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卷度人经 第167章

作者:刀慢

  渔船各个角落里,一具具干尸横七竖八躺着,好像已经腐朽了数十上百年。

  而从他们衣着和鱼牌来看,正是五天前出海的兴盛号船员们!

  可就五天啊!

  这些个家伙就好像是度过了数十年一样,活生生老死了!

  大伙儿哪见过这阵仗?

  当即报了官。

  官府一来,查验了尸首,又在船上翻出来航行笔记,上边儿记载了他们遇见的一些事儿。

  十有八九,都是些琐碎之事。

  但唯有一项,提到了先前金陵的渔业圈子里传得甚广的“幽灵鬼船”,据说那是一条来去无踪的庞大阴影,每次出现都远远在浓浓雾中,宛如昙花一现,已经有好几次目击记录了。

  但前边儿几次,都是目击而已。

  唯独这一次,出意外了。

  兴盛号十六位船员,全员暴毙!

  一个没剩!

  最后死气沉沉的兴盛号,跟着翻涌的浪潮随波逐流,最后回到了金陵港口。

  这才有了这档子事儿。

  官府验尸以后,据说派出人手登船出海调查,至于这些干枯的尸首,就让搬尸人搬上来埋了。

  “看坟兄弟,你说这些事儿可怕不可怕?”

  末了,那为首收尸人直摇头,“活生生的人啊!几天功夫老了数十岁——你瞧瞧这头发,一碰就碎了!”

  说罢,他们一边叹息,一边将那些个尸首埋进了万家陵,下山去了。

  而余琛皱着眉头,将坟头上立着的几条鬼魂儿,带进了守陵屋子里。

  ——死不瞑目,未遂之愿。

  十六个横死船员,一共三条鬼魂儿,死不瞑目,留下遗愿。

  一老俩少,徘徊在黄泉河畔,久久不愿离去。

  而他们的走马灯,也在余琛眼前跑了起来。

  三条鬼魂,年老一些那个叫伍刚,兴盛号的主舵手,开船三十多年了,从没出过问题。

  而稍微年轻一些的两条鬼魂,一个壮硕汉子,三十多岁,兴盛号船长,林旗,这船上他说了算。

  一个矮胖矮胖的年轻墩子,名叫黄烽,是船上的一个捕鱼手,打算干完这趟攒够了钱就娶青梅竹马当媳妇儿。

  开船那天,大伙儿都意气风发,说这新年第一炮,必须得打得红红火火!

  前三天,也没什么问题,鱼货大丰收,大伙儿都笑逐颜开。

  可第四天的时候,出问题了。

  一个刚上船的小船员的惊呼声,惊醒了熟睡中的众人。

  林旗带人出来一看。

  就看见那茫茫洋洋里,弥漫起无尽迷雾来,一枚风帆一般的扇形阴影,在浓雾中一掠而过,消失无踪。

  大伙儿心头一惊!

  当即反应过来!

  ——幽灵鬼船!

  林旗和伍刚经验丰富,晓得这汪洋大海不知名的可怕玩意儿多得很,立刻准备返航。

  可这船啊,开着开着,几个船员突然毫无预兆地往地上一摔。

  肌肤干瘪,头发枯槁花白,牙齿脱落,眼睛混浊,一瞬间好似过去了百年光阴,活生生老死了去!

  然后,轮到众人。

  浑身瘫软无力,感觉浑身精神气血都在一瞬间极速流逝,哐哐倒下一大片!

  没了声息!

  走马灯,到此为止。

  一切画面,消散一空。

  但余琛的眉头,却紧紧皱起。

  说这一开始吧,虽然那收尸人说得玄乎,什么一瞬间被剥夺了生机寿元,几天时间当过去了数十年云云。

  但他才不相信有那么离奇的事儿。

  猜测应当是某些汲取生命力的妖怪异物所为。

  只要看了这仨鬼魂的走马灯,一切自然明白。

  但这会儿,他却是清清楚楚看到了。

  除了那一闪而过的传说中的幽冥鬼船以外,鬼影儿都没一个!

  ——这兴盛号的十六个活生生的百姓,当真就是一瞬间,苍老死了。

第181章 生离死别,三桩遗愿

  余琛看到的走马灯,只是死者当时的亲身经历。

  所以他没法通过走马灯去判断兴盛号十六个船员身死的那一瞬间有没有什么他们自个儿都未曾发现的凶险。

  所以三条鬼魂得走马灯跑完以后,可以说仍是一头雾水。

  余琛站起来,收起度人经,叹了口气。

  三条鬼魂儿,三个不同的遗愿,等着他去完成。

  ——和先前那些惨遭横死的死者满怀怨恨与愤怒,要向施暴者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遗愿不同。

