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台风校长
适当提点一二即可,之后各看造化。
这片果林,在灵气枯竭前,其实是一片秘境,如果李长笑没有记错的话,名为果岭秘境。
里面的果子,能够清神去疲,有的果子服下后,甚至能够获得道法传承,增加气运。
若是能在果子中,开出寄生虫子,那更是走了大运,果岭秘境中的虫子,种类繁多,功效不一,但比果实值钱多了。
有聚灵虫,小拇指大小,乳白色,十分脆弱,凡人一捏即死,但这种虫子养好,每天吞吐灵气,提纯灵气,相当于随身携带了个小型的聚灵阵,实用价值极高。
散修十分青睐这种虫子,李长笑当初从凌天洲出来后,就远远经过此地,羡慕得不得了。
如今故地重游,发现曾经秘境,变为了如今果林,此中感受,难以形容。
还有一种虫,也十分受欢迎,叫噬阵虫,若是开出此虫,拿去拍卖,最少也能够换到上百万的灵石。
此虫能够啃咬蚕食阵法,神异无比,破茧成蝶后,更是能够诞生灵智,成为一方巨擘。
可以说,这果岭秘境,几乎牢牢被大势力掌控,李长笑也是看出其中气象,才踏入此地的,如果他没有料错,日后途经此地的修士,也大多会选择往这上面走上一遭。
老农躺在地上,捂着肚子呼呼大睡,鼾声如雷,休息个一柱香不到的时间,便又继续开始劳作。
一直到傍晚时分,果园的果子被尽数采尽,足足采了二十多筐,这是一整年的收成。
这果子的神奇,并没有因为灵气枯竭,而彻彻底底消失,正如修士一样,纵使将灵、体、神尽数封印,那长期被灵气冲刷的身体,也远远超过凡人。
这果子服下后,依旧有很好的效果,能微弱增强人的体质,补充所需的营养,延年益寿,其中玄妙,凡人难以察觉,只会觉得这果子,清甜可口,吃下肚后神清气爽。
李长笑按照约定,拿了小半筐的果子,顺道问了一下老农,这种果子除了生嚼外,还有什么吃法推荐否?
老农告诉他,这果子可以晒干,制作成水果干,能保留很久,这样吃起来会很甜,就是口会干,其次还可以放在火上烤,或者入冬的时候,丢进雪地里,等上几个时辰,完全冻僵之后,再丢进热水里,这样吃是最好吃的。
李长笑连连点头,全全记在了心里,临别之际,打算掏出一些银两给老农。
老农摇了摇头,不打算接,自然不是视金钱如粪土,这剑客随手一掏,就顶得上自己辛苦劳作一整年了,他心动得很啊。
只是心中有愧,昨夜动念险些杀了人家,而今日的相处,感受到剑客的坦诚随和,是一个很好的人,心中便越是愧疚。
这愧疚不仅是对剑客的,还有对自己儿子的,总之,这剑客的钱,他是再不敢拿了。
李长笑默默收回银两,拍了拍老农的肩膀,如实告诉老农,其实是自己赚了,这一筐果子的价值不可估量,不过既然他不收,李长笑也不能强给。
只能换一种方式付钱,毕竟他不喜欢欠人。
李长笑背着果子,转身离去,他白衣单薄,但身上的东西,其实已经不少了,一袋子银两,一筐子果子,鼓鼓当当的,左腰又挂着两个葫芦,右腰配着一把剑。
这副模样。
倒也符合出远门的形象。
老农看着白衣远去,走得潇洒,心中更是苦涩,自己儿子也这般大小,还未讨媳妇,就落得如此下场…
老农将一筐筐果子,搬入地窖当中,才两个来回,就已经喘得不行,靠着墙壁捶腰,感叹自己年龄真的是大了,年轻时十多个来回,也不觉得累,现在才搬这么一小会,就已经腰酸腿疼了。
“爹,您去一旁休息去吧,这些我来。”
忽的,他耳边响起一道声音。
一年轻男子扛着两筐果子,大步走向地窖。
“哦,好…”
“嗯?”
老农愣了一下,瞳孔渐渐放大。
第145章 小毛驴,美娇娘
离开果林,继续向北行进,李长笑来到了一座小镇。
老农的儿子,其实不是中风,而是有修士在使坏,这对李长笑而言,只是举手之劳,嗯…严格来说,不算举手之劳,只能算作公平交易。
正如他所说,这些果子价格不菲,完全能够,作为治好老农儿子的价钱。
所以,李长笑也不认为,自己是在做好事。
至于老农明明对自己起过杀心,自己为何还要如此......李长笑只能说,君子问迹不问心,老农在那种情况下,做出的这种选择,其实是十分难能可贵的,至少超过了九成的人了。
老农果林上的果子,名为“读果”,李长笑将果子都收进了梦境空间,装在了一个个酒坛子中。
在路上慢慢享用。
此刻,李长笑所踏入的小镇,名为“廊镇”,廊镇外有一条江名为“北苑江”,李长笑发现客栈已经住满,找掌柜打听才知道,最近外来客增多了几倍,他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李长笑猜测,此刻这廊镇上,只怕已经有不少仙人莅临了吧?
