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第195章

  毕竟,自己的儿子/弟弟可是天才。

  或许这就是天才的思路吧?

  同时,安娜虽然喜欢这种设计,但心里也存着最后一丝疑虑。

  “弟弟,这样的店铺,我们卖的袜子,价格肯定不能便宜吧?”

  “当然。”

  米歇尔点了点头。

  “我们只做最高端的产品。价格嘛,基础款每双袜子十个先令。”

  十个先令!这还只是基础款。

  这个数字让查理和贝拉倒吸了一口凉气。

  自己做了半辈子袜子,从来没敢想能卖出这个价。

  “这么贵........真的会有人买吗?”

  查理的声音里充满了怀疑。

  他半辈子都在和成本、价格作斗争,深知民众对价格的敏感。

  原先的工坊为什么破产,不正是因为在价格战中打不过工厂生产吗?

  可如今,居然卖这么贵?真的会有人买吗?

  “这看起来.......不像是能卖的出去的样子啊。”

  米歇尔看着家人脸上如出一辙的担忧,则是神秘地笑了笑。

  “放心吧,父亲,母亲。”

  “我不仅要让它卖出去,还要让全伦敦的绅士淑女们,都以能穿上我们家的袜子为荣。”

  “至于怎么做.......”

  他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狡黠。

  “我自有安排。”

  面对家人写满“这不可能”的表情,米歇尔没有过多解释。

  事实上,虽然家里的手工羊毛袜子在大机器生产的机器袜面前溃不成军。

  但也是有自身的优势的。

  米歇尔并非自卖自夸,父亲查理和母亲贝拉的技艺确实颇为精湛。

  只是受限于眼界和成本,款式和材质还是显得老气了。

  但只要配上好的设计,分分钟就是上流社会的上等货。

  米歇尔甚至觉得,这个年代的手工袜子大有可为,是一片广阔无比的蓝海。

  毕竟,工厂机器生产的都是大众货色。

  无论是质量、做工,还是设计、材质,都无法满足大英帝国贵族们的需求。

  毕竟,你总不能让这些人穿工厂几个便士一双的袜子吧。

  你要是卖的不贵,人家还不买呢。

  事实上,在这个年头,大英的富豪和权贵和普通人简直是两个世界的物种。

  哪怕是米歇尔现在的存款都完全不够看的。

  所以,米歇尔给家里的手工作坊的定位就是往奢侈品路线发展。

  说起来,这和后世的一家顶奢品牌的发家史颇为相似。

  这家品牌就是爱马仕。

  后世的顶奢品牌爱马仕最开始也是从马具开始起家的。

  自己家完全可以走这条路线嘛。

  从手工的羊毛袜子开始,然后往服装领域发展。

  不断扩展自己的产品线。

  再在伦敦世博会上多拿几个金奖。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说不定两百年后,会多上一个名为“米歇尔”的顶奢品牌。

  想到这里,米歇尔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微微上扬。

  他没有和家人过分解释,只是让他们按照他的安排去做。

  毕竟他深知,用19世纪的商业逻辑,去解释奢侈品的定价策略,无异于对牛弹琴。

  与其费尽口舌地去讲解什么叫“奢侈品定位”,什么叫“体验式消费”。

  倒不如用一个他们能够理解,并且亲眼见证的奇迹来证明更好。

  而创造奇迹,正是他最擅长的事情。

  就这样,米歇尔带着家人安顿下来,将店铺开业前的准备工作暂时交给了他们。

  查理和贝拉虽然满心疑虑。

  但出于对儿子的信任,还是开始整理起了从家乡带来的工具和原料,为开业做起了准备。

  而安娜则细心地擦拭着每一块大理石展台和玻璃,让整个店铺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

  而米歇尔,则回到了他常住的公寓。

  他坐在那台熟悉的打字机前,却没有立刻开始敲击。

  他的思绪在飞速地运转。

  酒香也怕巷子深。

  自己的奢侈品帝国计划的第一步,就是要让整个伦敦都知道自己家的羊毛袜子。

  虽然米歇尔是《新纪元》的老板。

  以《新纪元》的销量,这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但直接的广告太过于简单粗暴,和定位高端奢侈的定位并不符合。

