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将领,第一个脑袋飞起……
整座大楼完全乱了,警报凄厉无比地响,惨叫接二连三,血染楼道,血染楼梯,鲜血甚至顺着洁白的大楼外墙流了下来。
军营之中,也乱成一团,几百名士兵冲出军营,摆出战斗姿态,但是,他们也只能是摆出姿态,因为他们根本看不到敌人在哪里。
只知道但凡枪响,必有人毙命。
一般情况下,经验丰富的军人能够从枪声传来的方位,判断出敌人方位、人数,但是,今夜他们注定判断失误,因为这个敌人一直在移动,身法之快,匪夷所思,打几枪换一个地方,似乎完全没有空间概念,以至于这几百名战士第一时间产生了错觉,以为来的人有很多。
士兵受惊,枪声大作,反击!
可惜他们还击只能是盲目还击。
根本看不到敌人,怎么打?
而林小苏的枪,如同阎王的催命符,只要枪响,必定一人毙命,手枪子弹打光,换步枪,步枪打光,换冲锋枪,反正军营里的人一死,武器就是他的,想怎么换就怎么换。
一时之间,林小苏转遍了军营,死在他手下的士兵,至少三百有余。
剩下的四百士兵全都懵了,他们很希望长官来下令。
可惜他们的长官更惨,被蓝妖在高楼之中疯狂猎杀,转眼间清空了一半。
战斗还在继续,杀戮还在继续。
军营外围,无数人惊醒,从窗户里看着这片区域,枪声大作,手雷满天飞。
人人心惊胆战。
两支武装部队大火拼吗?
火拼的事儿,这地方是司空见惯,但往往是有先兆的,今夜不同寻常之处就在于,没有任何先兆。
十分钟,二十分钟……
终于,一个满身是血的人冲出了楼道,一声大呼:“上车!”
几辆汽车从手雷爆炸声中冲出了重围,那个军官一头钻了上去,拼命挥手:“跑,跑……”
哧!
一声急风响起,前面的司机脑袋开瓢,一头趴在方向盘上。
这名军官脸色猛地改变,一脚将司机从驾驶位上踢下去,自己挤进驾驶位,好不容易就位,一只手穿过玻璃,硬生生将他拉出,猛地抬起……
这名军官一声大叫:“不!”
嗵!
他被人倒转身子,狠狠砸在地板上,水泥地面都砸出了一个坑,而这司机,脑袋自然啥都不象。
这个人,也是满身浴血。赫然正是楼道中大杀四方的杜天歌。
杜天歌阴冷的面孔转向身后,身后是二三十个冲出楼道的将领级人物。
也不知是谁一声大叫:“杀了他!”
枪声大作。
射向杜天歌。
然而,杜天歌身子一转,宛若凭空消失。
子弹穿过,全都打空。
哧!
一道雪亮的刀光出现在将领身后,二十多人瞬间尽灭。
军营之中,一声惊天动地的大爆炸,军火库所在的位置火光冲天,三座高楼倒塌,烟尘弥漫,上百名士兵疯狂逃命。
他们右侧,一棵树上,喷出火星。
每一颗火星,就让一人倒地。
最前面的士兵满脸狰狞,拿着冲锋枪朝这棵树倾泻子弹。
然后,左侧一枪击出,正中他的眉心。
等到士兵将枪口转向左侧的时候,他们身后枪声响起……
士兵越跑人越少,最后,只有十多人成功逃出了军营,一头扎进前面的小树林,这小树林是军营跟普通居民区之间的一道屏障,往日是禁止普通居民进入的。
但今日,却成了他们逃生唯一的希望。
奈何,在绝对高手面前,逃生也是奢望,这十几名士兵刚刚进入小树林,人影一闪,他们的脖子一凉,一齐栽倒。
树上风一动,一名持枪人从空中落下,手中枪一丢,脸上露出了笑容。
随着他的笑容一露,整个人完全改变,从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变成二十出头的帅小伙。
林小苏。
而杜天歌身子一转,头发飘起,似乎丝丝的蓝光从头发根部浮现,他的面孔,也从带有几分阴森的杜天歌,变成千娇百媚的美娇娘,蓝妖!
“猜猜,昆沙什么时候能到?”
“昆沙住的南部跟这里有一个小时车程!”林小苏道:“但他需要带精锐部队过来,一个半小时是必须的!”
“再猜猜,杜天歌这时候在哪里?”
林小苏轻轻摇头:“这我是真猜不到,但是,昆沙可以找到!”
这,其实就是林小苏必须借昆沙之力的关键。
杜天歌身在何处,他们其实是不知道的。
这老小子在边境处直接飞天了,没有人能追上他,除非他们有飞车,在空中以回溯时空之法进行追踪,而他们此刻是在境外,没有飞车。
不过,他们找不到杜天歌不要紧。
昆沙一定可以找到。
因为昆沙是掸邦之王,情报耳目遍布整个掸邦,杜天歌的飞行器是短距离飞行器,他离不开掸邦,只要他离不开,昆沙就一定可以找到他。
他们有些错估了塔野在昆沙心目中的位置。
或者说,他们还是低估了掸邦北部对于昆沙的重要性。
昆沙一听到塔野军营发生的突然袭击,整个人当场炸毛,拍案而起:“走!”
