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觉得,自己或许可以向上面提议,组建一支警犬分队?
可现在,亚瑟警长连大气都不敢出。
其实,这也不能全怪苏格兰场无能。
这个时代的警察制度才刚刚起步,一切都在摸索之中。
没有指纹技术,没有科学分析,甚至连最基本的现场保护意识都极其薄弱。
他们能依赖的,只有巡警的双腿和审讯室里的拳头。
和大记忆恢复术。
你看隔壁美利坚,还要几十年后才开始设立警察局呢。
大英已经算走在时代前沿了。
而米歇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所展现出的那些基于科学和逻辑的侦查手段。
对苏格兰场来说,无异于降维打击。
更何况,如今的伦敦,社会矛盾尖锐,各类案件更是层出不穷。
他们应对起来,早已是焦头烂额。
人手不足,技术落后,偏偏碰到的案子又一个比一个棘手。
简直是黑铁选手误入王者局.......
尤其是这几年,更是发生了不少离奇的案件。
比如说前几年的“意大利男孩案”。
在这个年代,新鲜完整的高达也是颇为值钱的。
但是材料不够怎么办?
于是有人便动了歪脑筋。
他们选择直接杀人卖尸给医学院。
谋杀不为别的,只是为了“新鲜货源”。
好家伙,主打一个下单现杀......
这伙凶手选择用灌醉、闷死、溺死的手法,以确保尸体“新鲜无伤痕”。
但成也新鲜,败也新鲜。
有一具14岁意大利男孩的尸体实在是太新了,就像是几小时前刚刚被杀的。
于是解剖师报了警。
最后这伙人自然是被判处绞死。
这也直接推动了1832年《解剖法》的发布,从此可以合法供应解剖尸体了。
只能说后世的美利坚,只是继承了大英不当人的一部分罢了.......
当然更为离谱的还是得是今年即将发生的案件......
弹簧腿杰克和男孩琼斯......
在1837年的伦敦,突然冒出了一个叫做“弹簧腿杰克”的街头整活大师。
根据目击者的描述,此人瘦高个,穿一身黑斗篷,、眼睛发红光,跟晚上开了远光灯似的,手上更带着金属爪子,看着很吓人。
最离谱的是此人能原地蹦两层楼那么高。
脚下更是像装了弹簧一样,跑起来飞快,警察根本追不上
他干的事儿也特别迷惑。
没有抢劫也没有杀人,主打一个在深夜的街头吓唬人。
他会突然从暗处蹦出来,对着路人怪叫,喷上一口蓝色的火。
用铁爪子轻轻划人家衣服,吓唬小姑娘。
吓完人就嗖的一下跳墙跑路,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可把伦敦市民吓得够呛。
妈呀伦敦闹鬼了!这是恶魔吧!
报纸上更是疯狂炒作,越写越玄乎,引发了全城进一步恐慌。
苏格兰场警察成为了最大的小丑。
追也追不上,抓也抓不着,连脚印都没找到几个像样的。
最后只能选择嘴硬。
“这就是个装神弄鬼的贵族恶少!”
这堪称是世界上最早都市传说连环案。
如果说弹簧腿杰克只是吓唬人的话,那接下来这位就更是重量级了。
堪称大英第一走位王......
在1837年的伦敦,白金汉宫刚换了新主人,维多利亚女王。
按理说安保应该很严吧?
结果来了个神人,叫爱德华.琼斯,外号“男孩琼斯”。
这人有多离谱呢?
他就是个十几岁的穷小子、流浪儿童。
没有背景、没有同伙、没有工具,堪称三无少年。
此人全靠一身好走位,简直把白金汉宫当成了自己家客厅。
饿了就偷吃宫里的点心。
无聊了就翻女王的房间,看来往的信件。
甚至还偷过女王的内衣内裤,缠在腰上到处晃。
最骚的是他被抓过好几次,放出来又溜进去,主打一个反复横跳。
于是,苏格兰场脸都丢麻了。
而大英人民更是笑疯了。
王宫连个流浪小孩都防不住?
