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少爷被赶回农村带妻儿逆袭人生 第133章

  谢昭没有多说,点头应了。

  …

  后院菜地。

  谢昭将锄头放下,拍了拍手。

  他挖了一个坑。

  往里头塞了一点松树根,点燃,之后将东西往里头扔。

  林暮雨留了三样东西。

  一支钢笔,一个竹蜻蜓,还有一方手帕。

  她静静地蹲在旁边,拿起一件旧衣裳,扔了进去,看着橘红色的火焰席卷燃烧起来。

  脑海里,那些过往也都像现在这样,付之一炬。

  母亲死的那日。

  林暮雨也想过和她一起走。

  她蜷缩在母亲的身边,看着她的身体逐渐僵硬,曾经漂亮温婉的脸蛋慢慢变得灰白,最后了无生气。

  门外,有人在窃窃私语。

  “她呀,是丧门星!一个人,克死全家!”

  “你们瞧瞧,就她了!她爹跑了,带着她弟弟,女娃子不值钱,命贱!”

  “唉,要不是她,她妈指不定还能跟着一起走呢!是个拖累!”

  …

  一字一句,锥心刺骨。

  可林暮雨却哭不出来。

  帮母亲守灵的那晚,她一个人静静坐着,看着自己费劲儿挂在横梁上用衣裳串起来的布条,她想了很久。

  走马灯掠过,最后忽然定格在一个画面里。

  弟弟肉肉的小脸,可爱灵动,仰头看着自己,稚嫩的喊她:“姐姐。”

  一旁,母亲蹲下身,笑容慈爱,温柔看着他们姐弟。

  “健健康康的,比什么都强,妈希望你们高兴。”

  林暮雨到底没有走。

  那一夜,成了她最深的秘密。

  而如今,她侧头看向谢昭。

  他正扭头对着自己笑得灿烂。

  命运眷顾自己。

  她想。

  “全都烧了。”

  林暮雨道。

  烈火熊熊,烧去她全部不堪的一切。

  从今往后,她是谢昭的妻子,是孩子们的母亲。

  更是一个值得拥有幸福的人。

  …

  “雨宝儿,见字如面,是妈妈。

  十年光阴弹指一挥间,妈妈尚且还记得你出生时的黑红模样,如今你已玲珑可爱,成为十岁的姑娘了。

  妈妈曾经想过很多次,看着你长大,亲手送你出嫁,为你儿女缝制衣裳。

  可到底要食言了。

  是妈妈不好…”

  说是遗书,实际上应该是很长很长的信。

  不是夏琦红一天写完的,而是放在那里,在无数个痛苦,沉闷,心灰意冷的黑夜里,她一点点写下来的。

  笔迹断断续续。

  有铅笔,也有钢笔,甚至还有从灶膛里随手捡的木炭。

  她的字很隽秀,娓娓道来,一颗母亲的拳拳之心,展露出毫无保留的爱意。

第158章 包被抢了!

  她很爱林暮雨。

  只是,身体垮塌,心理遭受重创,她再也坚持不下来了。

  信的最后。

  也不过是叮嘱她。

  好好吃饭,好好睡觉,要好好活着。

  夏琦红说。

  妈妈爱你,我的雨宝。

  看到最后,林暮雨已经泣不成声了。

  她趴在谢昭的怀里,痛痛快快的哭着,彻底释怀放下。

  翌日。

  是个阴天。

  谢昭赶着驴车,带着王美香去向阳镇卫生所检查了身体。

  年纪大了,吃好喝好,别的大毛病没有。

  谢昭给了一笔钱,塞给王美香,想了想又问道:“奶奶不然和我们一起走?我家刚起的新房,屋子多,住一间也不打紧,我和林暮雨也好照顾您。”

  然而,王美香拒绝了。

  她扭头,指了指堂屋里。

  那是一张黑白的,极其模糊的照片。

  是她老伴儿的。

  “年纪大了,走不动了,把你爷一个人放这里我不放心。”

  王美香叹口气,道:“娃儿,奶奶没别的心思,雨妮儿嫁给你,你对她好些奶奶就放心了,她心眼儿好,是个好姑娘。”

  谢昭郑重点头。

  “我知道的奶奶。”

  他应了一声,又扭头去看林暮雨,后者抱着喜宝儿过来,眼眶有些红,却到底没再劝。

  老一辈的人,讲究落叶归根。

  这老院子里,就是她的根。

  “奶奶,过段时间我就回来看你,你要照顾好身子。”

  林暮雨哽咽道。

  王美香笑眯眯的过来,伸手捏了捏喜宝儿又软又嫩的小手,可劲儿点头。

  “好好好!你呀,带好俩娃儿,过得好比啥都强!奶放心了!”

  驴车启程。

  晃晃悠悠的离开古溪村。

  谢昭坐在前头赶驴车,怕林暮雨难过,安慰她,“我给了点钱给罗叔他们,让他们帮着看着点儿奶奶,一有事儿就来通知我。”

  “到时候喜宝儿乐宝儿都大了,就留家里,我骑自行车带你过来,很快儿的媳妇儿,你放心!”

  林暮雨这才点点头,安心了不少。

  …

  下午三点。

  湖东县。

  成刚带着俩兄弟,蹲在向阳镇进湖东县的路上大半天了。

  一人提溜着一只烧鸡,怀里揣着一小壶烧刀子,啃一口鸡腿喝一口酒,太阳暖烘烘的照着,叫人有些犯困。

  成刚嗤了一声,吐了口骨头,扭头朝着自己身边小年轻踹了一脚。

  “都这个点儿了,还没瞧见人?别你踏马的打盹儿漏了眼吧?”

  小年轻吓得缩脑袋。

  “真没有!”

  他赶紧举起手发誓,“我这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这小年轻叫邓三儿。

  是成刚找了兄弟,从向阳镇赌场带过来的,和葛青算是熟人,成刚带着他蹲在这里认人。

  想要从向阳镇进湖东县,这里是必经之路。

  成刚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脑袋。

  几人继续蹲着了。

  这边都是茅草,人趴在里头,外头瞧不见。

  又过了约莫半小时,邓三儿忽然支棱起了脑袋,压低声音兴奋喊道:“来了!那就是葛青!”

  成刚侧头打量。

  蓝色上衣,黑色涤纶长裤,为了进城脚上还特意换了一双干净的牛皮鞋。

  头发洗了,打了摩丝。

  瞧着人模狗样。

  他这会儿手里拎着一个大袋子,里头鼓鼓囊囊的,贴着布都能够看见两个女包的形状。

  啧。

  这就错不了。

  “干得好!”

  成刚拍了拍邓三儿的脑袋,顺手将自己吃了一半的烧鸡扔给他,“奖给你的,我撕着吃的,别嫌弃!”

  邓三儿诚惶诚恐接了,赶紧说谢谢。

  成刚剔了剔牙,扭头看向虎子,笑道:“走了兄弟,来活儿了!”

  葛青这会儿心情美滋滋。

  准确来说是按捺不住的激动。

  六百块!

  想想都叫他眼前发晕!

  他昨儿个去向阳镇,又借了一笔小高利贷,吃喝一顿,又花了一笔钱好好捯饬自己。

  这不是要去县里头卖包么!

  穿的好些,富太太才能买他的包!

  于是,熬了一晚上后,他睡到了中午起来,这才赶紧收拾完毕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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