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不多,但却让他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起码有了进项,不用眼巴巴地等着别人的施舍。
即便每次进山都要面对蛇虫鼠蚁乃至于猛兽的威胁,但好歹能让妻儿少挨点饿!
这日。
朱重六背上分三层的竹篓,紧了紧腰间的木柄铁锄,阻止了要出棚屋相送的妻儿:
“最近城里的粮食价格又上涨了,这次我打算待上个四五天,多采些茯苓、杜仲,换了粮,你和娃能多喝两顿稀的。”
天气越来越冷了,再过一段时间肯定没法上山,到时候家里没了经济来源,粮食储存又不够,恐怕很难熬过这个冬天,尤其是家里的小儿子本就身子骨弱。
张氏揣着家里最后半袋麦饼塞到朱重六怀里,叮嘱道:“在山里头注意安全,实在不行就算了,咱们勒紧裤腰带照样能过活,刚来的时候那么难都挺过来了,才一个冬天俺就不信熬不过去。”
朱重六只是点了点头,叮嘱他们孤儿寡母在家要注意安全,家里编织的物件先存下来,等他回来再一起拿到城内出售...
他上山采药,妻子在家编织一些物件、做点手工活,然后他拿到城里一块去买...这样的生活已经让他很满足了,比之先前一路上的忍饥挨饿、时不时还要防备其他灾民的日子要强上百倍。
“日后攒点钱,等灾情一过就回孤庄村,置办些田亩,再把重八从皇觉寺接回来,给他说上一门亲事,也算是对得起地下的老爹老娘了...”
他这般想着,浑身便充满了力量,就连冷冽刺骨的寒风都不觉得冻人了。
十二月的山林,山口的茅草结着寸厚的白霜,踩上去‘咯吱咯吱’地响,朱重六穿着的是妻子编织的草鞋,既不防寒也不防滑,还得扶着路边的枯栎树走。
走了半个时辰,日头刚冒尖,雾却没散,远处的松树像裹了层薄纱,枝桠上挂着‘冰挂’,风一吹撞得‘叮当’响,他觉得倒比城里的铜锣好听些。
山脚下的杂木林大多落光了叶,只剩野山楂树还挂着几颗皱巴巴的红果,他摘了一颗放嘴里,又酸又涩,却能解口干。
朱重六把够得着的全部摘了下来,放进竹篓里,打算回去给儿子解解馋。
再往上走,就是他最讨厌的‘烂泥岗’,这处是山涧冲积的坡地,十二月冻得半硬,表层却有融雪化的稀泥,踩上去能陷到脚踝。他也只能轻车熟路地把草鞋脱下,光脚踩在冰冷的泥里走,草鞋的鞋底要是沾了泥更滑,还不如索性光着脚走。
走过去后,脚冻得发麻,赶紧找块背风的岩石,掏出火石打了堆小火,把脚凑过去烤,直到脚趾头泛了红才敢穿鞋。
他这趟进山,主要的目标是三种药材。
一是能治水肿的茯苓,这玩意城里药铺收得贵,也是他最喜欢采的药。
二是补腰的杜仲,听说很受城里的老财主们的喜欢,每每送过去一转眼就被抢购一空。
朱重六也能理解,男人嘛,吃饱喝足了,想得不就是裤裆里那点事。
三则是都梁香,这个时节地上的部分已经枯了,但它的根能入药,还能当香料卖,行情也不错。
“看土色、闻气味、记树伴...”他嘴里念叨着那土郎中教给他的方法,目光则是四处巡弋,专门往松树根部的土上瞧。
茯苓长在老松树的根上,要是土面有细细的裂纹,裂纹里还透着点白,十有八九有茯苓。
过了一会儿,朱重六就找到了一棵老松,树根处的土裂得像蜘蛛网,他赶紧掏出小锄头,顺着裂纹慢慢挖。
茯苓怕碰破,一破就容易霉,他第一次挖的时候不太熟练,力道也没把控好,结果挖出来的药材破得不成样子,最后药铺的老板看他可怜才当做添头收下。
挖了约莫两尺深,朱重六终于见着块拳头大的茯苓,皮是褐色的,掰开一点,里面白生生的,闻着有股淡淡的土香,“上好的货色!”
