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第170章

  他那套自以为是的、漏洞百出的推理,与福尔摩斯冷静缜密的分析,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种通过配角来反衬主角智慧的手法。

  让读者们在为警探的愚蠢感到好笑的同时,也对福尔摩斯的敬佩又加深了一层。

  当福尔摩斯带着那只名叫“托比”的小狗,一路追踪着木焦油的气味来到泰晤士河边时。

  故事的节奏达到了一个小高潮。

  线索中断了!

  凶手和他的同伙,带着宝藏,乘坐一艘名为“曙光女神号”的船逃走了。

  “断了!线索又断了!”

  迈克尔急得差点跳了起来,嘴里面更是念念有词。

  “这可怎么办?茫茫的泰晤士河,怎么去找一艘船的踪迹?”

  “这下完蛋了,这不是大海捞针吗?”

  “米歇尔,你不会真的让凶手跑了吧?”

  狄更斯相对冷静一些,他托着下巴分析道。

  “福尔摩斯肯定有办法。他让华生去打探‘曙光女神号’的消息,自己则派出了那群‘贝克街小分队’。”

  “我猜,那群流浪儿会带来关键的情报。”

  米歇尔赞许地看了狄更斯一眼。

  不愧是大文豪,对故事结构的敏感度的确远超常人。

  然而,当迈克尔和狄更斯满怀期待地等着米歇尔继续写下去的时候。

  米歇尔却再次停下了手上的敲击。

  “今天就到这儿吧。”

  米歇尔站起身,宣布了今天工作的结束

  “不!!!”

  迈克尔发出了绝望的哀嚎。

  甚至比遭遇到读者死亡催更时更为绝望。

  他冲到米歇尔面前,双手抓住他的肩膀,用力地摇晃着。

  “米歇尔!你不能这样!你这是在犯罪!”

  “我刚刚才看到一点希望,你现在又要把我推回地狱吗?”

  他的表情痛苦万分,似乎被折磨的不是故事里的角色,而是他自己。

  “这玩意儿.......劲儿太大了!”

  他语无伦次地喊道,指着桌上的那叠稿纸。

  “比你之前写的《血字的研究》还上头!我感觉我的脑子里现在全是那个该死的宝藏和那艘‘曙光女神号’!”

  “求求你了,再写一章,就一章!”

  “伦敦需要福尔摩斯先生!”

  看着好友这副快要毒瘾发作的样子,米歇尔哭笑不得。

  是你需要福尔摩斯先生吧!

  他算是明白了。

  催更这种事,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一旦开了这个头,就再也别想停下来了。

  好兄弟,你想想看这几天我被你折腾的有多么的惨......

  所以,你还是受着吧。

  米歇尔拍了拍迈克尔的肩膀,用一种充满同情的语气说。

  “迈克尔,你要学会等待和希望。”

  “休息,是为了更好的创作。”

  说完后,他便哼着小曲,悠闲地走进了厨房,准备给自己弄点东西吃。

  只留下迈克尔和狄更斯两人,对着那叠未完成的稿纸面面相觑。

  一想到后续的情节,浑身就仿佛有蚂蚁在爬。

  尤其是狄更斯。

  我没有惹任何人!明明是迈克尔在催更,凭什么我也要一起受这种折磨啊喂。

  而迈克尔则直接回怼了回去。

  如果没有我的催更,你现在能看到新的福尔摩斯故事吗?

  一时间,狄更斯无语。

  他也分不清这究竟是种幸运还是不幸。

  迈克尔的哀嚎并没有换来米歇尔的同情。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米歇尔严格地执行着自己工作八小时的原则。

  每天上午,他会花上几个小时,不紧不慢地将《四签名》的一部分内容打出来。

  然后,无论迈克尔和狄更斯如何软磨硬泡,他都会准时“下班”。

  开始享受他悠闲的下午茶和晚间娱乐时光。

  迈克尔感觉自己就像那个长途跋涉,眼前吊着一根胡萝卜的驴子。

  每天都能看到希望,但每天都只能得到一小口,永远无法得到彻底的满足。

  这种抓心挠肝,身上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爬的感觉,几乎要把他逼疯了。

  不过,他也不是全无收获。

  至少,他手里已经攒够了《新纪元》好几期连载所需要的全部稿件。

  当迈克尔揣着这沓来之不易的稿纸,冲回报社时。

  整个编辑部都沸腾了。

  “上帝啊!是米歇尔先生的新稿子!”

