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他们在训练的时候,“他”所得到的胜率几乎可以与艾博格五五开,考虑“他”的年龄,在这方面,“他”是胜过了所有人的。
“圣哲罗姆。”洛伦兹回答道,她感望到的圣人并不是圣哲罗姆。
但就和他的父亲一样,既然说不出那个人是谁,最好的方式就是挑一个不会出错的。
虽然不知道那位圣哲罗姆会不会一个劲儿的在天堂上打喷嚏,但那时候宗主教希拉克略为他的父亲选择了圣哲罗姆,是因为他时常会在那些甘于做一个臣子的人身上显现,至于洛伦兹,那就更简单了。
人们几乎都认为儿子继承父亲的感望圣人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既然已经下定了决心,投下了筹码,部落的长老也就不再迟疑,他立刻将这两个孩子如同贵客般的款待起来——虽然部落中的其他人都颇感不解,但他们相信这位长者,他曾经带着他们走过了许多危险的弯路和看似无望的绝境。
即便这次他做出了错误的选择,那也只能说是命运对于他们的捉弄或是真主给于他们的考验,他们一丝不苟的遵循了他的命令,杀了羊,燃了火,甚至拿来了新衣让这两位客人更换。
对于这个并不强大的部落来说,这已经算是最高的礼仪了。
这些新衣甚至是他们给长者以及部落中最勇武的战士准备的。
“因为我们正想要去大马士革觐见新苏丹,希望能够能为他效力,从而换一处更为丰饶的牧场。”拿来衣服的年轻战士心无城府地说道。
洛伦兹与艾博格对视了一会,长者之前的为难和踌躇一点也不像是假的——看来他们还有很多要学习的地方,只是在简单的洗漱,主要是擦干净头发和面孔之后,艾博格便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
既然已经要将他当做一个真正的继承者培养,塞萨尔当然不可能让洛伦兹成为一个必须靠着他人服侍才能够正常生活的普通贵女,她不但要打理自己,还要打理其他骑士和她的父亲的各种杂事——无奈的是,作为塞萨尔的扈从,塞萨尔对她还是有所偏爱的。
具体表现在洛伦兹的装备与骑士几乎别无二致,头盔、颈甲、半身链甲,手套、铁长袜和铁靴,这就导致了她在更换衣物的时候,如果想要快些,必须有个人在旁边帮助。
“你站这那要干嘛?快来帮个忙!”
洛伦兹毫不客气的喊道,她固然可以自己换,但换完恐怕也要天亮了,他们要抓紧时间休息,然后以充沛的精力去面对那一场恶战。
“我去叫个使女进来吧。”
“然后让他们都知道我是一个女孩?他们接受的只怕没你那么快。”
洛伦兹爽快的说道,“来吧,来帮我一个忙,然后我来帮你。”
“你是一个女孩。”艾博格忍无可忍地低声道,这个部落中没有得到过先知启示的人,因此他才敢说出这句话。
但说完之后,他也深感懊悔。
“君王中没有女人,战士之中也没有。无论你把我看作哪一种都不该这么扭扭捏捏的。行!”洛伦兹举起一根手指:“算你欠我一回。”
“我先来帮你。”
作为塞萨尔最为看重的亲卫之一,艾博格身上的甲胄当然也是齐全的,他忍不住后退了一步,但洛伦兹一把便揪住了他的罩衣,猛的把他往前一拉,“如果哪样都不行的话,”洛伦兹认真的说,“你就把我看作一只猴子吧。”
于是艾博格不得不接受了猴子的服侍,然后他反过来服侍那只猴子,他们将甲胄卸下,重新梳洗了一番。
整个过程中,艾博格都没敢看过洛伦兹。
人们都说洛伦兹很像他的父亲,无论是在作为一个婚生女,还是作为一个私生子的时候,他们也曾经传说过塞萨尔在他们这个岁数的时候,其容貌之盛甚至超过了以美貌而著称的希比勒公主。
现在想起来,他们之所以不曾立即对洛伦兹起疑心,也是因为洛伦兹的容貌漂亮归漂亮,但更倾向于一个男性,而非一个女孩,尤其是那双绿眼睛,她的眼睛比他的父亲更为冰冷和刚硬,总是带着一股咄咄逼人的意味。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塞萨尔威严日重,能够抬起头来直视他的人已经很少了,才不至于马上发现洛伦兹与他的相似之中又带着某些不同。
第二天一早的时候,洛伦兹倒是精神奕奕,反观艾博格的脸色却不怎么样。
洛伦兹看着他皱眉,慷慨的从小包里抽出了一袋的东西,交给使女下去烹煮:“那是什么咖啡?”
