  若是没有。

  “那又如何?”

  顾为经知道,自己永远也说不出来那句——“那又如何”。

  他是两者之间最不酷的那部分的结合体。

  他既有伊莲娜家族的虚伪,又有着梵高的矛盾。

  上也上不去,下也下不来,永远在计算着得到的,永远在担忧着失去的,这就是顾为经的本来面目,一个一点也不酷的人。

  “安,你知道么?我在上中学的时候,有个关系很好的女生。那也许是我人生里第一位女朋友。”

  “酒井胜子么?”伊莲娜小姐问。

  “不,她是莫娜。”顾为经回答道,“莫娜·珊德努。她曾经说,我的性格像是女生,我身上有那种女孩子气,同班很少有男生像我一样……”

  “纠结。”

  顾为经摇摇头。

  “我一直都极为讨厌去把某种负面的或者正面的性格特质和性别绑定在一起。性格是环境的造物。千人千面,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性格。我见过太多太多性格开朗,潇洒,非常非常酷女生了。但不可否认,就我自己而言,我就是一个超级超级纠结着的人。”

  伊莲娜小姐同意这个观点。

  她觉得顾为经有些时候,整个人就像拧成一团的麻绳。

  强大的人的勇气与魄力应该来源于自己。

  “学生时代,我就在那里整天疯狂地患得患失,音乐课上一个音唱不上去了,大家一笑,我羞愧得就要裂开了。我觉得我自己不属于这里,我是下等人,我觉得我身上掩饰不住的穷酸气全都要从这个音里流露出来了。校园舞会上,有个同学扣子系错了,大家一笑,我也跟着笑。不光要笑,我还要偏偏笑得最大声。”

  “我不去笑得最大声,我怎么证明我能把这个乡巴佬狠狠地踩在脚下。不笑得最大声,我怎么证明,我自己是更加优越的上等人呢?”

  “时至如今,我依然还是那个整天患得患失的人。”

  “我每天都在表演着我自己,每天都在表演着我属于这个舞台。安娜,你懂我的意思么,我是一件陈列在舞台上的商品,我生怕一个表演,没有表演好。我的名字后面立刻就跟上了促销大折的标签。我每天都在计算着,我的身价到了多少钱,我今年卖了多少多少钱的画。”

  “我获奖,接受采访时,整天一说话就是,现代艺术市场已经完全被金钱异化掉了,不应该把艺术品全然商品化,不应该把金钱当作评价艺术品的唯一标准。我这么说,因为我觉得这么说是对的。我觉得有格调的大画家就该这么说。可这个亨特·布尔真跳出来,给我的画上画了一坨狗屎。我……”

  顾为经抿抿嘴。

  “我恨死他了。”

  “我嘴上说着向他举杯,称赞他画了一幅更好的画。我内心焦虑得要命,我恨啊,我恨到恨不得冲过去扇他两个嘴巴,你怎么敢,你怎么敢这么做,你怎么敢挡我的路。你知道我今年要赚多少钱才行么!为什么是现在。”

  “我反消费主义,反物欲横流,反艺术品商品化,反这反那,反到最后,把我自己都反成一件商品了。”

  顾为经笑了笑。

  “安,这世界上没有比我更虚伪的人了。”

  “那那个谁呢?”安的关注点明显和顾为经有一点点不太一样。

  “谁。”

  “莫娜。”伊莲娜小姐好奇地问道,“你们最后为什么分开了呢?”

  “因为我就是一个患得患失的人唉。”

  顾为经说道。

  “我至今都很……感激她。”

  “感激?”

  安娜觉得顾为经的用词很奇怪。

  顾为经没有再答话。

  在生命中出现的那些形形色色的人之中,对莫娜,他的情绪是截然不同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人爱他,有很多很多人对他好。

  他是顶尖的大咖,他在世界各地都有着自己的疯狂的粉丝。

  但只有莫娜。

  他们一起度过了学生时代的大量时光,那是在顾为经遇到了神奇魔杖,那是江郎遇上了神奇毛笔之前,那个便喜欢他,便对他好的人。

  顾为经知道,这是自己的错。

  莫娜真的做的很好很好很好了,起码比那时候的他要更好。

  自己患得又患失。

  害怕承诺,又讨厌责任,害怕被拒绝,又拒绝勇敢,话不说清楚,偏偏要人家来猜。

  年轻时代,人就是这么讨厌,明明做的事情跟傻帽一样,却偏偏觉得都是别人的错,睁着一双眼睛问“你相信我么”。只要没有一厢情愿的信任,便全都是别人不好。

  把自己的软弱强加到别人的身上,要别人去迁就自己。

  这世界上有人愿意信任自己,有人愿意那么讨厌的自己玩过家家的游戏。

  那是自己人生里最大的幸运。

  比如曹轩。

  这世界上有些人不愿意迁就自己,有些人转身离开,去选择了自己的人生。

  你也不能怪人家太过现实。

  错的不是这个世界,错的不是别人,错的……就只是他自己。

  傻瓜。

  当年的他,在想着自己大艺术家的美好人生的时候,有过那么一秒钟,发自内心的尊重过人家缅甸的传统壁画吗?有过那么一秒钟想过曹轩的心血么,有过那么一秒钟,代入过莫娜的感受么。

  没有。

  他凭什么就觉得自己更多。

  傻瓜。

  曹轩说了一万遍,每个人在这些古人的心血面前都要有敬畏之心,连曹轩都只是学生。人家曹轩都是抱着观摩学习的态度,崇敬着精神来到这里的。他自己凭什么就敢拿着本脑海里的壁画册子,在那里乱画?他懂画么,他懂佛教造像艺术么?

  他懂上座部、下座部,大乘,小乘壁画之间的区别么?

  他懂缅甸、斯里兰卡、印度的造像风格的流变么。他懂人家传统绢画的融合吗?

  傻瓜。

  就偷偷调个色,觉得智慧是共通的,然后就把自己当大师了?人家每一笔,都是前辈一生的心血,一辈子什么都没留下,全部心神都寄托在了一幅画上。

  曹轩话说的千恳万恳,他哪怕有一个字听进去了么?

  他妈的你顾为经在那里装什么大头蒜呢!你他妈的算是什么东西,你他妈的绘画手记算是什么东西,你他妈的系统算是什么东西。

  傻瓜!傻瓜!傻瓜!

  傲慢!傲慢!傲慢!

  人家没来挥舞着乱棍去把你打出去,是你运气好,是人家格局大,是佛陀慈悲不和你计较,不是他妈的你画的好。

  蠢蛋!

  有那些宝藏在自己身边,有曹轩这样的大师在自己身边,顾为经通通不看。

  顾为经可真“聪明”,他第一眼就觉得新加坡好!在新加坡开画展,画东西方合璧的融合画,当然太有搞头啦。就好比鱼丸和濑尿虾,就该做成濑尿鱼丸。

  还美其名曰学吴冠中。

  真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