  “我们有救了!报社有救了!”

  编辑和职员们欢呼雀跃,像是庆祝一场伟大战役的胜利。

  助手罗伯特更是激动得热泪盈眶,他冲上去给了迈克尔一个大大的拥抱。

  “叔叔!你成功了!你真是我们的英雄!”

  迈克尔被勒得差点喘不过气来,他推开无比兴奋的侄子,脸上却挂着自豪的笑容。

  他清了清嗓子,将手里的稿纸高高举起,用一种庄严的语气宣布:

  “先生们!立刻排版!加急印刷!”

  “我要让全伦敦的读者,在明天清晨,就能看到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回归!”

  “告诉印刷车间,机器坏了也别停!这一次,我们要印一个让他们都害怕的数字!”

  迈克尔的命令一下达。

  整个报社立刻像一台上满了发条的精密机器,高速运转起来。

  排版工们小心翼翼地接过稿纸,如同对待圣物。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紧张而又狂热的气氛。

  所有人都清楚,一场席卷整个伦敦的阅读风暴,即将来临。

  而另一边,米歇尔的公寓里。

  狄更斯并没有像迈克尔那样急着离开。

  他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杯红茶,若有所思地看着米歇尔。

  “米歇尔,我得承认,你笔下的这位福尔摩斯先生,比上一次更有魅力了。”

  狄更斯由衷地赞叹道。

  “尤其是你为他设计的那些小缺陷,比如对鸦片酊的依赖,以及在案件之外的懒散。”

  “这些不但没有损害他的形象,反而让他更加丰满,更加真实。”

  米歇尔笑了笑。

  “一个完美的人是无趣的,不是吗?”

  “的确如此。”

  狄更斯点了点头,他沉吟片刻,又开口问道。

  “但我很好奇,你是如何构思出如此复杂精巧的案件的?”

  “那个宝藏,四个签名,印度,小脚印.......这些元素跨越了时间和空间,却被你完美地编织在了一起。”

  “就好像,你亲身经历过一样。”

  这才是让狄更斯最为困惑的地方。

  米歇尔的博学,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年轻作家应有的范畴。

  他似乎对任何领域都有着惊人的了解,无论是化学、地理,还是那些遥远国度的风土人情。

  难道这就是受到上帝钟爱的天才吗?

  那为什么自己不能得到上帝的钟爱啊!

  米歇尔当然不能告诉他,这些都是来自未来的智慧结晶。

  他只能耸了耸肩,半开玩笑地回答。

  “或许,我的脑子里也住着一个福尔摩斯吧。”

  狄更斯闻言,不由得失笑。

  他知道这是米歇尔的玩笑话。

  但不知为何,他觉得这个解释,似乎也合情合理。

  除了天才,他找不到其他词语来形容自己的这位朋友。

  天才只是米歇尔身上最微不足道的一点.......

  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狄更斯便起身告辞了。

  临走前,他回头看了一眼正在悠闲看报的米歇尔,表情有些复杂。

  作为朋友,他为米歇尔的成功感到高兴。

  但作为一名同行,狄更斯却感受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压力。

  米歇尔就像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山,立在所有英国作家的面前。

  他的出现,正在彻底改变整个文坛的格局。

  想到这,狄更斯就加快了脚步,准备回家好好打磨自己的新作品。

  他相信,这本书一定能够帮助他在米歇尔面前扳回一城!

  等着吧!米歇尔!

  到时候,就轮到你给我擦皮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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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渐深。

  《新纪元》报社的印刷车间里,灯火通明。

  巨大的印刷机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成千上万份报纸被飞快地印制出来,散发着新鲜的油墨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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