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马修一脸理所当然。
“那几百个人当时走过了这条街,人人都觉得自己走的是特别正直光明的一条路。”
街那边传来警哨,两长一短。
马修朝那个方向努了努嘴。
“既然警察不管,咱们两个可以管一管嘛。”
“您想要我做什么?”
“我也不知道。”
李察抬起头。
“真的,我不知道。”马修说得很坦率。
“老师没交代,我也没想好。”
“这样吧,我把你丢到那些人面前,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你什么也不干也可以,到时候和我说一声,我就把你直接送到学校宿舍楼下。”
它伸出食指,在李察面前晃了晃。
“不过,我猜你应该不会。”
? 第456章 群体大迷路事件
李察在原地站了一会儿。
【内醒】让他很快想通了。
还是那句话,能成就达人的可能会有疯子,但绝对不可能存在傻子。
对方嘴上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但自己接下来的行动,很可能会决定马修以后对自己的态度。
“先生,我还有两个问题。”
“问。”
“这算不算在公共场合使用超凡手段?”
马修呆了一下,随即笑得直不起腰。
“小子,我这条路上来来回回走了二十年,第一次有人问我这个。”
“我不是手段。”他踩了踩脚底的石板。
“我是路。”
“路把人绕晕了,那是路的事。”
“分驻办要是来了,让他们来找我。”
“我留个地址给他们:新大陆中部山脉以西往前走三十天。”
马修说到这里自己乐不可支,李察却根本没笑。
“还有个问题,事后他们会记得是谁干的吗?”
马修看了他一会儿。
“不会。”
这句话落地,李察整理了一下自己外套的领子。
“那就麻烦您了。”
“我数三下,别眨眼。”
“一。”
李察没眨。
“三!”
……虽然大概心里预料到了,但李察心里还是有些腹诽。
出现在自己眼前的第一个是拎着半截教堂围栏、走在最前面的那个男人。
全程他出力最多,打砸的最狠,唐纳手上挨的那几下就是他干的。
这个男人正在东区一间酒馆里,桌上摆着一杯别人请的啤酒。
周围一圈人正在听他讲。
“……我一铁条下去,那橱窗哗啦一声!”
李察站在街对面的墙根,把凝镜法压下。
水面铺开,这个人被一层一层照了进来。
这人今年三十九岁,去年冬天从码头上被辞退,理由是往裤腿里塞了两把咖啡豆。
辞退那天他没跟家里说,此后每天照旧七点出门,在街上坐到天黑。
昨天下午,他这辈子第一次走在几百个人最前面。
那半个小时里他喊什么,后面几百个人就喊什么。
李察把这些看完了,撇了撇嘴。
这人压根没有被谁蒙蔽,知道自己和人家无怨无仇。
就是纯粹舍不得那半个小时,毕竟那是他人生中最光辉的时刻。
【记录者的笔】亮了起来,落在那个人身上。
李察写的名字是:“大嘴巴。”
这男人在酒馆里正说到一半,忽然嗓门和扩音喇叭似的。
“我一铁条下去……”
这一嗓门下去,直接让整间酒馆的人都回头看他。
他自己也卡壳了下,压了压音量想接着说。
但下一句出口的声音比刚才还响,从扩音喇叭变成了轰炸机。
“我从码头上被辞了!”
酒馆里安静了。
男人的脸慢慢涨红,赶忙伸出两只手去捂住自己嘴。
捂是捂住了,声音却从指头缝里强行挤出来,一个单词都没含糊。
“我他妈那天从头到尾在发抖!”
“我第一下砸下去的时候,手都软了!!”
“我欠了七个星期的房租!!!”
“我的儿子不是我自己的种!!!”
请他喝酒的那个人,慢慢把手从他肩膀上拿开了。
马修笑了一声但没有做出什么评价,把李察送到第二个人附近。
第二个是昨天一边走一边分册子的那一个,后面跟着发册子的,全是他领着的。
这个人今年三十一岁,在一间保险行当办事员,字写得很好看。
他此刻正坐在自家客厅写字台前,往一张卡片上抄地址。
卡片上印着一行小字:本刊征集,您身边是否有这样的邻居。
李察把镜面铺过去。
这一个比酒馆那个男人干净得多,也难看得多。
他一辈子没跟人打过架,昨天他手里连根木棍都没拿。
这三个星期,他一共寄出过十一封信。
第一封,写的是他楼下那位帮人洗衣裳的太太,理由是她哼的调子听不懂;
第七封,写的是他妻子的哥哥,理由是他上个月说了句这仗不该打;
第十封,写的是他自己那间保险行的经理。
理由是那位经理去年提拔了别人,没提他。
李察写下:“告发者。”
这个单词落上去的时候,韦德把那张卡片写完又抽出一张,写完又抽出一张。
到夜里十一点,写字台上摞了四十几张。
他妻子端着茶进来,看见最上面那一张写的是她的名字。
马修这次没笑,只说了句:“小子,你很聪明。”
第二天早上被撵出家门的韦德抱着那一摞卡片去上班。
他去了保险行,把经理那一张当着全办公室的人念了出来。
然后他去了街角警局,把巷子里十七户人家一户一户地报了一遍。
报到第九户的时候,那位年长的警官把笔放下了。
“先生。”
“第十户,鞋匠,他儿子上个月……”
“先生,您已经报了十七个人,其中有六个是您自己的亲戚。”
韦德想闭上嘴,他停不下来。
他把自己岳父报了,把送奶工报了,把教他念书的那位老先生报了。
最后他报了他自己,警局门口那时候已经围了一圈人。
后来,李察听说那本《里巷辑》停刊了。
没人去查封,但也没人再肯往那个地址寄信了。
第三个目标是个女人,昨天在人群里尖着嗓子喊“被下咒了”。
李察把镜面铺过去,照了不到十秒就停住了。
“怎么?”马修在旁边问。
“她是被人雇的。”
这个女人替人浆洗衣裳,两个儿子都在前线。
上个星期,有人在她家门口给了她两镑。
那个人交给她三句话,让她背熟。
背的时候要哭,喊的时候嗓子要尖。
李察写下的名字是:“应声虫。”
这个名字写上去以后,她能说的只有别人教给她的那三句。
一字不差,连语气都一模一样。
包括那位先生交代她的时候,那句“记住,喊完你就往人堆里钻,别站在原地”。
第二天上午,她在自家门口对着来问的邻居,把那三句连着交代的话一共说了二十多遍。
街坊里有人听出了不对,连忙去报了警。
当天下午分驻办的人在城南一家旅馆里把那位付钱的先生请了出来。
这些发展李察都是后面才知道的,他在完成任务后就让马修把自己送回宿舍了。
第二天上完课,李察走在路上看见马修从横梁上跳了下来,落地时候一点声音都没有。
“不错啊,这条线够老师顺着往上摸一段了。”
“你这小子。”它绕着李察走了半圈,从头到脚重新打量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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