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小姐真是胆色过人,小弟深感佩服!”
“不过您是千金小姐,随便捅几刀就好了,杀人这种脏活、累活还是让我来吧!”
程龙拍了拍雷芷兰的香肩,雷妹妹很配合,不仅起身站到一旁,还主动将刀递了过去。
许是担心刀疤受伤过重。
程龙一拿到匕首,便往对方心口处扎了一刀。
接着一股熟悉的暖流涌入体内。
……
一分钟后。
程龙用潇洒的衣服擦干净匕首上的血迹,扭头看向脸色潮红的雷芷兰。
“雷小姐,虽然他们是无恶不作的劫匪,杀他们是为民除害,不过传出去,终究是个麻烦,所以我想一把烧火了他俩,你怎么看?”
“听你的。”
雷芷兰下意识回道。
都上贼船了,她还能怎么看?
龙哥怎么说就怎么做呗!
她很乖的。
达成共识后。
程龙转身走出里屋,去客厅西南角拎来一桶汽油,一股脑的浇在潇洒和刀疤身上。
浇好汽油,一切准备就绪。
程龙扭头看向雷芷兰,提醒道:“雷小姐,你身上溅了汽油,快出去,我再看看有什么地方需要清理。”
“嗯,我去外面等你。”雷芷兰应声跑了出去。
汽油这玩意一点就燃,她不怕死,只怕白皙如雪的肌肤被烧,留下难看的疤痕。
至于废弃小屋内怎么会有汽油?
不用想也知道,是劫匪买来毁尸灭迹用的。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焚人者终被焚。
得亏龙哥靠得住,今晚这一遭,若是换成之前那位健身教练,被淋上汽油的人,一定是她俩,想想都后怕!
目送雷芷兰跑走废弃小屋,程龙随即取出嗜血珠,对着潇洒和刀疤的尸体催动了起来。
伴随着丝丝缕缕的血雾升腾而起,地上的尸身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下去,不到十秒钟,潇洒和刀疤便化做成了两具干尸。
“搞定,收功。”
程龙麻溜地收起嗜血珠,抓起餐桌上的打火机和香烟,就往屋外走去。
随后,点燃一支烟,转身弹进屋内。
轰!
烟头落在刀疤身上,火星子瞬间引爆汽油,轰地一声燃起熊熊火焰。
程龙果断将手中的打火机和香烟抛进火堆,逃之夭夭。
“快走。”
程龙、雷芷兰先后上车。
等到开出去好长一会,雷妹妹适才回想起龙哥的双腿好像被捅过,为什么刚刚怎么跑的比她还快?
“阿龙,你的腿不是受伤了吗?刚刚怎么跑得那么快?”
“你没有受过伤不知道,其实受伤的人,一开始是不会感觉到疼的,因为受伤的那一刻,人体会分泌大量的肾上腺素缓解伤痛,真正疼痛难耐的时候,反倒是去医院包扎之后。”
“是这样吗?”
雷芷兰歪了歪头,若有所思。
当初上医学课的时候似乎学到过这项知识,可一个双腿受伤的人,还能跑的比她还快,终究有些不合逻辑。
第21章 或许成为一位魔医也不错!
九龙塘。
雷府。
满头银丝的雷有财,怔怔地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像块木头。
此时距离潇洒打完勒索电话,已经过去足足一个多小时,可他却没有任何举动,甚至没有通知住在偏房的几位保镖。
因为……
他怕女儿受到伤害!
只要阿兰没事,花再多的钱,他都愿意。
当然了,雷有财没有动作,主要还是太晚了,就算要赶着筹钱,那也要早上等银行上班,才能把钱取出来。
这会除了可以报警外,他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干着急。
作为一名父亲,雷有财无疑是合格的。
雷芷兰很幸运,从小就没有钱的概念,要什么有什么,无论多贵,又或者多么没价值,只要她想,都能得到。
没办法。
谁让老雷就她这一个女儿呢!
宝贝的不行。
突然收到女儿被人绑走的消息,老雷杀人的心都有了。
卡塔!
大门忽然开启。
雷有财抬眼一看,发现竟然是自己女儿,喜出望外的揉了揉眼睛,睁眼再看,进门的还是阿兰,老雷再也坐不住,急忙起身说道:“女儿啊,你不是被人绑架了吗?怎么回来了?”
