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民用那双半死不活的鱼眼睛瞪着我。
我听了杨伟民的话,感觉胃里长了块大石头,把我的胃袋直往下扯。
杨伟民看到我震惊的样子,撇了下嘴角,一副“不听老人言”的表情。
“听说是元成贵的手下,看到吴富春在歌舞伎町游荡。”
“元成贵知道了这件事,气的眼睛快要喷出了火。”
吴富春是一个精神有问题的混混,不是骂人,是真的精神有问题的那一种。
一年前,吴富春收了海派敌对帮会的钱,干掉了一个海派的人。
每一个在歌舞伎町混的华人都知道,那个家伙是元成贵的心腹。
就算是傻子都知道,杀谁都不能杀元成贵的人。
但吴富春这个家伙还是做了。
最后导致海派的二把手钱波,为了给元成贵泄愤,将敌对帮派杀了个干净,唯独吴富春却巧妙的逃离了元成贵的魔爪。
有人说吴富春逃到名古屋去了,也有人说他逃回老家了,不过却没有一个人知道真相。
不过,可以确信的是。
这一次,元成贵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过吴富春,同样也不会放过我。
至于为什么?
因为吴富春也是混血儿,我们二人曾是,要好的,形影不离的搭档。
杨伟民看着我,继续开口:
“健一你打算怎么做?元成贵迟早会找上你的。”
我没出声,脑袋里面感觉快要短路了。
我来这里,主要是想要打听那个叫夏美的女人是什么来头。
却不想,会听到吴富春回来的消息。
这就像是,我以为脚边开了个大窟窿,结果我早就已经掉入了无底洞……
——
带我认识杨伟民的人是我老妈。
我十三岁那一年,老爸死在了宝岛,听说是因为喝酒被人捅死的。
没了老爸这个人渣给我和老妈提供经济来源。
老妈便找到了和老爸同为宝岛人的杨伟民。
杨伟民对我很好,因为他告诉我,宝岛人传统观念中,就是把亲人看的比什么都重要。
因为同在异国他乡,留着一样来自故乡的血,我成了杨伟民的干孙子。
我从未踏足过宝岛,更不会说宝岛话,于是,为了保护身为曰本人的老妈。
我想要融入这个所谓的大家庭,我拼命的学习京话,以及汉字。
因为杨伟民告诉我,只要我学会京话,我就能够成为他的亲信。
这样才能保护我身为曰本人的老妈,不再让其他人说我老妈的闲话。
那时候的我高兴的想要跳起来。
可是,这一切终究是个骗局。
我拼命的学习京话,希望能够成为杨伟民的亲信。
几个月后,我就能不以曰语和宝岛人交流了。
但这时候我才发现,当杨伟民的亲信在谈论不希望我听到的事时,他们会选择用宝岛话沟通。
由于京话和宝岛话的差别巨大,我根本听不懂,可我还是畅想着有一天杨伟民有一天会教我说宝岛话。
但我学习宝岛话的机会终究没有来临。
——
江留美丽看完了《不夜城》的前六章,一直提着的心,终于落回了原地。
因为江留美丽在这些天,一直都担心着舞城镜介。
担心舞城镜介搞错了“冷硬派推理”的基调,写出一个“本格派推理”的故事出来。
不过看完了《不夜城》的前六章后,江留美丽却发现舞城镜介写的非常好。
完美的遵循了“冷硬派推理”小说的故事结构。
比如,有别于“本格派推理”的上帝视角。
“冷硬派推理”往往以“我”的第一视角来讲述故事,以此来提升故事的代入感。
主角没有官方身份,从事的行业也没有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经营。
主角往往有着不为人知的黑暗过去。
江留美丽光是从《不夜城》短短的六章中。
就看到了《不夜城》中出现了,黑货商人,风俗产业,身份认同,以及派系争斗。
光是《不夜城》开篇的这个氛围,就非常符合“冷硬派推理”的基调!