“你真幸运。”洛伦兹说,父亲交给她的时候,可是说过若是需要提神的时候,即便没有水,也可以把它塞到嘴里硬嚼着吞下去。
现在艾博格还能得到一杯热腾腾,甚至可能加了羊奶的咖啡呢,实在是太幸运了。
——————
塞萨尔看着那个跪倒在他的脚下,浑身颤抖不已的学者,并未如人们所以为的样会露出担忧或者是愤怒的神情。
他看了一眼正在不远处,不耐烦地踢着蹄子,竖起耳朵,摇晃身体的卡斯托,示意他身边的骑士将这个学者搀扶起来,“没必要,”他温和地道,“不必惶恐,也不必自责。
拉尼将卡斯托让给你,是希望你活下去,我又怎么会因为这个原因而去苛责你。”
他们之前在追击一股力量最大的匪徒时,遇到了黑夜中的暴风雨。
这场暴风雨来的毫无预兆,又急又大,一瞬间便吞没了所有的光亮,而盗贼之中也确实有几个极其棘手的人物。
他们甚至大胆到想要借着这个机会反杀回来,当然,他们所冲击的并非是塞萨尔,而是塞萨尔的侧翼,他们希望能够在这里挫败这些基督徒,让他们因为蒙受了太大的损失而开始迟疑,止步不前,放弃对他们的追索。
更有两个狡猾的家伙,想要趁机逃走,塞萨尔看见了,在迎上那个力量最强的首领时,便命令自己麾下的骑士去追上他们。
而这个骑士的麾下便有洛伦兹和艾博格——虽然塞萨尔一开始的时候是将这些撒拉逊孩子放在一起教养和训练的,但在真正的战斗来临之前,他并不打算继续将他们单独的立为一支,这并不利于他最后的安排。
他希望他的民众,无论是基督徒还是撒拉逊人,又或是突厥人,都能够平和而又友好的生活,对他的士兵和骑士们更是如此。因此,在他所率领的大军中,不会有独立的基督徒军团,或者是撒拉逊人军团。
当塞萨尔终于捉住了那条狡猾的狐狸,并将他斩首之后,暴风雨终于过去了,天色开始放晴,骑士们开始收容俘虏,援救伤者,以及寻找那些可能逃离的匪徒又或者是不幸脱离了队伍的骑士。
而当他们陆陆续续回来之后,塞萨尔才发现当中少了一小部分人——就是那些去追击逃离者的骑士们,他们又在那里等到了正午时刻,那支队伍也回来了,只是队长面无人色,一见到塞萨尔便跪下来向他请罪,因为他搞丢了洛伦兹和艾博格。
正在众人都开始为这两个孩子担忧的时候,一匹黑马从地平线上遥遥出现,人们发出欢呼,还以为是洛伦兹回来了,没想到卡斯托身上背负的并不是洛伦兹而是一个学者。
卡斯托把他背负到了塞萨尔面前,便毫不犹豫的一抬蹄子,把他扔到了地上。
这个学者正是在寺庙中教导洛伦兹的人,虽然在洛伦兹这里他捱了好一番苦,但对于洛伦兹来说,他就是老师。
与此时的贵族时常将老师看作另一种形式的仆人不同,塞萨尔一直对老师非常的尊重,这些都被洛伦兹看在了眼里,当暴风雨来临,众人必须同时面对着自然与人的杀戮时,这名学者在混乱中被匪徒一箭射穿了肩膀,他从马上掉下来,而他的马趁机脱离了束缚,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眼看着他就要被马蹄踩死,洛伦兹便一把把他拽了上来,把他扔到了卡斯托的背上。
她看出这名学者已经失去了作战的勇气和力量,而且箭矢贯穿了他的胸膛——他现在的状况非常不好,于是她便一拍卡斯托叫道,“去找我的父亲!”
