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驸马之开局兕子来敲门 第20章

  比起隔壁田里稀稀拉拉、有些泛黄发蔫的粟米苗,谁好谁差,一眼就能看出来。

  微风吹过,成片的稻秧起伏摇摆,卷起层层绿浪,从脚边一直绵延到山脚,满眼都是生机。

  王知还蹲在田埂上,伸手拨开稻叶,指尖捏着稻秆细细地摸了摸。

  秆茎粗壮坚韧,长势比他预想的还要好。

  再看分蘖的情况更是喜人,随手数了十几株,每株都分出了六七枝,长势壮硕的甚至将近十枝。

  照这个势头,等到抽穗的时候,产量一定会远远超过预估,收成肯定差不了。

  松开手,稻秧轻轻弹回原处,稳稳地立在田里,透着蓬勃的韧劲。

  这时田埂那头传来脚步声,老张头扛着锄头走来,看见王知还,立刻停下脚步,把锄头拄在地上,擦了擦额头的汗珠:“庄主您来了,我正打算待会儿去找您呢。”

  “田里出什么事了?”王知还起身问道。

  “您早前吩咐要深挖排水沟,我按您的法子往下挖了半尺。

  昨晚浇过水,今早过来一看,地里半点积水都没留,全顺着沟渠排干净了。”

  老张头指着田边的沟渠,满脸欣喜,“您帮忙瞧瞧,这深度合不合规矩?”

  王知还俯身仔细看了看,渠底湿润却不泥泞,边沿修整得整齐,深浅恰到好处,既能排水防涝,又不会伤到稻根,当即点头认可。

  “做得很好。

  雨季到来之前,再把渠底清一遍,别让淤泥堵了水道。”

  “哎,老朽记牢了!”老张头应声,又想起一件事,连忙开口,“还有件事,村东头的李老三天前找我,说他家的粟米苗大片大片地叶子发黄枯萎,看着快要枯死了,想问问庄主有没有法子救。”

  “叶子泛黄,是从叶尖开始的,还是从根部开始的?”王知还神色认真地问道。

  “从叶尖往下慢慢黄,一垄一垄的,蔫巴巴的像是被火烧过一样。”

  “这是庄稼缺了养分。”

  王知还拍了拍手上的泥土,语气笃定,“你让他收集些草木灰,均匀地撒进田里,把地翻耕一下,晾晒两天再浇水,用不了几天,秧苗就能缓过来。”

  老张头满脸茫然:“养分?老朽种了一辈子地,从没听过这种说法。”

  “不必深究原因,草木灰就能治这黄叶病。”

  王知还不愿多做解释,只淡淡道,“你只管把我的话原样转告李老三,照做就有效果。”

  老张头虽然满心疑惑,还是牢牢记下了法子,生怕转头忘了。

  “庄主您实在是有大学问。”

  老张头由衷地感叹,“自打您搬到这庄子上,地里收成有了指望,家家户户的家禽都养得肥肥壮壮。

  乡里人有个小病小痛,您也愿意出手帮忙。

  前些日子刘寡妇把猫崽送过来,如今逢人便夸您心善宽厚。”

第33章 姑且不急,再等上一等

  王知还淡淡一笑,并未多言。

  他做这些,从来不是为了旁人的夸赞,只求自己心里安稳,守好这一方平静的日子就够了。

  他顺着田埂缓步绕行,一块一块地查看稻田的长势。

  北边早先用石灰改良过的酸性田地,土色已经浅了不少。

  虽然还没到抽穗的时候,但稻秆比没改良过的田地粗壮许多,长势明显更旺盛。

  土壤改良本就是个慢功夫,想要彻底调成适合耕种的中性土,至少还得再等两季庄稼。

  但路子走对了,假以时日,一定会有收获。

  走回小院后门,远远望见佃户家里炊烟袅袅升起,院子里有人劈柴、有人喂鸡,一派日常的烟火景象。

  狗蛋领着一群孩童在田埂上追逐嬉闹,清脆的笑声随风飘来,悠然又热闹。

  王知还站在后门口,静静望着眼前的景象,心底一片平和安稳。

  二百亩良田,一座农家小院,几只猫狗相伴,周围是淳朴和善的佃户乡邻。

  穿越到贞观年间已有大半年了,从一无所有到如今岁月安稳,已是难得。

  刚来的时候,人心惶惶,父母离世。

  他只求能先填饱肚子、安稳地活下去,再求日后。

  后来慢慢静下心来,用心种地,力所能及地帮衬乡邻,想在这陌生的时代,留下一点属于自己的痕迹。

  再后来,迷路的小丫头闯进小院,继而结识了她的家人,又和程家兄弟成了朋友。

  不知不觉间,原本孤身一人的日子,渐渐多了人情往来。

  他依旧每天守着小院,耕田种地、酿酒小酌、研习医理、照料猫狗这些琐事。

  只是院门之外,认识的人越来越多,日子也不再孤寂冷清了,或许那件事,也透着些许希望,姑且不急,再等上一等。

  “庄主!庄主!”