他脸上泛起喜色,小心地把新鲜出土的茯苓放进竹篓最上层,垫上干茅草,生怕给压坏了。
在松树林里转悠了快一天的功夫,总算是把竹篓的第一层给放得满满当当了。
见天色马上就要黑下来了,朱重六一边捡些枯树枝,然后轻车熟路地往山洞里一钻,在洞口用三块石头架起来个‘防风灶’,接着便用捡来的枯树枝生火。
他特地捡的松树枝,这玩意烧起来火旺,还能驱潮气。
等火升起来,他再把陶罐架上,装半罐融化的冰水,烧起了开水。
等水开了之后,他再把妻子烙的麦饼掰碎了泡在开水里就着几颗野山楂吃。
吃着吃着,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一溜烟拿着小锄头跑到洞口外边,等再回来的时候,怀里抱着几个冬笋。
十二月的冬笋刚冒头,藏在土里,看土包就能找着,这东西剥了皮放进陶罐煮,不用放盐巴味道也格外鲜甜。
夯嗤夯嗤地吃了一顿之后,朱重六把自己身上湿漉漉地衣服鞋子在火堆上烤干,靠着岩壁、盖着麻布就这么睡着了。
一大早,朱重六神清气爽地走出山洞,结果抬脚就看到地面上的老虎脚印,吓得他顿时冷汗涔涔。
“昨晚有大虫在附近走动?”
第四十八章 招降
“以后上山不能再住这个山洞了!”
这山洞还是他第一次进山的时候发现的,之后每次进山过夜落脚都在这里头,现在被老虎给盯上了,即便心中肉疼,朱重六此时也不得不舍弃。
转身回到山洞收拾好东西,他没有丝毫犹豫,火速离开山洞——谁知道那头大虫会不会杀个回马枪,他现在光是想想就害怕得紧。
第二天的目标是杜仲。
杜仲就是杜仲树的树皮,这东西很好辨认,它的树皮是灰褐色的,冬天也不落光叶,总会留一些暗绿色的小叶。
朱重六不是第一次采摘了,这片山头哪里的杜仲树最多也早就摸得一清二楚,按照记忆中的路线不一会儿就找到了一棵杜仲树。
他站在一棵碗口粗的杜仲树,用小锄头在树干上轻轻划了一道口子,然后用手一扯,将树皮揭开,树皮里立刻拉出细细的白丝,像棉线似的。
“白丝不断...标准的杜仲树。”朱重六剥了树干下半截的三分之一,把树皮卷起来,塞进麻布口袋里。
树皮这东西怕潮,他得和根茎类的药材分开装,这些是前几次的经验所得。
土郎中只教了他一些药材的辨认手段,采药中的一些注意事项就得自己上手摸索了。
......
一连五天过去。
朱重六收获满满,茯苓采了四斤多,杜仲树皮够捆成一扎,都梁香的根须装了小半袋,还有些麦冬、葛根。
他见日头正盛,山上的积雪已经有了开化的迹象,立马动了离开的心思,“差不多该回去了,再待下去雪化开了路更滑,到时候不好下山。”
将竹篓背紧,又在上头缠了一根麻绳固定,手里拄着根粗树枝当拐杖,慢慢往山下走,心里头还在盘算着这次上山的收获能卖上多少银钱。
“茯苓是两百文一斤,杜仲树皮二百五十文一斤,都梁香根一百五十文一斤....”