苏格兰场最后实在没辙,抓了放、放了抓,最后只能把他强行送去当水手,眼不见心不烦。
可以说,这年头苏格兰场这日子简直是没法过了。
为了挽回苏格兰场岌岌可危的声誉,或者本就没有多少的声誉。
在一次紧急会议后,苏格兰场的高层下达了一项堪称荒唐的命令。
全员学习“福尔摩斯演绎法”,务必将这种先进的破案思维,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
事实上,在上次的《血字的研究》后,苏格兰场的一些探案手法便有了些更新。
至少,他们意识到了保护现场的重要性。
于是,伦敦的街头巷尾,开始上演了一幕幕令人啼笑皆非的场景。
一名巡警在处理一起面包店失窃案时,并没有去追赶那个已经跑出几百米远的窃贼。
他蹲在地上,对着一滩被踩烂的面包屑,陷入了沉思。
巡警捏起一点粉末,放在鼻子下闻了闻,又伸出舌头舔了一下。
然后,他走到惊魂未定的面包店老板娘面前。
用一种福尔摩斯式的腔调,自信满满地开口。
“夫人,从您眼角细密的皱纹,和围裙上沾染的陈旧面粉来看,您昨晚一定因为思念远在利物浦的儿子而彻夜难眠,以至于精神恍惚。”
“根据我的推断,根本没有什么窃贼。是您自己,在梦游中把这些面包喂给了街角的流浪狗。”
老板娘张大了嘴巴,愣了好几秒钟,才反应过来。
她指着窗外那个已经快要消失在街角的红色身影,气得浑身发抖。
“不!我亲眼看见那个该死的混蛋从窗户跳了出去!他还穿着一件红色的衬衫!”
警员却不为所动,他摆了摆手,用一种智者的口吻纠正道。
“不,夫人,那一定是您的幻觉。逻辑告诉我,真相只有一个。”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彻底暴怒的老板娘用一根还沾着面粉的擀面杖,劈头盖脸地赶出了店门。
类似的闹剧,在伦敦各处不断上演。
有警员对着一滩酒鬼的呕吐物分析其晚餐菜谱的。
也有警员通过一位女士丢失钱包后留下的手帕香水味,推断出她情人职业的。
这些漏洞百出的“推理”,不但没有帮他们破获任何案件,反而让他们成了市民们茶余饭后最大的笑料。
苏格兰场的威信,已经跌到了历史的最低点。
罗万爵士终于意识到,这样闭门造车,根本行不通。
他们就像一群拿着手术刀的孩子一样。
非但治不好病,反而很有可能会把病人捅死。
罗万爵士将自己关在办公室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着雪茄。
烟雾缭绕中,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疯狂的念头。
既然他们学不会福尔摩斯,那为什么不把创造出福尔摩斯的那个人,请过来呢?
这个念头一出现,就再也挥之不去。
他掐灭了雪茄,站起身,拉开了办公室的门。
“理查德!”他对着门外喊道。
苏格兰场的另一位专员,律师出身的理查德.梅恩爵士闻声走了进来。
“准备我们最好的马车,备上两名最精干的警员做护卫。”
罗万爵士的语气坚决。
“我们要去拜访一位先生。”
理查德有些困惑。
谁值得苏格兰场的两位最高专员一同拜访?
“拜访谁?”
罗万爵士走到窗边,看着楼下熙熙攘攘的人群,缓缓吐出了一个名字。
“那位米歇尔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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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歇尔最近的日子过得相当惬意。
《四签名》的稿子,他已经搬运了大半。
每天上午花几个小时应付一下工作,剩下的时间,都能用来享受生活。
此刻,在他家的客厅里,正进行着一局紧张刺激的“快手游戏”。
狄更斯死死地盯着桌上的纸牌,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那专注的神情,比他构思小说情节时还要投入。
“香蕉!五个!”
随着凯瑟琳翻开一张牌,桌面上出现了五只黄澄澄的香蕉。
“拍!”
清脆的铃声几乎同时响起,迈克尔和狄更斯的手掌重重地叠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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