  狗蛋从田埂一路飞奔过来,小脸跑得通红,手里攥着一把野花,花茎都被他捏得发蔫了。

  跑到近前,他喘着气把野花塞过来,又从怀里掏出两枚还带着余温的鸡蛋:“俺奶听说您酿了好酒,特意让俺送来的,野花和鸡蛋都是自家的!”

  王知还看着手里的野花和温热的鸡蛋,心头一暖,忍不住笑了。

  “回去替我谢谢你奶奶,酒还在地窖里封着呢,等开窖那天,一定给你家送一壶。”

  狗蛋眼睛瞬间亮了,蹦跳着追问:“真的?俺也能喝?”

  “给你喝度数最低的甜米酒,不伤身子。”

  “米酒也是酒!太好了!”

  “嗯,米酒也是酒。”

  王知还伸手揉了揉他的头顶,语气温和,“快回家吃饭吧,闻着你家院里的香味,你奶奶炖了鸡,去晚了可就被你爹吃光了。”

  狗蛋“嗷呜”一声,转身撒腿就跑,小小的身影很快消失在田埂尽头。

  王知还拿着野花和鸡蛋回了小院,把花插进盛着清水的粗瓷碗里,摆在石桌上,再把鸡蛋收进灶房的蛋篓。

  阿黄跟在脚边转了两圈,没讨到吃食,便又慢悠悠地躺回枣树根下晒太阳打盹了。

  晚饭做得简单,一盘韭菜炒鸡蛋,配上程处默送来的卤牛肉,就着剩馒头慢慢吃。

  花花轻巧地跳上石桌,蹲在对面,圆溜溜的眼睛直直盯着卤牛肉,满眼渴求。

  “这个你不能吃。”王知还轻声劝阻。

  花花委屈地“喵”了一声,往前挪了半步,不肯退让。

  “卤料里放了花椒,你吃了容易闹肚子。”

  小猫又软软地叫了两下,依旧往前凑,一副吃不到就不肯罢休的样子。

  王知还无奈地笑了,掰了一小块馒头递过去。

  花花凑近鼻尖闻了闻,嫌弃地偏过头,仍旧盯着卤牛肉,委屈巴巴的。

  “真是被惯坏了。”

  他摇摇头,把馒头自己吃了,不再纵容它。

  天色渐渐暗了,暮色笼罩了小院。

  收拾好碗筷,打井水洗净了餐具,换了身干净衣衫,他靠在石凳上望着月亮纳凉。

  晚风吹过枣树,枝叶沙沙轻响,偶尔有枯叶打着旋落在石桌上。

  远处田间的蛙鸣此起彼伏,近处阿黄睡得鼾声阵阵。

  夜风褪去了白天的燥热,裹着稻花和泥土的清新湿润气息,沁人心脾。

  王知还静静地靠着石凳,心绪放空,只觉得闲适安然。

  功德系统偶尔弹出几条提示,都是改良庄稼、帮衬乡邻得到的,点数零碎,他也无心细看,任由系统自行累积。

  明天要给李夫人调配下一个疗程的药茶了,先前的甘草陈皮茶已经喝了快一个月,该换方子了。

  他打算去后山一趟,找些野生的麦冬、沙参,这两味药材滋阴润肺,药性比甘草陈皮更温和,正适合李夫人慢慢调养身体。

  也不知之前教她的腹式呼吸法,她是不是天天坚持在练。

  看近来李质登门时神色舒展,眉眼间少了往日的郁色,想来李夫人的身子,已经日渐好转了。

  至于那位身份不凡的李老爷,他从来不愿深究。

  他身负穿越而来的见识,又握有功德系统加持,心中并非没有远志,谁不想凭自身本事在这盛世留下印记、青史留名,让后世族谱为自己单开一页?