他父亲身边都是一些极其强大的教士与学者,他们至少可以保住他的性命。
就算是塞萨尔,在此刻也不由得感到了一阵焦急,但他将这些情绪藏在心中,没有让任何人看出来,他让他的大部队继续深入叙利亚的腹地扫荡那些可恶的盗匪,一边也派出了几个擅长探查与寻迹的骑士去找寻洛伦兹和艾博格的踪迹,只是到了黄昏的时分,他们依然没有等到什么好消息。
直到过了第二夜,随着太阳再一次升起,人们的心情越来越沉重,一个陌生的撒拉逊人战士却突然出现在了他们面前,被骑士们带到塞萨尔的面前。
在见到那双与那位小贵客如出一辙的绿眼睛时,他不由得大喜过望,立即跪了下来,匍匐在塞萨尔的脚前,“我们胜利了!殿下……苏丹,您的儿子带着我们击破了那群野兽的防御,擒获了他们的首领,斩杀了上百个敌人……我们大获全胜!”
第430章 洛伦兹的大冒险(下)
“王子怎么样了?”
一个年轻的部落战士问道,他担忧地朝沙丘后看去,但艾博格立即站了起来,挡住了他的视线,“基督徒的贵族,嗯……不允许陌生人看到他裸露的身体。”
年轻的战士怔了一下,随后想到对方虽然和他一样是个撒拉逊人,却正在服侍一个基督徒领主。
“抱歉,我并非有心,只是那样的伤口……”
“你忘了他和我都是得到过先知启示的人了吗?”艾博格温和却又不失严厉的说道:“去吧,最起码,这里还有我呢。”
年轻的战士虽然很想看一看王子的伤势,那是一道从肩头斩下横贯了整个脊背的刀伤。
得到过先知启示的人,凝血速度和伤口痊愈能力本就比普通人强得多,但这样的伤口至少应该有一个教士或是学者来为他治疗。
在俘虏之中,有两个基督徒的教士,一个面无人色,而一个人眼神闪烁,后者显然心怀侥幸,因为他非常的擅长治疗刀剑伤——他认为,如果这两个修士当中有一个能够活下去的话,那肯定是他。
另一个呢,另一个只能治疗一些如疮疱之类的小问题,却对药草有些研究,一见到那些个撒拉逊战士向他走来,他就急不可待的拿出了自己的草药袋子,然后双手合拢向他们求饶。
艾博格背对着洛伦兹低声问道,“要放过他们吗?”
一般来说,在条件如此艰苦,环境又是那样贫瘠的叙利亚沙漠中,稍微有点能力的人几乎都会被留下——别说是得到过天主赐福,就算是懂得点药草也算得上是一个能够用来换取宽恕的筹码。
“去问问他们待多久了,超过一年就都杀了吧。”洛伦兹说道。
艾博格侧头听听,确保她的声音还平稳,呼吸也不那么急促,才站起身来走出去,高声宣布了这道旨意,那两个教士顿时面色煞白,无论是擅长草药的,还是擅长治疗的,他们都已经在这个匪徒的队伍中待过了一年,一个是三年,一个是五年。
对于洛伦兹的判决,其他的撒拉逊人战士并无异议,并且乐意听从,哪怕他们也觉得有些可惜——但那是王子的判决,他们这样说,现在他们已经能够完全发自于内心的将洛伦兹称之为王子了。无论是他所施展的计谋,又或是战斗时的骁勇表现,以及先知——虽然不知道是哪个先知,圣哲罗姆虽不在撒拉逊人认可的先知之列——赋予他的狮子般的心与巨熊般的力量。
他不但没有将他们视作盾牌和消耗品——如之前那些基督徒骑士所做的那样,还容许他们受到他的庇护。虽然在战斗开始之后,部落的战士们也都冲了上去,毕竟谁也不想被一个基督徒看做可耻的懦夫。
尽管如此,当他们踏入战场的时候,也是忐忑不安的。毕竟这支盘踞于此许久的盗匪总共有一百多人,除掉充数的民夫与仆从,能够提起武器来杀人的至少也有四五十人。
在探查清楚这个情况后,他们甚至想要放弃,毕竟他们还有部落要捍卫,但幸运的是,他们第二次去查看那些匪徒的状况时,却发现他们在夜晚时也是人声鼎沸。
这个时代人们很少会在夜晚做事,毕竟要在夜晚做事,就意味需要消耗额外的食物、火烛以及精力,他们这样做肯定是有理由的。
于是一个战士就自告奋勇地潜入打探。不久之后,他便带回了一个消息,但很难说是好是坏。
“他们想要走了,或者说是逃跑,他们慑于您父亲的威严与力量已经不敢在这里待下去,只是不知道他们会往哪里走。”
往哪里走呢?