一秒钟也没有耽误,直接就坐上了他的防弹车,而他的精锐部队,就在他的身边,一时之间,百辆军车以最快的速度,以全幅武装的架势来到了掸北。
直接冲进了军营。
此刻,离林小苏下断言的时候,连一个小时都不到!
昆沙手一挥,四条黑影冲天而起,上了军营周围的高大建筑,有大树,有高楼,他们的目光如猎鹰一般,扫射全域。
没有任何动静。
军营除了熊熊燃烧的大火之外,就只有些有气无力的呻吟……
他们从废墟中扒出了几个伤员,带到了一脸阴沉的昆沙面前。
“发生了什么事?”昆沙道。
“高手袭营……基因人啊!”有士兵叫道:“我们没有看清他的相貌,只知道他的枪法非常可怕,移动的速度象鬼一般……”
身后楼道中,一人一跃而下:“大帅,你到监视室来看!”
那人是黑龙,他的脸色非常不对劲。
昆沙跟黑龙上了楼道,满楼都是鲜血,但昆沙超乎常人的一面显现了出来,踏在鲜血长河之中,如淌浅溪,脚底沾上了人的血肉,他也丝毫不觉一般。
到了监视室。
上面显示的录像回放,让昆沙脸色陡然一片铁青……
“杜天歌!”
第140章 借人之手平啸虎山庄
“是的,我已经看了三遍,确认此人就是杜天歌,即便有人易容,也决不可能有他这样的战力!”此人,正是他的军师黎周。
从他这番话来看,他的确是精细。
常人关注的点是相貌。
他关注的点是身手。
相貌可以易容,身手无法伪造,面临生死之危时,塔野身边人,谁不将吃奶的劲拿出来?谁不将最强悍的杀人技拿出来?
这些身经百战的将领级人物,全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全是刀头舔血的代表人物,即便没有经过基因改造,上百人合围,也都能够将基因人全部手段都逼出来。
而这个杀手,轻而易举猎杀他们全部。
身法之快,惊世骇俗。
手段之残忍,惊世骇俗。
全天下有这种手段的人,都没有几人,而杜天歌,完全吻合。
所以,杀人者,杜天歌无疑!
军营那边传来消息,军营监视器也找到了,也捕捉到了搅乱军营的杀手相貌,经分析,正是赛托座下另一高手,枪神孤枪!
“看来,赛托是在跟我们大摊牌!”黎周作出了终极判断。
塔野,是昆沙镇守掸北的关键人,正因为有他的存在,昆沙才能掌控掸北,任何势力想从他口中夺食,都必须先拿下塔野。
赛托出手了,拿下了塔野,将掸北武装力量打成了真空,必然是乘虚而入,用自己掌控的三支力量取而代之。
昆沙盯着天空,很久都没有呼吸。
终于,他的脑袋慢慢垂下:“灭我一支劲旅,只为占我掸北!赛托,你敢行这绝户策,我就断你一臂!”
他的身后,九大基因人眼睛齐亮。
“杜天歌,在哪里?”
“夕阳西下之时,他还在啸虎山庄。”
“啸虎山庄!给我连锅端!”昆沙道:“杜天歌,杀!”
“杀!”外围上千人一齐怒吼……
百辆军车连夜出发,奔赴啸虎山庄。
啸虎山庄,乃是一个大夏人所创,开创的年代已经蛮久远了,要追溯到五十年前。
那个时代,大夏还很贫穷落后,大夏人天生脑子灵活,大批人下西洋、下南洋,其中有一位就开创了啸虎山庄。
一开始的时候,啸虎山庄只是商人的高端会所。
但后来掸北一乱之后,这里渐渐变了性质。
有一个人买下了这座山庄,据说买的过程还很玄妙,当着原主人的面,将原主人的儿子杀了,将原主人的儿媳妇轮了,用匕首指将原主人的咽喉,在“亲切友好”的氛围下,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
从此,新的啸虎山庄,就成了赛托的地盘。
也算是在掸北这片昆沙的自留地里,硬生生打下了一颗钉子。
昆沙一直想拔掉这颗钉,但是,考虑到跟赛托还没有正式撕破脸,终究有所顾虑,但今日,他不顾虑了!
你敢做初一,老子在自己的地盘上还不敢做初二?
灭了啸虎山庄,杀了杜天歌!
就是他的指令。
此刻的啸虎山庄,灯红酒绿。
人来人往,美女如云。
所有人都在尽情地享受身为人上人的快感。
什么叫人上人?
别人没钱他有钱,叫人上人。
别人关在园区里,想出园一步都不可能,而他们可以自由出入任何一个场所,也叫人上人。
这里是动荡之地,但越是动荡之地,越是能彰显身份、地位带给人的优越感。