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 第77章 《银额马》(求首订!)
“银额马?”
狄更斯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本身就带着些神秘与诗意。
“是的,银额马。”
米歇尔简单讲述起了这个故事的情节。
“在英国的达特穆尔,每年都会举行一次著名的威塞克斯杯赛马大会。”
“然而,就在大赛前夜,一匹名叫‘银额’的冠军赛马离奇失踪了。”
“更糟糕的是,它的驯马师在荒野里被发现,头部受到重击,当场毙命。”
“这个离奇的案件,一下子连续占据了好几天伦敦报纸的头条。”
迈克尔和狄更斯听到这里,都屏住了呼吸。
这个故事的开篇就充满了悬念,一下子抓住了他们的心神。
而且这个驯马师的结局,和眼前的景象何其地相似.......
让他们极有代入感.......颇有种现场断案的感觉.......
“当地的警探,一个名叫格雷戈里的人,很快介入了调查。他逮捕了一名名叫辛普森的嫌疑人,因为辛普森在案发当晚曾潜入马厩。至于凶器嘛,就是他随身携带的手杖。”
毕竟,手杖可是集实用性、美观性、致命性于一体的绅士版物理学圣剑......
“当然据他所说,他只是个赛马探子,并没有犯案。”
就怪你取这个名字了,辛普森这个名字一听就是就是凶手嘛。
米歇尔讲到这里,心里忍不住吐槽。
“福尔摩斯在报纸上看到了这则新闻,他本以为这是一件简单的案件。但是警方迟迟找不到银额马。于是,他决定亲自出手,带着华生,来到了达特穆尔。”
“看来这个辛普森不是真凶啊。”
狄更斯迫不及待地问道。
他已经完全沉浸在故事之中,仿佛自己就是华生,跟随着福尔摩斯亲临现场破案。
米歇尔没有正面回答。
而是微微一笑,享受着这种掌控听众情绪的感觉。
能够让狄更斯沉迷其中,让他的成就感得到了大大的满足。
“是的,因为狗没有叫。”
“啊?”
狄更斯听到这里有点懵,完全没有懂狗叫不叫和辛普森是不是凶手之间的联系......
“福尔摩斯到达现场后,他首先注意到的是,马厩的看门狗在案发当晚,竟然没有发出任何叫声。”
“这让他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凶手一定是狗熟悉的人。”
“狗熟悉的人?”
迈克尔重复了一遍,虽然他不是专门的警探,但他的记者直觉告诉他,这其中蕴含着非同寻常的逻辑......
“没错。”米歇尔点了点头。
“辛普森是一个陌生人,如果他潜入马厩,看门狗一定会狂吠不止。”
“但狗没有叫,这说明凶手是马厩里的人,或是经常出入马厩的人。”
这正是《银色马》最标志性的贡献,也是侦探小说史上的经典范式!
反常的“无”比可见的“有”更有价值。
而真相往往藏在“本该发生却未发生”的细节里。
优秀的侦探不是看见更多未知的信息,而是在已有的线索中看见缺失与反常!
听到这,狄更斯和迈克尔都陷入了深思。
总觉得,米歇尔这套推理逻辑似乎带来了一些更为新颖的理念。
“接着,福尔摩斯又在案发现场发现了火柴棒以及一把手术刀,刀刃上留有血迹。警探认为这是驯马师与凶手搏斗时留下的......”
“而那天,马倌之所以昏睡,正是那天的晚餐,加入了鸦片酊!”
听到“鸦片酊”这个词,迈克尔和狄更斯都不由得一震,不约而同地看向了远处那匹仍在不安躁动的“公爵”。
现实的悲剧与故事的巧妙重合,在此刻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难道凶手是驯马师的太太?”狄更斯提出一个大胆的猜测。
“不。”
米歇尔则是摇了摇头。
最终,福尔摩斯将目光锁定在了‘银额马’的驯马师身上。
就是死去的那位......
“可是驯马师自己又怎么会死呢?凶手怎么会是受害者呢?”迈克尔追问道。
“因为这位驯马师是一个赌徒,他欠下了巨额赌债,还在外面金屋藏娇。为了还债,他决定利用‘银额马’来做一场惊天骗局。他的目的是为了让‘银额马’爆冷输掉,他早已下了重注,计划从中获利。”
包养小三、赛马作弊、喂人鸦片,黄赌毒他是一样不差呀。
珍惜生命,远离黄赌毒!
“驯马师为了实现他的计划,买了一把手术刀,准备悄悄切断‘银额马’的肌腱,让它轻微跛足。却没想到他划亮火柴的动作,却让赛马受惊,一脚爆头。”
“那些伤口,都是驯马师抽搐时候自己弄伤的。”
“至于为什么要让马倌昏睡嘛,因为切的时候马会高声嘶鸣,他怕惊醒马倌。”
“驯马师甚至还提前做了准备,他家羊圈里跛脚的羊,就是他练习的成果......”