见到舞城镜介没有写的偏离主题,江留美丽重重的舒了一口,再次翻开了《不夜城》的稿纸,进入了故事之中……
——
在东方大道的一角,有一条小巷子,名叫中央街。
其内有一个三层的老木屋。
一层是卖烤鸡肉串的,上面两层是我的店。
店名叫做“加勒比海”,只有一个简单的荧光招牌。
我进入了“加勒比海”里面响着震天的拉丁舞曲,几个奇怪的家伙在这里开着party。
我穿过了这些人,找到了我的手下,一位叫做“志郎”朋克青年:
“志郎,有谁打过电话找我?”
志郎一边喝着伏特加,一边回答我的话:
“有个奇怪的华人打来电话找你,他的曰语说的糟透了,但不至于听不懂。”
“我告诉他你不在,他就鬼叫起来。”
“我懒得理他,就把电话挂断了。”
听到志郎的话,我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是吴富春,那个混蛋真的回来了!
我一口气喝光了伏特加,只是不舒服的感觉变的越来越强烈!
志郎看到我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便问我怎么了。
我不知道该如何对志郎解释,但是我心里的恐惧却在不断放大!
我对志郎嘱托了几句,便朝着屋子里走去,那里面还有一道楼梯。
从楼梯走上去,那里就是厕所,还有我的窝。
——
我坐在沙发上,指尖不住的颤抖着,心跳也开始加速。
“富春回来了!”
我望着自己颤抖的指尖脱口而出,感觉死神仿佛就站在我的面前。
我和吴富春有点相似,都是华曰混血儿。
从这点来看,我们就像是兄弟一样。
都希望能从自己所属的世界,融入到另一个世界,却也都被残酷恶的排除在外。
我们两个的关系,就像是一个铜板的正反面。
吴富春在户籍上的名字,叫做坂本富雄。
和我只有老妈不一样。
吴富春有老爸,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
不过我从未见过他的家人。
我遇到他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只会喝酒的酒鬼。
我们相遇的那一天,我正在酒店里贩卖宝石和衣物,吴富春则在吧台喝酒。
当他用那双可怕的眼睛盯上我的时候,我以为我又遇上了什么麻烦。
却没想到他用京话,问我是不是华人。
当我回答他我是混血儿的时候。
当时的情况就好像是,混在狼群中的两只野狗同志,敏感地察觉到彼此的存在。
从那以后,我们二人便成为了搭档。
只是我从没有想到过,就是这个可怕的家伙,会给我的人生,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
第191章 三天的死线
我在从事危险工作的时候,富春总是守在我的身边。
富春的凶狠早已威名远扬。
只要我们不妨碍别人,别人也不会招惹我们。
尤其是我失去杨伟民这个靠山后,吴富春就是我最强力的依靠。
而吴富春也因为有了我这个伙伴,得到了鼓舞。
我们最常干的事,就是打劫良家子弟。
优先出场的人就是富春,他会把猎物揍一顿,收刮走对方的钱包。
每当拿到了钱包,我就会将对方的信用卡刷爆。
买下大量的车票和飞机票,然后将这些票拿到金券屋,换取八到九成的现金。
再利用购买童装退货的方式换取购物券,再拿到金券屋换取现金。
这样,这些钱就是我和富春的了,他四我六。
富春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动脑子比动拳头有用,所以从不抱怨我拿得多。
我们算是好搭当,只是……富春有严重的暴力倾向。
有一天,他突然把一个猎物给打死了。
这让我们遭到了多方面的追查。
为了避避风头,我和富春用存下来的钱,买下了“加勒比海”这家店,打算等这阵风吹过,再重操旧业。
只是没想到,富春无心经营店铺,他变成了一个论件计酬的杀手。
富春不是为了钱杀人。
似乎只要能杀人,即便没钱收他都肯干。
我知道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因为混血儿的身份不被认同。
我们这种人,既不招华人待见,也不招曰本人待见。
这两边的人倒是很默契,都叫我们杂种。
有一次,富春喝醉了,他说他只是一个小丑,没人把他当个人。
讲不清道理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拳头,刀子!
我懂富春的苦恼,更以为可以好好的驯服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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