他还要考虑到药铺压价的可能,毕竟他们是瞒着‘参王庄’偷偷做生意的,但结合前几次的情况,他这次怎么着也能卖上一两银子。
“要是每次上山都能有这样的运气就好了。”
想来也奇怪,这次在山上待了五天,竟然没遭遇什么豺狼虎豹,以前总归是要遇上一两次,也幸好他从小爬树的本事不小,每每都能逢凶化吉,躲过猛兽的追捕,这次竟然异常顺利。
这也让他多了许多采药的时间,头一次将竹篓以及身上的口袋都给装满。
不过,他不是个喜欢瞎琢磨事的人,只是走了片刻,便将这点事抛诸脑后了。
“现在泗州城内一石米大概八九百文,一两多的银子也只能买来一石米多一点,在掺和一些杂粮,省着吃也能吃上个半年,熬过这个冬天没什么问题了。”
当然,这些银钱也不会全部用来买粮食,他打算先给妻儿各自添置一件过冬的衣服,住的棚屋都是用茅草简单搭建的,既不防风也不防寒,要是下一场雨更是和直接泡在汤汤水水里没什么区别。
心里美滋滋地盘算着如何支使这笔钱的朱重六,浑然没有注意到,在他从山林里出来后,一道身影早就悄悄盯上了他。
“就你叫朱重六?”
“谁让你进山的?”
他下意识转头,却见一道黑影飞身而来,只听‘嘭’的一声便感觉一只手掌落在自己的胸膛上,整个人就仿佛破布麻袋一般倒飞了出去,他本能地想要护住身后的竹篓,但手臂就是不听使唤,最后重重砸落在地,竹篓崩溃,撞得满满的药材散落一地。
“嗬——嗬——”
他感觉喉咙有点甜,也可能是之前吃苦吃多了,味觉出了问题,模糊的视线中仿佛看到那身影在他身旁的药材上踩了两脚,对方还冷笑了一声:“不知死活。”
紧接着,他似乎听到了虎啸山林。
又听到远处传来一声暴喝:“哪里的匪徒?!”
那身影惊走。
朱重六想到还在城墙脚下棚屋内的妻儿,想到还在皇觉寺干杂活的弟弟,想到死去的父母和大哥....
他想起来,但却怎么也使不上劲,就在他意识模糊之际,似乎瞧见一位身穿道袍的道长飞奔过来。
......
“我看你丹田气力已足,内功资质有限,今日传你一门厉害的武功。”
泗州城内的一座院子内,朱元璋身穿劲装负手而立,旁边的兵器架上插着一柄环背金刀、一根蟠龙棍,汤和站在空地中央,气喘如牛,刚刚才演了一套《太祖长拳》。
落脚在泗州城的几天以来,朱元璋练武之余精心指点了他几次,他现在一套《太祖长拳》、一门《五虎断门刀》皆是打得有模有样。
只不过内功方面迟迟没什么进展,只是日日吐纳,丹田气足了许多。
于是乎,朱元璋也只能提前将《龙象般若功》传给汤和。
“厉害的武功?!”汤和一听这话,脸上顿时闪过喜色,就连一旁神情恹恹、身上紫一块青一块的阿三也来了兴趣。
这几天,朱元璋为了将他收服,几乎是早一顿晚两顿地打他,身上旧伤未愈又添新伤,武功倒是精进不少,虽然表面上仍旧不服气,但心底里却多了几分认同。
而且,昨日他还让这番僧在众目睽睽之下强闯了一队鞑子兵驻地,杀了大半人后扬长而去,相信要不了多久此事便会传至汝阳王府,彻底绝了他回去的心思。
阿三本就是个武痴,尤好横练功夫,崇尚力量,否则也熬炼不出这一身虬结的筋肉。
朱元璋说完,便眼含笑意地看向阿三。
后者一哆嗦,尽管很想见识一下对方口中的‘厉害武功’,但还是不情不愿地问道:“那我走?”
“你也可以选择留下,我会传你武功,但我要你为我效忠十年,十年之后,去留自任,我绝不会干涉分毫。”
除了第一天,其他时候朱元璋基本上没怎么管控过阿三的自由,但这家伙从始至终都没有逃跑的动作,显然已经对他生出了臣服之心,只需要适时递上台阶,对方自然知道应该怎么做。
果不其然,阿三犹豫了片刻后,便立马如朱元璋所料,单膝跪在地上,朝着他猛地一抱拳:“我阿三愿拜入你朱元璋麾下,效忠十年,绝不背叛!”