  这仨儿甚至压根儿不晓得自个儿是咋没了的。

  所以哪怕死不瞑目的遗愿,也只是对生前的某些人或事儿无法割舍。

  余琛在万家陵上呆了一天,等到天色渐暗,陵园关闭以后,方才盯着纷飞的风雪下了山。

  去帮死人做事儿了。

  首先是那兴盛号的船长林旗,年纪不大,就已经是一艘捕鱼船的主人,在福鼎商会底下做事儿,虽不算是大富大贵,但也是衣食无忧了。

  在金陵的家里,他还有个贤良淑德的好妻子,刚给他生下了第二个孩子。

  可他新年一过,连日跑船,甚至都还没来得及去见一面。

  死不瞑目。

  就想在真正踏上轮回之前,亲手去抱一抱自个儿孩儿。

  对于余琛来讲,这并非是什么难事儿。

  取出几张黄纸竹条,十指翻飞之间,一具栩栩如生的纸人儿就在手中诞生。

  吹一口气儿。

  诶!

  活灵活现!

  那林旗得鬼魂入主纸人后,清醒了神智,也明悟了眼前状况。

  向着余琛深深一躬,跟着下山去了。

  大雪纷飞。

  林家宅子里,才做完法事,仍是一片愁云惨淡。

  余琛与林旗往宅子里一走,荡魂铃叮当响彻之间,那些个侍者婢女无人发现他们踪迹。

  最后来到一间儿灯火摇曳的房间面前。

  稍微推开窗户,看到床上一个女子抱着个襁褓,已然熟睡。

  只是那红肿的双眼还有沾湿了的枕头,让人不忍。

  纸人之身的林旗走进去,此时这个汉子,也不禁湿了眼眶。

  他佝在床前,怔怔地盯着床上的妻子和孩子,仿佛要将她俩的模样刻进灵魂深处。

  余琛站在屋外边儿,没打扰他。

  只是望着漫天黑夜与茫茫大雪,忍不住心有感叹。

  这生命啊,是当真脆弱得很,林旗这样一个完整美满的家庭,就因为一次出海,支离破碎。

  但生死不可逆,阴阳永相隔。

  一个时辰后,林旗含泪在妻儿脸上一吻,转身离去了。

  好似若有所感一样,那哭红了双眼的女子睁开眼来,迷迷糊糊之间仿佛看到丈夫熟悉的身影。

  但定睛一看,却有发现空荡荡的房间里,再无其他。

  她抱着襁褓同样惊醒了的孩子,低声呢喃:“乖乖不怕,乖乖不怕,大概是爹回来看咱们了……”

  听得这话,早已走出房门的林旗浑身一颤,忍住没有回头,最后踏进度人经,轮回去了。

  天地之间,只剩下余琛长长一叹。

  生离死别,折磨人哦!

  林旗的遗愿完成,度人经金光大放之间,给出一枚火红珠子,名曰“坐火”。

  但余琛这会儿没功夫看它,摇了摇头,走出林家宅子,朝下一个地方而去。

  这仨魂魄,除了船长林旗以外,还有一个叫伍刚,年纪五十多六十了,开了三十年船,在捕鱼圈子也是小有名气。

  可这名气,却并非来源于他开船的技术,而是因为他本身。

  伍刚,是个天阉。

  骂人的话,就是断子绝孙,没得生育。

  所以伍刚这辈子都没娶媳妇儿,只是收养了一个娃,给自个儿养老。

  要说这娃,也是奇怪。

  明明刚抱回家的时候,还和平常娃娃没啥区别。

  但随着年纪增长,越来越不对劲儿了。

  两岁那年,别人家孩子都还在牙牙学语呢,这娃就能健步如飞,一顿两碗大白米饭了。

  八岁那年,正常孩子还是个小不点儿,这娃就此伍刚还要高壮了。

  又过了十多年,这娃更是长得那叫一个膀大腰圆,足足俩人之高,不仅如此,力气也是大得离谱——他不平日里在港口搬货嘛,人家五六个人都不一定能扛起来的货,他一个人单肩就能扛起来,如履平地!

  这娃,叫石头,在港口也是有名。

  但他这有名,除了那可怕的力气以外,还有一样东西——傻!

  大抵老天爷是公平的,在给予了石头野兽一般恐怖的身躯后,拿走了他的脑子。

  整个人傻乎乎的,就是反应迟钝得很,容易被骗。

  曾经有一次伍刚出船,这石头就被人家五十斤大米骗到郊外的一个煤窑打黑工了。

  最后还是人家亲手给送回来的。

  ——这石头太能吃了,劳务贩子压根儿养不起来。

  回来以后,石头又壮了一圈儿。

  而伍刚放不下的,就是他这养子石头。

  从小啊,伍刚察觉到石头异于常人的体魄以后,害怕他稍不注意就惹出大祸——正常俩人打架,一人一拳,对方最多青紫一块,断根肋骨顶天了。

  可要是石头也去打架,那一坨儿下去,恐怕一头老黄牛都顶不住……

  所以伍刚从小就教育石头要好好做人,不要发怒,更不要伤害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