“爸爸~~”雷芷兰兴奋的跑到老爸面前,撒娇道:“我招到保镖阿龙超厉害,他竟然还会变魔术!我们被劫匪绑走后,阿龙趁其不备,突然掏出一个电棍,把劫匪头子电晕了,之后我们就将计就计,将另一人也给反杀了。”
“竟然是他救了你,看来这小子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雷有财推了推眼镜框,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原以为程龙是个废物,打算赎完人就开了,现在看来,还是可以给年轻人一个机会。
不管怎么说,能在被绑后沉住气,找机会反杀逃出生天,都值得称赞。
不过最好还是在劫匪现身那刻,就将劫匪打趴下,而不是亡羊补牢。
“爸爸,不许你这么说阿龙,今天要不是他大发神威,一旦劫匪拿到赎金,那么我就是死定了。”
雷芷兰现在对自己保镖满意的不行,不允许任何人小觑。
亲爸也不行。
“为什么?”
“怕我报复呗!”雷芷兰笃定道:“他们为了方便毁尸灭迹,准备了好几桶汽油,吓死我了。”
“该死!”
雷有财一阵心悸,后怕不已。
幸好女儿回来了。
幸好有阿龙。
不然自己辛辛苦苦凑赎金送给劫匪破财免灾,就相当于亲手葬送了自己最在意的女儿。
这个年代,绑匪拿到赎金后撕票,可不是什么稀奇事。
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绑匪往往都会选择杀人灭迹。
因为他们行动时,难保不会露出马脚,一些疑心病重的绑匪,哪怕全程做足防护,还是会担心被肉票记下声音,或者身材、背影。
想完美解决后患,就要痛下杀手。
……
翌日。
清晨时分。
程龙睁开眼睛,便看到两条雪白大腿,上面不见一丝伤痕。
他很满意。
昨天半夜回来的时候,腿上的刀伤,还只是愈合了三分之一不到,动作大点都会渗血,没想到今早就恢复如初了。
但这并不完全是杀生决的功劳,嗜血珠也有很大一部分功劳。
杀生决能激发潜能,修复内外损伤,以及其他尚未摸透的能力是没错,但他的魔力毕竟不是特别高,疗伤效果还没那么杰出。
真正快速愈合的时候。
是他炼化完杀死潇洒、刀疤两人涌入体内的暖流后,拿出嗜血珠吸收二人精血转化的能量才开始的。
当时伤口处酥酥麻麻的瘙痒感特别强烈。
不过因为没开灯,没能亲眼见证快速愈合的神奇一幕,多少有些可惜。
“看来嗜血珠不仅能强化肉身,增强各方面能力,还能加速愈合,那是不是也能治愈其他病症,乃至祛毒?”
程龙情不禁想道。
在他的魔力还没达到可以瞬间愈合刀伤、枪伤的前提下,嗜血珠就成了不可或缺的救命法宝。
身受重伤?
没事,杀个人就能满血复活。
而且,嗜血珠吸血转化的能量,不仅仅可以作用在自己身上,还可以用来救治他人。
只要人没死,大概率都能救活。
单凭这一点,他就能成为人人敬畏的神医。
只不过他这位神医,救人之前需要杀生,不是恶人倒霉,就是牛羊倒霉,总会有生灵因此而付诸生命。
也许魔医这个称呼,更适合他。
——
【宿主:程龙】
【境界:练气三层(21%)】
【功法:杀生决(初入门径)】
【咒术:七星钉魂术】
【法宝:嗜血珠】
看了眼属性面板,程龙喜出望外,兴奋道:“难怪丹田中的魔力增长了一大截,原来是功力提升了,杀人果然才是魔修的最佳出路,要是每天晚上都能去杀两个人,估摸着用不了一个月我就能筑基。”
“啊……”
屋外忽然响起一道惊呼声。
程龙急忙起身,推门跑了出去。
声音来自卫生间,闯进去时,程龙才发现发出惊呼的人是表妹阿芳。
“阿芳,怎么了?”
“血,好多血。”
朱婉芳指着垃圾篓血淋淋的衣物,脸上满是惶恐之色。
“哦,别怕别怕,这是我昨晚杀鸡时,不小心沾上的……”
程龙温柔地拍了拍表妹的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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