  更何况,米歇尔更希望是人们心甘情愿的认同。

  乃至于心甘情愿的为之支付高昂的溢价。

  这才是奢侈品的精髓所在。

  米歇尔想起了自己过往的经历。

  一篇《渴睡》,让全伦敦关注到童工的悲惨境遇,甚至惊动了内政部。

  《现代巴比伦的少女献祭》更是直接推动了立法。

  “铁路骗局”报道,不仅让他名利双收,更守护了家乡小镇的安宁。

  现在不是后世那个信息爆炸的时代。

  文字的力量,在这个信息传播相对闭塞的时代,被放大了无数倍!

  人们渴望故事,相信故事,并被故事所驱动。

  既然故事可以揭露黑暗,可以惩罚罪恶。

  那它自然也可以创造价值,塑造品牌。

  文字就是自己最大的武器!

  他要做的就是用一个精彩的故事潜移默化地告诉人们,自己家的袜子有多好。

  当然在故事中,不能只是简单地夸赞袜子本身有多好。

  那太低级了,和街头小贩的吆喝无异。

  也太刻意了。

  他要讲述一种品味与格调,一种属于真正绅士淑女的身份认同。

  米歇尔要让人们相信,穿上一双米歇尔家的袜子,不仅仅是为了保暖或舒适。

  更是为了证明自己拥有与众不同的、超越凡俗的审美品味。

  真正的绅士或者淑女就应该穿米歇尔家的袜子!

  这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

  其价值,远非十个先令可以衡量。

  事实上,米歇尔对此早有准备。

  一个绝佳的植入灵感,在他的脑海中逐渐清晰。

  米歇尔敲击着键盘,打出了一行新故事的标题........

? 第186章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是的,关于店铺的推广,米歇尔对此早有想法。

  他早就计划在福尔摩斯故事之中,加入自己家的袜子店的软广。

  而他选定植入的作品,正是福尔摩斯系列中大名鼎鼎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如果在整个福尔摩斯的长篇故事里排个名次,这部作品绝对能稳坐第一把交椅。

  绝对能够算得上“夯”。

  这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神作。

  没办法,剩下几篇各有各的不足。

  《血字的研究》,后半段加入了大段美国剧情的回忆杀,导致剧情割裂、节奏稀烂。

  说是两本小说都有可能。

  而《四签名》稍微好一点,但里面掺杂了太多的冒险元素和华生的恋爱戏份,纯粹的推理部分相对被削弱了。

  至于《恐怖谷》则是和《血字的研究》犯了同样的毛病。

  前半段是破案的情节,后半段非要强行穿插了黑帮往事。

  两段剧情强行拼接,导致看下来割裂感很严重,阅读体验不能算是很好。

  唯独《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从头到尾只有一条主线,没有乱七八糟的回忆杀,也没有突兀的情节转折。

  整个故事中,无论是氛围主题、还是故事节奏,都达到了一个极为完美的平衡。

  最重要的是,在这篇故事中,几乎完美的融合了冒险元素和哥特元素。

  事实上,福尔摩斯的其他故事大多遵循着一个套路。

  先是入户调查案件,然后寻找线索,最后解谜抓人。

  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直接换了赛道。

  故事的舞台搬到了偏远荒凉的达特穆尔荒原。

  那里有古老阴森的庄园,有流传百年的血腥诅咒,有隐藏在浓雾中的夺命沼泽,还有一个与世隔绝、各怀鬼胎的家族。

  当然,还有那只在深夜里发出凄厉嚎叫的恶灵魔犬。

  悬疑感和恐怖氛围直接拉满好吧。

  历史上,哥特小说这种文学流派,本来就起源于十八世纪中后期的英国。

  这种用恐怖氛围来书写悲剧、压抑、欲望与枷锁的小说,在如今的伦敦拥有着极其庞大的读者群。

  不说别的,十年后的《呼啸山庄》就是一部英式荒原的巅峰哥特小说。

  有句话是这么说,哥特小说和恐怖小说只有一线之隔。

  古堡、荒原、荒废的庄园、常年不散的浓雾、风雨交加的黑夜、背负古老诅咒的家族、未知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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