一个个倒也还算低调。
李长笑没在此纠结,既然客栈无位,那他便只能去造访青楼了。
他大手一挥,几两银子甩下,便享受着天上人间般的待遇,青楼头牌为他弹唱,在柔和的乐曲声中入睡。
翌日,他再度踏上行程。
鼎域在青域的北侧,李长笑已经离开了凌天洲,但还在青域的区域当中。
无论在何地,凡人世界中,银子始终是硬通货,不用担心用不出去的情况发生,就是在不同地区,购买力会有所浮动,但差异不会太大。
其实从凌天洲到此处,距离已经很远很远,远到凡人根本走不完,一路上的意外、艰难险阻太多,抛开那些凡人几乎走不通的险山恶水不说,就单单说路上的毒虫与猛兽,就是一道不可逾越的天堑,如果独自穿行,大概率是死在荒郊野岭的。
但纵使如此,此地的文化、语言,都能找到与凌天洲相似之处,凌天皇朝的官话,在此地也能交流,这一点如若要追溯起来,应该能算作是,灵气鼎盛时期,喜欢在天边飞来飞去的仙人的功劳了。
假设没有他们,以如今的交通运力,只怕一座大山前后村,都是截然不同的文化信仰,所以若是有足够聪明的凡人,有幸走过万里山河,再深究各地文化差异,很容易发现许多,有意思的事情。
在离开廊镇前,李长笑自然要补给一番,他先去酒楼,找店家小二买了一整缸的“廊酒”,听说是此地特有的酒,价格死贵,也就能坑到李长笑,换做其他修士,只怕会扇店家两个巴掌,转身便走了。
李长笑将酒水一点点收入梦境空间中。
随后,又在街边买了几片咸烙饼,刚刚出炉的烙饼很烫,拿油纸包着,再拿粗布隔开才行。
做完这些,李长笑准备真正踏上行程时,却又瞧见有马铺在卖马。
李长笑过去探瞧,却没有相中马,而是挑中了一头驴子。
这头驴体型偏瘦,与一旁的骏马比起来,又矮又瘦,卖相着实一般,所以价格比马便宜得多,李长笑只花了三十两,就将其买了下来,即使是这样,老板都笑得合不拢嘴,把李长笑送出马铺时,热情的握住他的手,一脸依依不舍,喊他以后一定要常来。
李长笑嘴角抽了抽,老板心中所想,自然逃不过他的眼睛,不过一想到,这万仙大会每十年一届,自己以后肯定,是少不了走这一条路的,也就点头告诉他,自己以后会常来的。
这话一出,可把老板高兴坏了,以为是其他县城来游历的公子哥,连忙问李长笑名讳,与他勾肩搭背,称兄道弟,硬是拉着李长笑,进他的铺子里喝点茶再走。
人走茶凉,马铺老板挥泪告别,李长笑摸了摸自己心爱的小毛驴,将买来的干粮与粗食,挂在马鞍上,牵着小毛驴离开了廊镇。
出了廊镇不久,人烟渐渐稀少,那头小毛驴突然不老实了起来。
它突然加速,朝树林冲去,不过被李长笑一拉缰绳,就轻松拉了回来。
小毛驴露出人性化的表情,似乎很生气,上蹦下跳,想用蛮力挣脱,却发现这该死的人类,力气居然如此之大,任由它翻江倒海,也只能被对方只手镇压。
小毛驴大感气愤,朝李长笑吐口水,不过依旧被灵巧躲过,那剑客顺手抽剑,架在毛驴脖子上。
小毛驴瞬间老实了,讪讪蹲下身子,露出腹部,双手双脚同时做揖,表示臣服。
“哈哈。”李长笑收起长剑,觉得好笑,当时在马铺内,他一眼看出这头毛驴不简单,它眼睛灵动,还会朝自己眨眼睛,分明就是在勾引自己将它给买下,然后好找时机逃走,灵智不比一般人低。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或是靠近果岭秘境的原因。
又或是其他的原因。
诞生了它这般的生灵,奇哉怪哉。
“大毛啊大毛,你能陪我多久呢?”李长笑摸着小毛驴的毛发,心中却是有些许惆怅。
“哞!”小毛驴瞪了瞪眼,小蹄子在地上乱踩,表示抗议,即使他买了自己,是自己的主人,也不能擅自给自己起名。
“嗯?你是不满意这个名字?”李长笑问道。
小毛驴点头,眼睛转转悠悠,机灵中带着点猥琐,蹄子在泥地上,又是画圈,又是画叉的,不知在表达些什么。
李长笑突然噗嗤一笑,问道:“所以...你是想叫美娇娘?”
“哞?”小毛驴一愣,低头看了看地面上的圈圈叉叉,这个人类这都能看得懂?