要说他对汝阳王府有多大的忠诚,那不见得。
他只是随了金刚门的大流,一同投到元廷麾下,意图享受一番这中原大地的富庶繁华。
既然如此,投谁不是投?
更别提现在小命都被朱元璋掌握,有什么东西能比得过自己的命重要?
“放心,日后你必定会为现在的决定而感到庆幸,我朱元璋必定不会亏待与你。”
朱元璋见状,满意地点了点头,开口道:“今日,我要传你们的武功叫做《龙象般若功》...”
《龙象般若功》一共十三层,越是到后面就越是耗费时间,除非有千岁高龄才能练至最高的第十三层,就算是不世出的天才‘金轮法王’最终也只是练就了十龙十象。
而朱元璋相信,放眼天下,也只有他能将这门武功练至最高境界!
第四十九章 史高翰
“这是密宗神功!”
阿三作为西域人,走得虽然是正统的少林外功路子,但是对于西域诸多武学特点也略有涉猎,所以一听朱元璋所述的第一层口诀和行功路线,他便产生一股强烈的既视感。
听到阿三的惊呼,朱元璋也认可似的点了点头,“你说的没错,这就是西域金刚宗中至高无上的护法神功。”
“金刚宗?”汤和看向阿三,对方既然拜入大哥朱元璋麾下,他顺势就把阿三当成了自己人,所以问起来也就没什么忌讳,“你不是出自金刚门吗?和这个金刚宗有什么关联?”
“不清楚,我金刚门出自少林一脉,与西域密宗走的不是一条路子,至于什么金刚宗听都没听过,估计早就没了吧。”阿三摇了摇头,他一向醉心武学,对于旁的并没有什么兴趣,也许门派典籍当中有些关于金刚宗的记载,只不过他从来没有翻过。
朱元璋倒是在想,火工头陀叛逃少林、远赴西域的时候恰好是金刚宗活跃的时期,说不定‘金刚门’这个名字的由来,还真与金刚宗有点渊源。
“《龙象般若功》一共分为十三层,就算是资质再差,第一层只需要一两年的时间,第二层要三四年,第三层要七八年....到了第五层就要三十年的功夫,越是往高处走,时间往往要比前一层高上一倍。”
“这门神功境界最高者是百年前的蒙古国师金轮法王,他花了十余年的时间修炼到了第十层的十龙十象,就这已经被称之为不世出的奇才了。”
闻言,汤和与阿三都不禁心生向往。
尤其是后者,他生在西域,后又投靠汝阳王府,也听说过这位金轮法王的名头。
“我暂时先传你们第一层的功法,等你们练成了一龙一象之力,随时可以找我要后续功法。”
两人先后点头。
朱元璋便抬脚离开了院子,径直出了门,转了两条街道,这才进了街边的一家酒楼。
店小二将他带到二楼,他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讨要了一壶茶水之后便施施然看着街上来往不息的人流,耳边传来断断续续的吆喝叫卖声。
泗州城是水陆交通要道、南北漕运枢纽,店铺林立、商贾蚁集,人烟稠密,大街上是青石平铺,市肆繁华,即便是在这元末乱世当中也未见几分萧条。
不多时,楼梯口传来熟悉的脚步声,朱元璋转头望去,刚好和史火龙夫妇的视线撞了个正着。
两人一脸喜色,快步上前朝着他拱了拱手:“数日不见,朱少侠风采依旧。”
分别那日,他们便约定好了此时此刻在泗州城最大的酒楼——红杏酒楼会面。
酒楼红杏梢,山色青螺小。
被称为曲中李杜的著名散曲家张可久当年来到这处酒楼,提笔挥毫,写下了《清江引?泗州道中》,酒楼因而声名大噪,东家也顺势给酒楼改了个‘红杏酒楼’的招牌。
“史帮主伤势如何了?”朱元璋将他们请入座中,又喊来店小二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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