“至于‘银额马’在哪,福尔摩斯最终在附近的一个驯马场里找到了它。正是罗斯爵士的一位“好心邻居”清早散步时候,无意间发现了银额马,把它藏匿了起来。”
“最后,比赛顺利进行。‘银额马’顺利拿到了冠军。”
米歇尔的故事讲完了,众人陷入了一片沉寂。
谁能想到最后的凶手居然是这匹银额马呢?
迈克尔和狄更斯,都像是被施了魔法一般,一动不动。
他们没有想到,米歇尔的才华居然如此离谱。
刚刚发生在他们眼前的悲剧,那匹被药物折磨的“公爵”,那倒在血泊中的骑手........
所有的痛苦和不公,竟然能被米歇尔在短短的时间内,构思成一个如此精巧、如此引人入胜的侦探故事!
尽管只是粗略的情节,没有具体的描写,但这个故事本身已经足够迷人!
“我的天呐!”
狄更斯第一个打破了沉寂,他脸上的表情流露出一种深切的敬佩。
“米歇尔,你.......你简直是个怪物!刚刚发生的一切,你竟然能把它变成一个如此精彩的故事!”
迈克尔也回过神来,他看着米歇尔的眼神中充满了震撼。
他知道米歇尔有天赋,但没想到这份天赋竟然如此强大,强大到能将现实的残酷,瞬间转化为文学的魅力。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迈克尔喃喃自语。
他无法想象,一个人的大脑是如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将零散的线索和现实的刺激,编织成一个如此完整且富有逻辑的故事。
“这篇《银色马》......”
狄更斯激动地在客厅里来回踱步,他的思维已经完全被这个故事所占据。
“它不仅是一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它更揭露了赛马场背后那些不为人知的黑暗!
作为一名优秀的作家,狄更斯更看到《银额马》这篇作品背后的意义。
虽然银额马造成了驯马师的死亡,但真正杀死驯马师的,正是他自己的贪欲......
往深处想,还和英国赛马背后作弊成风的现状不无关系......
迈克尔也重重地点头,他的眼中闪烁着新闻人特有的敏锐。
“没错!这不只是一个故事!它会让整个伦敦,不,整个英国,都重新审视赛马这项运动!”
米歇尔看着他们激动的样子,心中也涌起一股强烈的创作冲动。
事实上,这篇《银额马》正是福尔摩斯短篇作品中的佼佼者。
这篇故事情节设计极为精妙,短短的篇幅中却蕴含了三重反转!
第一重反转就是,受害者同时也是加害者!毕竟在常规逻辑中,受害者往往得到更多的同情,而忽视了受害者在整个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像这篇案件中的驯马师一样。
第二重反转就是,杀人与偷马并不是同一个案子,这也是当地警探徒劳无功的重要原因......而福尔摩斯却能看出这一点,这也是他这么快能够打开局面的原因。
而第三重反转嘛,就是凶杀案的凶手并不是人。谁能想到,动物居然是杀人凶手呢?
其实这个情节,应该是侦探小说鼻祖爱伦坡在1841年的《莫格街凶杀案》里面首创的.....一只红毛大猩猩是杀人凶手......
当然,现在就是福尔摩斯首创的了!
米歇尔将故事的主体情节和今天的经历相结合,去除了原文中福尔摩斯戏弄马主的情节。
这算是原文当中的bug,毕竟现在的英国赛马并不允许易容参赛......
他知道,这个故事,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读者的好奇心。
更是为了那些在黑暗中挣扎的无名者,为了那些被金钱和权力所践踏的生命。
如果能让这个世道好一点,马匹、骑手、驯马师能够得到一点点善待,那这篇作品就值了。
? 第78章 这一拳,两百年的功力!(求首订!)
回到伦敦,米歇尔就带着强烈的创作欲望开始了《银额马》的创作。
两天后,这篇稿件便完成了。
这当然不是米歇尔不努力。
没办法,虽然《银额马》在福尔摩斯系列里面算是篇幅较短的。
但在这个写作全靠“手搓”的时代,写书依然是一件脑力与体力兼具的事情。
看来有机会,一定要把打字机搞出来。
给这个时代,一点“触手怪”的震撼.......
米歇尔转动着发酸的手腕,一边心想。
“米歇尔,你居然出来了。看来你的稿子写的差不多了。”
这天,迈克尔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随后门被推开,他手里还提着一个食盒。
“哦,迈克尔,你来了。”
米歇尔伸了个懒腰,发出骨骼咯吱作响的声音。
“新鲜出炉的午餐,快吃吧。”
迈克尔放下食盒,眉毛扬了扬。
知道米歇尔在闭关写稿,这两天的伙食都是迈克尔带过来的。
当然,从饭菜的口味来看,米歇尔严重怀疑是从狄更斯家打包过来的。
米歇尔拿起手稿,递给了迈克尔。
“帮我把这篇手稿送给查尔斯。”
早在纽马克特,米歇尔就决定将《银额马》发表在二月份的《本特利月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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