“别想啦,你这鬼画符,鬼都看不懂。”
李长笑爽朗一笑,翻身骑上毛驴,“美娇娘,走啦,朝北走。”
有剑客骑着小毛驴,沿着北苑江一路北上,离廊镇越来越远,初始几天,毛驴对剑客依旧有所不服,总会趁着剑客睡着的时候,故意上下颠簸,让剑客醒来。
结果一路下来,剑客睡得和死猪一样,一点没醒,倒是把毛驴自己,给累的够呛。
李长笑问过马铺老板,毛驴今年四岁了,老板是承认这只毛驴很聪明,很有灵性的,但畜牲不需要太高的智商,所以依旧不受欢迎,李长笑是一个例外。
第146章 天不生我美娇娘
北苑江江水平静,两侧植被茂密,时常能看到船翁撑船而过。
白衣骑着灰驴,悠哉悠哉的沿着江道北上,听着秋风与江水,闻着落叶与残阳,自由自在,人间最逍遥。
饿了便吃果子,渴了便饮江水,午时太阳烈,但有高大树木重重阻挡,最后落在这一人一驴身上的并不多。
“美娇娘”在马厩里长大,不曾见过外面的世界,倒是透过围栏,窥探到人类社会的一二,它驮着李长笑,小蹄子踏呀踏,踩呀踩,吹着不知从何处学来的口哨,一副春风得意的模样。
这日子似乎也不错。
因为一人一驴过于显眼,有时路过之人,会多瞧上两眼,性格随和的剑客会还以微笑,而顽皮心性的小毛驴,反应则是各不相同,有时撇头不理会,有时龇牙咧嘴笑。
路途且长。
有时毛驴也会罢工,剑客会拿出一颗“读果”,用细绳穿过,另一头绑在长剑上,就这么吊在小毛驴的脸前。
小毛驴轻蔑笑之,前后摇晃身子,利用惯性使得果子前后摇晃,然后抓准时机一口咬下,然后得意的看向剑客。
剑客后来改进了方法,放长钓鱼竿,缩短鱼线,经过反复的测试后,故技重施。
小毛驴开始还假装不在意,可后来还是被眼前的读果,馋得流口水,小蹄子踩呀踩,狂奔了起来,李长笑到底还是心软,走个一里不到,就让小毛驴如愿以偿,成功吃到了果子。
因为李长笑知道,这美娇娘灵智不低,不希望小毛驴一路上,只能看到眼前的果子,而忽略两侧的风景。
前行的速度不算快,又过了一个月的时间。
秋意很浓了。
落叶金黄。
天地间渲染上了一层淡黄色。
有树上的果子,因为熟透了掉落在地上,内部的果肉暴露出来,小毛驴闻到后,趁李长笑不注意,偷偷去尝了尝,结果上吐下泻,吃到了毒果,剑客发现后无奈扶额,将这自诩美娇娘的毛驴子,一把丢进了北苑江中,在哀嚎声中清理干净身体。
这次过后,小毛驴依旧学不乖,见到稀奇古怪的东西,就喜欢用嘴尝尝,有一次吃到毒蘑菇,居然两脚站立,跳起了舞来。
从此,毛驴就迷上了这种蘑菇,拿头拱着李长笑,让他将这些蘑菇带着,李长笑哭笑不得,想不到美娇娘还是个瘾君子,拍了拍毛驴头,当作训诫后,还是将这种蘑菇尽数摘下,带在了身上。
出了廊镇后,又陆续路过了几座城市。
各有特色,因为李长笑钱财充足,每到一座城镇,自然是少不了采购一番的。
他尤其喜欢牵着毛驴,在一些僻静的小巷子闲逛,酒巷子是他经常光顾的地方,除此之外,风花之地,酒楼,也偶尔光顾,银子怎么花都花不完。
此外,若是瞧见书铺,李长笑也不会错过,会进去挑选几本好书,当然,他对做人做事的大道理,实在没太多兴趣,一看就想睡觉,他多是会挑选一些,记载了各种故事,当地的奇闻,以及地理风水之类的书籍。
几座小镇下来,共买了十五本,小毛驴投来了幽怨的目光,负重又增加了。
在即将离开城镇时,李长笑给小毛驴,买了一只竹风车,风一吹就呼呼的转动,把小毛驴开心得不行,咬着风车转圈圈。
一路上的东西越来越多。
李长笑也意识到了问题,这样摆放太过杂乱,在路过一片竹林时,他抽空砍了些竹子,做成了个翠绿的竹箱,将各种书籍,粗粮,银子通通放了进去,身上只留下一柄剑,两个酒葫芦。
路上自然也少不了凶险。
比如路过一座荒郊野外的的酒楼。
那是吃人的店,杀了好多人,还将人放在壁炉上烧烤。
小毛驴当时是流了口水的,不过很快,就看到自己主人,一人一剑不见血,将酒楼里的人,给尽数杀了。
至此,它再不敢逃跑,转而求主人教它武功,它一脸得意的向主人展示自己的“肱二头肌”,觉得自己武学天赋,定不比任何人差。
天不生我美娇娘,驴道万古如长夜!
小毛驴雄心勃勃,却把剑客笑得前仰后合,喝几口酒,打个酒嗝,又继续大笑,终于小毛驴生气了,它收拾自己的行李,要离家出走,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只是刚走两步,就屁颠屁颠的跑了回来,胆子小,窝里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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