  只是他看透了朝堂风云、权势纷争的疲累,不愿踏入官场身陷桎梏,不想被繁文缛节、权谋算计绑住手脚。

  他有改变这世间农事、民生的能力,也有一步步实现心中抱负的底气,却从不想求一朝一夕的急功近利,更不愿让自己活得身心俱疲。

  只想以这乡野之地为根基,用自己的方式慢慢耕耘,润物无声地改变周遭,既不负穿越一场的机缘,也能守得内心自在从容,不疾不徐地走自己的路。

  当今年景,朝堂上的波谲云诡、权贵间的明争暗斗,从来不是他要走的路,自然不必主动凑近,安守本心、稳步前行便好。

  明月爬上了枣树梢,清辉洒满了小院。

  花花终究耐不住饿,跳下石桌去灶房吃食了。

  阿黄翻了个身,依旧睡得酣沉。

  明天依旧是寻常安稳的日子。

  耕田、采药、配药茶,喂猫遛狗,打理小院琐事。

  院门外会不会有人来,无从预料。

  但院门之内,本分的琐事件件不落下,安稳度日,浅酌怡情,按着自己的节奏奔赴心中所想,便是人间最好的时光了。

第34章 程咬金设宴

  与此同时,长安城内。

  贞观九年暮春时节,皇城周围的街坊里巷一片宁静,斜阳的余晖洒在平康坊周边那些勋贵人家的宅邸上,青砖黑瓦都染上了一层温暖的金色。

  卢国公府的后院花厅里,早已隔绝了外面街市的喧嚣。

  帘幔低垂,香炉里飘出袅袅青烟,酒香顺着窗户慢慢地飘散出来,萦绕在庭院前。

  程咬金今天特意设了这场私人的宴席,不讲朝廷上的规矩,不议论公务是非,只邀请了一群当年在战场上生死与共的老兄弟来相聚小酌。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哪里是单纯地叙旧,分明是得了稀罕的宝贝,满心想炫耀,就像钓鱼的人钓到了罕见的大鱼,迫不及待地叫上最好的朋友来围观、显摆。

  桌上的酒菜极其丰盛,没有半分敷衍。

  整只烤羊腿架在鎏金的铁托盘上,炭火的余温还没散尽,油脂顺着肉的纹理滋滋地往下滴落,焦香霸道浓烈;

  大盘的酱卤牛腱子肉切得厚薄均匀整齐,肌肉纹理紧实透亮,酱汁的味道浸透了每一丝肉;

  另外还有整只的烤鹅摆盘,生鱼片鲜洁如雪,蟹黄馅的毕罗,皮薄馅满,各式各样的珍贵菜肴摆满了桌子,尽显程咬金一贯的豪爽阔绰。

  今天在座这里的,都是朝廷的肱骨重臣、战场上的老部下,是贞观朝最核心的一批勋贵。

  众人各自安坐,性情各有不同,有的豪放不羁,有的温润内敛,有的心里还惦记着政务,有的安静地观察着全局,无需一一细说,便已经是默契十足的老友群像了。

  程咬金迟迟不肯入座,眉眼间藏着按捺不住的得意,嘴角噙着笑意,慢悠悠地扫视全场,故意闭口不说话,吊着所有人的胃口。

  尉迟恭性子最是急躁,一眼就看穿了他的那点小心思,当即放下手中的短刀,粗着嗓子开口:“老程,你别在那儿装模作样了!一脸偷了稀世宝贝的模样,藏着什么心思,赶紧直说,别跟我们卖关子!”

  “什么叫偷鸡摸狗偷宝贝?别胡乱编排我!”程咬金立刻瞪眼反驳,故作恼怒,可话还没说完,自己先忍不住朗声大笑起来,“实话跟你们说,今天我得了一件绝世的好东西,世间罕见,特意把你们这帮老伙计喊来,就是让你们开开眼界!”

  说完,他弯腰俯身,拎起脚边一只封存完好的酒坛。

  坛身烧制得很精致,坛口用泥封得严严实实,看不出里面的究竟。

  程咬金抬手轻轻敲碎外层的泥封,瞬间,一股截然不同的酒香轰然涌散出来,顺着花厅的帘幔弥漫开来,沁入每个人的鼻尖。

  这酒香,绝不是寻常市面上能比的酒水。

  没有民间米酒的寡淡稀薄,没有果子酿的甜腻轻浮,也没有西域葡萄酒的酸涩冷冽。

  反倒有一种清冽霸道的意味,闻进鼻子绵长厚重,气韵凛冽醇厚,直透脑门,只闻一口,就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刹那间,满厅的人都停下了动作,心神全都被这一缕奇异的酒香牢牢缠住了。

  程咬金将全场的反应尽收眼底,心底畅快无比。

  苦心等待的炫耀时刻终于到来,看着这群见多识广的老兄弟全都动容,那份虚荣心和得意感涌上心头,浑身都舒坦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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