霍姆斯和阿颇勒,也就是北面,不可能,南面也不可能,因为那里是亚拉萨路,那么往西呢,也不可能,安条克和的黎波里都是十字军的地盘,那么就只有往东了,东边是阿拔斯王朝残留的领地——两河流域以及突厥塞尔柱帝国与诸汗国的势力范围。
他们最有可能去的就是两河流域,毕竟那里的富饶之名从巴比伦时期便开始四处传颂了。
“狼群必然会往羊群多的地方去。”
洛伦兹沉吟道。随后,她便在长者和众人的注视下,问他们要了一块空白的羊皮纸,直接铺在一块相较平坦的地面上,用随身携带的炭笔勾勒了一张粗糙的地图——对于她来说是粗糙的,毕竟洛伦兹见过父亲绘制的地图,那精美的程度简直堪比撒拉逊人所奉行的宫廷细密画,各种各样的颜色、线条、轮廓、形状,只要你学会了怎么样去看这张地图,你会发现自己仿佛就在真正的河山间浏览。
但对于部落中的人们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如果这里就有一幅地图,然后照着临摹的话,他们之中一些聪明人或许也能做到,但洛伦兹却是空手勾勒,仿佛所有的丘壑都在他的心中。
艾博格不是非常惊讶,毕竟在他们的课程中,也有辨识与绘制地图这门课程,但他不由得一阵惭愧,即便如他,现在也只学会了如何辨识地图,而没有学会怎么绘制——这里面所牵涉到的东西太多了。
“他们应当会从这里走。你们认识这条路吗?”
虽然不怎么看得懂地图,但经过洛伦兹的解说后,部落的长者便想起那里确实有一条通往巴格达的道路,“您是打算在那里设伏吗?”
“我们的人数太少了,他们不但不会畏惧,甚至会反过来将我们吞吃掉。”
只是简单的设伏,当然是不行的。
洛伦兹又问道,“部落里有积存的罂花吗?”
“罂花?我这里有一些罂花。”
在缺医少药的部落中储备一些可以多用的药物是很有必要的,罂花是最常见的一种。
这种植物在叙利亚或者说是整个中亚与西亚地区曾经被广泛的种植和利用。譬如在荷马史诗中,当作者描写特洛伊王子中箭死去的时候,就曾经将他描述为一株被风雨所吹折的罂花。
在奥德赛这首广为人知的叙事长诗中,作者也曾提到,海伦曾经酿造一种以罂花为主要材料的药膏,可以让人忘却一切烦恼和痛苦。
而来到这里的基督徒也经常使用这些植物来镇痛和安眠,只是不能够太过频繁与公开,毕竟这会引起教会的注意——只不过那些前往罗马的船只中,货物之中也多的是罂花的精油和粉末。
长者不但储存了一小罐子罂花,他还知道什么地方就有一片野生的罂花花丛,洛伦兹喜出望外,这表明她的计划很有可能达成——部落中的男女抓紧时间去采摘了一批,此时恰好是罂花花期方过,结出果实的日子,圆球形的青色果实正在隐约渗出白色的浆液,他们将之捣碎,让它们看不出原先的形状,而后又交给了一个机敏的部落战士,他趁着匪徒的巢穴中忙乱一片的时候将它们放进明日的草料中。
此时的匪徒巢穴确实非常忙乱。
有人想要被带走,有人则想要逃跑,但无论是想要被带走,还是想要逃跑,他们肯定会竭力拿走尽可能多的钱财藏在身上,于是争吵,斗殴,甚至于谋杀屡见不鲜,而匪徒们并不在乎这些被他们劫掠来的奴隶在吵闹些什么,只在几个吵得最厉害的时候,一个匪徒大踏步地走过去,割断了他们的喉咙。
鲜血飞溅,一些过于发热的头脑也得以冷静了下来,等到他们都去乖顺的做事了,那个匪徒才哼了一声,收起了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丝毫没有察觉,在不远处有着一张陌生的面孔——这张陌生的面孔也很快消失在了茫茫黑暗中。
这些罂花果实并没有被直接投放在马槽中,洛伦兹和战士们都知道,在长途行军之前,必然要给这些马儿加一份草料,麦麸甚至是豆子来保证它们可以在之后保持充足的精力。
而此时的马夫也已经完全心不在焉,根本没有察觉到那些被堆放的饲料中究竟掺杂了些什么,他们还不知道第二天自己将会迎来怎样的命运呢?
“这些加了料的药草会在什么时候发作?”艾博格问。
“我也不确定,但应该不会超过五十里。”
果然,当这些匪徒次日一早从巢穴离开,只走出很小一段路,马儿的异样就显露出来了,或是烦躁,或是混沌,或是止步不前,呼呼大睡,或是乱跑乱撞,嘶鸣不已。
它们将身上的骑士甩下,又去撕咬同类,一时间队伍顿时乱糟糟的,更有一些随行的奴隶和仆从惊慌了起来。他们以为他们遭到了袭击,是附近的部落?还是曾经遭过他们害的商人请来的雇佣兵?又或者是他们最为畏惧的十字军?
正所谓,说天使天使往往不来,说魔鬼魔鬼一叫就到。
当他们努力睁开红肿的双眼,在茫茫原野上搜索的时候,就看到几面赤红的旗帜正飞速的向他们掠来,旗帜下是身着白色的罩衣,罩衣上缀着红色或者是黑色十字架的骑士,这个景象更是让他们闻风丧胆。
马上就有人想逃走,只是他们的马儿都倒下了,他们只能靠着两条腿没命地四处逃窜。
那么他们看到的是否真是十字军呢,当然不可能,这里算得上十字军的,恐怕就只有洛伦兹一个——连艾博格都不能算。
如果这些匪徒看到来攻打他们的乃是一些普通的部落战士,准会哈哈大笑,毕竟煮熟的鸭子飞走已经足够罕见了,煮熟的鸭子自动跳到嘴里简直就是闻所未闻。
于是洛伦兹便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她将自己和艾博格的链甲卸下来,只穿着罩衣与里面的棉甲——因为此时的十字军骑士罩衣多数只到肩膀或肘部,是否穿着链甲一眼便知——然后将其拆成小块,缀在那些部落战士的手臂上。
金属的反光在日光下是非常显眼的。
而后她叫部落的女人们紧急将一批长袍改为罩衣的样式,而后在上面缝上布十字架或者是烧黑的木头画出来的十字架,让一个擅长纹章学的骑士和学者来看,准会觉得这些东西不但粗制滥造,还超级莫名奇妙——但对于这些已经风声鹤唳,杯弓蛇影的匪徒来看,那就是一支真正的十字军,哪怕人数不多,但他们先头队伍已经到了这里,岂知身后不会跟着一支大军呢?
倒是匪徒之中的首领以及他身边的几个亲卫,尤其是首领他所感望到的圣人——据后来的俘虏说,乃是著名的大力士圣塞巴斯蒂安,他的技巧并不娴熟,但力量带给他的是无尽的勇气,他的刀和盾都是由黑铁打造的,沉重到普通的男人都拿不起来,而他最为喜欢的就是在战斗或者是决斗的时候,将对手一下一下的活活打死,而不是用剑去刺穿他的心脏,或者是割断他的喉咙。
而当一个十字军骑士向他扑来的时候,他下意识的便一举盾牌撞了过去——如果那真的是个十字军骑士的话,但对方弱小得可怜,就像是一个空洞的稻草人,一下子就被他打飞了出去。
首领顿时生起了疑心,他奔过去,将还要起身的对方一盾拍在了地上,一下子就将他的手臂拍得粉碎,连同半边身体的骨头也尽数折断。
这时候他才看到了对方身上那件粗陋无比的罩衣,那上面的十字架甚至是用炭灰画的。他又忽然想起这些十字军骑士似乎都没有戴上头盔,除了为首的两个——就算他们都只是侍从和武装侍从,也有一些不太对劲。
随即他对上了因为疼痛而扭曲变形的面孔。
那明明是个撒拉逊人,他马上惊觉——他们上了当!
他抬起头来,想要高呼提醒他的同伙们,并且组织起反攻的时候,另一面盾牌到了。
它们在空中狠狠相撞,撞击出甚至比日光还要刺眼的火花,而对方却只是一个身体细瘦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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